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岔口鎮大坑源村位於歙縣東南部,是由原來的大孟村、胡家山村、高演村三個行政村合併而成,國土面積7.4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2772畝,其中茶園2023畝,桑園586畝,全村共有18個村民組,742戶,2160人,相對貧困人口217人。農民家庭經濟主要來源茶葉、蠶繭、勞務等,2009年經濟總收入1024萬元,人均純收入4742元。該村80%民眾居住在高山上,生產生活條件惡劣,相對貧困人口較多,需通過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程,全面提高貧困人口的生活水平,達到共同致富。二、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根據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的發展變化和具體要求,把整村推進與新農村建設和民生工程結合起來,緊緊圍繞“改善條件、提高素質、創造機會”的目標,堅持開發式、開放式扶貧的工作方針,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主導產業、提高人口素質、發展社會文化事業為主要內容,積極整合各類資源,不斷最佳化資金投向,進一步改善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廣大農民特別是扶貧對象穩定快速增收,推動社會文化事業全面發展,為重點村的全面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目標任務:爭取在2011年實施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程,加快扶貧力度。該項目實施後,通過道路硬化、安全飲水、小流域治理、垃圾處理、村內亮化等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村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得到改善;通過發展種植業、培訓農民工技能,達到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步伐明顯加快;通過大坑源村綜合服務大樓建設,使民眾生活質量提高,社會文化事業加快發展。
三、項目建設
大坑源村圍繞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實施的目標任務,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進行討論研究,確定本村切實可行的項目組織實施。
(一)基礎設施類
1、輪台公路硬化項目。該項目硬化大孟至輪台公路1.3公里,需投入35萬元,自籌5萬元,爭取上級相關部門支持資金30萬元。該項目實施後可解決輪台、八畝兩個自然村的出行難問題。
2、安全飲水工程。該項目建設維修大孟、廬山、輪台、讜里四個自然村的自來水,需投入資金15萬元,自籌3萬元,需上級相關部門支持12萬元。該項目實施後可解決900餘人的安全衛生飲水問題。
3、生活環境最佳化項目。該項目興建焚燒爐1座,擺放垃圾箱60隻,各自然村路燈40隻,共需投入30萬,自籌3萬,請縣扶貧辦支持資金27萬元。該項目實施後,達到生活環境整治、生態環境最佳化、方便民眾生活的效果。
4、小流域治理工程。該項目建設村莊護岸60米,維修堤壩4座,加固抗旱蓄水池1個,共需投入30萬元,自籌3萬元,請上級相關部門資金支持27萬元。該項目實施後,確保村莊安全及抗旱保苗。
(二)農民增收方面
1、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因地制宜發展林果業產品,發展山核桃林500畝,改造低產茶園300畝,改造低產桑園300畝,該項目共需投入資金16萬元,自籌3萬元,請縣扶貧辦支持資金13萬元。該項目實施後,可為貧困對象建立穩定的收入來源,脫貧致富。
2、對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規劃培訓500人次,提高貧困人口的技術技能,提高勞務收入,脫貧致富。該項目需投資3萬元,請求縣扶貧辦支持資金3萬元。
3、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試點,幫助困難民眾解決生產發展中小額資金不足問題,促進農民增收。
(三)社會事業方面
1、建設大坑源村綜合服務大樓。在綜合服務大樓內設定村衛生室、村計生服務室、老年活動中心、留守兒童之家等服務場所,做到民眾就醫、計生服務活動有保障。該項目規劃建設600㎡,及配備相關服務設施,投入資金80萬元,自籌10萬元,請上級相關部門解決資金70萬元。
2、興建文化廣場。該項目集教育、科普、文化、娛樂、健身等功能為一體,豐富廣大民眾的文化娛樂生活。該項目需投入資金20萬元,自籌4萬元,請上級相關部門支持資金16萬元。
四、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一是財政扶貧資金(含以工代賑資金)支持;二是爭取項目相關部門對口支持;三是爭取各級定點幫扶單位支持;四是發動民眾參與項目建設,積極籌集資金或投工投勞;五是開展社會幫扶,引導各類組織和個人捐資捐物。
(二)組織保障。大坑源村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立項批准後,將成立大坑源村整村推進工作領導組,由村黨總支書記任組長,村委會主任任副組長,其他兩委幹部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大坑源村整村推進工作。內設項目實施小組,由村委會主任任組長,項目監督小組由村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兩個小組分別由兩委幹部和村民代表組成,把任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到人,對項目的進度和質量負責,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堅持公告公示,一是將項目名稱、建設內容、資金內容、資金來源、投入金額、項目效益、責任單位、責任人情況向社會公開;二是將項目實施進度和質量,項目財務收支情況向社會公開,保證村民能夠及時聽到看到了解到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
五、後勤管理
項目管理是為了保證項目效益的長期性,對已投入使用的扶貧項目所採取的後續管理和服務工作,由大坑源村兩委具體負責。建立告示牌,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項目根據使用情況定期進行維修和養護。對生產性項目要採取措施加大後續扶持力度,確保發揮生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