大理州氣象局

1、承擔大理州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執行氣象部門的各項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 2、負責在大理州行政區域內對氣象行業實施規劃、協調、指導、監督、服務以及氣象大中型項目、大中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統一布局、立項和調整方案的初審或報批。 3、負責在大理州行政區域內對氣象法規和氣象業務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有關法規、規定製定大理州氣象工作的行政規章。

機構概述

大理州氣象局成立於1958年6月,下設12個縣(市)氣象局。全局在職職工128人,大專以上學歷97人,高級工程師10人,工程師51人,是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精的科技隊伍。
大理州氣象局現開展的氣象業務有地面觀測、天氣預報、農業氣象、影視、防雷、人工增雨防雹、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大氣環境評價、專業(專項)服務、慶典氣球施放、省局、地方氣象科研項目等。氣象現代化建設得到飛速發展,全面建成衛星數據廣播接收系統,自動氣象站和 115個區域自動站探測網覆蓋全州,全國五個試點之一的大理國家氣候觀象台已業務運行。氣象科研、科技興農曾多次獲中國局、省、州的表彰和獎勵。2001年獲州級文明系統、2006年州局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多年來全州氣象部門以準確、及時、優質的氣象服務,為大理州國民經濟建設和工農業生產作出了應有貢獻,也贏得了當地黨委和政府的好評,州政府把我局行政辦公地點列入了大理龍山州級行政辦公區。
大理州氣象局以黨的“十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氣象事業戰略研究成果,緊緊圍繞“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發展理念,指導大理州氣象事業發展,力爭在全省率先實現建設“一流裝備、一流技術、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實施“以人為本”及“科教興氣象”的戰略,倡導“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精神,以事業留人,感情留人,環境留人。熱忱歡迎熱愛大理的氣象莘莘學子到大理來,攜手共創大理氣象美好明天。

機構職責

1、承擔大理州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執行氣象部門的各項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
2、負責在大理州行政區域內對氣象行業實施規劃、協調、指導、監督、服務以及氣象大中型項目、大中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統一布局、立項和調整方案的初審或報批。
3、負責在大理州行政區域內對氣象法規和氣象業務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有關法規、規定製定大理州氣象工作的行政規章。
4、會同各縣市人民政府對縣一級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領導,促進氣象事業與地方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5、統一管理大理州行政區域內天氣預報警報及其它氣象信息的發布,參與有關的防災減災決策,組織、協調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服務聯防和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負責對發生災害氣象成因鑑定的管理,負責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
6、管理與指導大理州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對當地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城鄉建設規劃中氣象條件評價的論證和審查。
7、歸口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局部)和社會生產、人民生活中與氣象有關的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和技術檢測。
8、負責專業(專項)氣象服務、氣象適用技術推廣套用的管理、指導與協調,推進氣象科技產業和氣象技術裝備社會化服務的發展。
9、組織實施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制定本州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
10、統一領導和管理本州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業務建設、技術裝備、行政監察等工作,協助地方黨委和政府做好當地氣象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1、承辦雲南省氣象局和大理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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