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民主
多元民主理論是在批判和修正了精英民主理論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著名政治學家達爾。這種理論的核心觀點是民主政體的權力是多元的和分散的,不是始終集中於一個精英集團手中,而是分散在多個精英集團手中。
歷史1961年,達爾出版了政治學名作《誰統治:美國城市中的民主和權力》。通過考察紐黑文的權力結構和城市重建、公共教育政策和政治任命等問題的決策過程,達爾發現紐哈芬的權勢集團或權勢人物各有自己的問題領域,各自擁有在特定專屬領域的影響力,而在其他領域則沒有影響力。也就是說,在紐哈芬不存在一個對所有問題領域都有影響力的權勢人物或集團,“不同問題領域的領導者似乎並不來自這個共同體的某個單一的同質階層”,因而權力是分散的或多元的。達爾把這種權力由許多個不同的領導集團分掌的政治體系稱作“多頭統治”或“多頭政體”,而紐哈芬只不過是美國政治的一個縮影。
含義達爾非常強調利益集團對於多元民主的重要性。通過考察競爭性選舉與有組織的利益集團的活動之間的關係,達爾改進了熊彼特的精英民主理論。達爾多元民主理論所說的“多元”主要包括兩層含義:
1、各種各樣的組織或利益集團的並立存在,相互競爭;
2、權力資源高度分散,出現一種多中心或無中心的格局;社會存在著多元權力中心,其中任何一個中心都不可能完全占有主導地位。利益集團象星雲一般分布,呈現出一種無中心或多中心的社會圖景。這些相互競爭的利益集團運用各自的資源去影響政府的決策。這種分散的權力中心和動態變化的競爭格局,可以防止權力的集中,並確保政治民主。
因此,在達爾看來,民主不是人民的主權,不是多數人的統治,也不是“單一”的少數人的統治,而是“多重”少數人的統治。一個政體的民主性質是由多重的集團或多重的少數人來決定的。為了避免語義上的混亂,達爾主張將“民主”(Democracy)―“人民的統治”改為“多頭統治”或“多頭政體”(Polyarchy)。古典的“民主”是一種理想的政治形態,而“多頭政體”則是對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政治現實的經驗描述。
達爾的多元民主理論對當代世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美國政治學家派伊指出:“當達爾討論民主的時候,所有人都應該洗耳恭聽。”的確,西方主流政治學界普遍接受了他的多元民主理論,並用“多頭政體”概念來研究民主國家的政治過程。此外,達爾的多元民主理論還促使西方國家的社會民主黨改變了對資本主義國家性質的看法,對它們制訂新政綱起了重要作用。德國社會民主黨1975 年制定的《1975―85年經濟政治大綱》和1986 年德國社會民主黨新綱領草案關於資本主義國家作用的論述明顯地吸取了達爾的多元民主理論。這些綱領認為,現存國家並不是壟斷資本的代理人,並不是必然要成為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工具;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社會集團和以組織形式所代表的利益的意義和影響有所擴大,並在繼續擴大,它們相互之間的競爭和衝突決定並影響著國家的行動。” 各個利益集團不僅可以通過選舉、通過各自的政黨向政府提議來影響政府決策,也能夠通過直接壓力限制或阻礙政府的政策或計畫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