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學論

大教學論

17世紀,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J.A.Comenius,1592—1670)所著《大教學論》(《GreatDidacticofComenius》)(1632)是教育學形成獨立學科的開始。副題為《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的普遍的藝術》,共三十三章。

大教學論
拼音:
解釋:副題為《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的普遍的藝術》。捷克夸美紐斯著。1632年出版。共三十三章。反對封建的、經院主義的教育,系統闡述適應新興資產階級要求的教育觀點,包括教育的目的、作用、制度、內容和途徑。提出教學必須“遵循自然”,並論證教學的“簡易性”、“徹底性”、“簡明性和迅速性”等原則。為近代最早的有系統的教育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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