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司法

多元司法

對中國古代漢族的神判進行了探討;對中國古代漢族人判形式之一的社會審判形式如宗族審判、村落審判、行會審判、秘密社會審判等進行了全面的討論;分析了少數民族的糾紛解決方式;討論了近代中國的司法改革思想、領事裁判權與近代中國法制變革;展示了律師職業和法官職業的現狀,對中國律師執業中的關係因素、法官法律適用中的關係因素進行了具體分析,並總結了當代中國法律適用的平衡性問題。全展示了中國社會的多元糾紛解決方式及其變革。中國社會的糾紛解決方式既包括神明裁判也包括人力裁判,而人力裁判又包括國家審判和社會審判。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多元司法

高其才,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谿市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1985年7月在重慶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3年8月在武漢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02年5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從事法理學、法社會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著有《法理學》、《中國習慣法論(修訂版)》、《中國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瑤族習慣法》、《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合著)、《瑤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法律問題研究》(合著)、)、《司法公正觀念源流》(合著)、《民事習慣的司法運用》(主編之一)等。發表《習慣法研究的路徑與反思》、《探尋秩序維持中的中國因素——我的習慣法研究的過程和體會》、《試論農村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的關係》等論文。

圖書目錄

導言/1

上卷

第一章 中國古代漢族的神判/13

一、神判/15

二、天譴/17

三、冥助/24

四、結語/30

第二章 中國古代漢族的社會審判/34

一、中國古代漢族的宗族審判/34

(一)宗族的審理機構/36

(二)宗族的審理程式/42

(三)宗族的處罰方式/44

二、中國古代漢族的村落審判/52

(一)村落的審理機構與人員/52

(二)村落的處理程式與懲罰方式/58

三、中國古代漢族的行會審判/64

(一)行會的審理機構/65

(二)行會的處罰方式/67

四、中國古代漢族的秘密社會審判/79

(一)秘密社會的審理機構/80

(二)秘密社會的處罰規則/81

第三章 中國古代少數民族的糾紛解決方式/91

一、概述/91

(一)少數民族/91

(二)少數民族的糾紛解決方式/94

二、調解處理審理/97

(一)調解處理審理的原則/97

(二)調解處理審理的機構和人員/101

(三)調解處理審理的程式/107

(四)調解處理審理的效力/121

三、神判/131

(一)神判的條件/133

(二)神判的種類/136

(三)神判的結果/150

四、械鬥/155

五、結語/161

中卷

第四章 近代中國的司法改革思想/167

一、近代中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167

(一)刑獄的黑暗、腐敗與司法改革/168

(二)收回領事裁判權與司法改革/171

二、通過司法改革確立中國的司法獨立制度/173

三、近代中國司法改革的具體建議/175

(一)司法官吏制度改革思想/175

(二)訴訟制度改革思想/176

(三)審判制度改革思想/177

(四)刑罰執行和獄政改革思想/178

四、近代中國的司法改革思想評述/179

第五章 領事裁判權與近代中國法制變革/182

一、領事裁判權的確立/182

二、收回法權直接促使近代中國法制變革/191

(一)修訂法律/195

(二)司法改革/197

(三)仿行憲政/200

三、近代中國法制變革後收回法權歷程/204

(一)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上提出取消領事裁判權/205

(二)法權調查委員會建議改良在華領事裁判權制度/21o

(三)重訂新約以取消領事裁判權/213

(四)收回租界內的會審公廨/221

(五)訂立新約徹底廢除領事裁判權/224

四、結語/232

第六章 龐德對20世紀中葉中國司法制度改革的建見/234

一、中國繼受何種法系與司法改革/235

二、司法的組織形式/237

三、法律教育與司法改革/240

四、結語/244

下卷

第七章 中國律師執業中的關係因素——社會資本理論視角的分析

第八章 中國法官在審判中的關係因素——文化視角的實證分析

第九章 民事習慣法的司法運用探析

第十章 當代中國法律適用的平衡性問題

附錄一我們時代的律師職業——武漢律師訪談綜述

附錄二程式、法官與審判公正——上海等地法官訪談綜述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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