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高其才,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谿市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1985年7月在重慶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3年8月在武漢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02年5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從事法理學、法社會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著有《法理學》、《中國習慣法論(修訂版)》、《中國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瑤族習慣法》、《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合著)、《瑤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法律問題研究》(合著)、)、《司法公正觀念源流》(合著)、《民事習慣的司法運用》(主編之一)等。發表《習慣法研究的路徑與反思》、《探尋秩序維持中的中國因素——我的習慣法研究的過程和體會》、《試論農村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的關係》等論文。
圖書目錄
導言/1
上卷
第一章 中國古代漢族的神判/13
一、神判/15
二、天譴/17
三、冥助/24
四、結語/30
第二章 中國古代漢族的社會審判/34
一、中國古代漢族的宗族審判/34
(一)宗族的審理機構/36
(二)宗族的審理程式/42
(三)宗族的處罰方式/44
二、中國古代漢族的村落審判/52
(一)村落的審理機構與人員/52
(二)村落的處理程式與懲罰方式/58
三、中國古代漢族的行會審判/64
(一)行會的審理機構/65
(二)行會的處罰方式/67
四、中國古代漢族的秘密社會審判/79
(一)秘密社會的審理機構/80
(二)秘密社會的處罰規則/81
第三章 中國古代少數民族的糾紛解決方式/91
一、概述/91
(一)少數民族/91
(二)少數民族的糾紛解決方式/94
二、調解處理審理/97
(一)調解處理審理的原則/97
(二)調解處理審理的機構和人員/101
(三)調解處理審理的程式/107
(四)調解處理審理的效力/121
三、神判/131
(一)神判的條件/133
(二)神判的種類/136
(三)神判的結果/150
四、械鬥/155
五、結語/161
中卷
第四章 近代中國的司法改革思想/167
一、近代中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167
(一)刑獄的黑暗、腐敗與司法改革/168
(二)收回領事裁判權與司法改革/171
二、通過司法改革確立中國的司法獨立制度/173
三、近代中國司法改革的具體建議/175
(一)司法官吏制度改革思想/175
(二)訴訟制度改革思想/176
(三)審判制度改革思想/177
(四)刑罰執行和獄政改革思想/178
四、近代中國的司法改革思想評述/179
第五章 領事裁判權與近代中國法制變革/182
一、領事裁判權的確立/182
二、收回法權直接促使近代中國法制變革/191
(一)修訂法律/195
(二)司法改革/197
(三)仿行憲政/200
三、近代中國法制變革後收回法權歷程/204
(一)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上提出取消領事裁判權/205
(二)法權調查委員會建議改良在華領事裁判權制度/21o
(三)重訂新約以取消領事裁判權/213
(四)收回租界內的會審公廨/221
(五)訂立新約徹底廢除領事裁判權/224
四、結語/232
第六章 龐德對20世紀中葉中國司法制度改革的建見/234
一、中國繼受何種法系與司法改革/235
二、司法的組織形式/237
三、法律教育與司法改革/240
四、結語/244
下卷
第七章 中國律師執業中的關係因素——社會資本理論視角的分析
第八章 中國法官在審判中的關係因素——文化視角的實證分析
第九章 民事習慣法的司法運用探析
第十章 當代中國法律適用的平衡性問題
附錄一我們時代的律師職業——武漢律師訪談綜述
附錄二程式、法官與審判公正——上海等地法官訪談綜述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