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學法

外語教學法

外語教學法是研究各級學校外語課教學的原理和方法。分科教學法之一。

外語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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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1862年成立同文館以來,學校開設外語課已有 100多年的歷史。近百年來由於教育學、語言學、心理學的發展和政治、 經濟、 社會等因素的影響,在一些國家的外語教學方法中,出現了語法翻譯法、直接法、聽說法、視聽法、認知法、功能法等。這些方法大致可歸納為兩大類:①認為語言是一套習慣,通過外語教學培養習慣。②認為語言是認知符號,通過外語教學發展認知的能力。這兩類的觀點都各有其片面性。中國從50年代初以來,外語教學是以大量提供學生接觸和練習外語的機會為基礎,從而指導學生髮展外語認知的能力以達到口頭和書面交際的目的。
在中國,外語教學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是:①思想與業務並進。教材的科學性和思想性相結合。教師既教語言,又進行思想教育,將思想教育寓於語言教學之中。②知識和能力並重。語言的語音、語法和辭彙方面的基本概念、規則和用法是基礎知識,而這些知識必須通過聽、說、讀、寫 4個方面的練習,才能培養出獨立運用的能力。③聽說和讀寫並舉。聽、說、讀、寫是語言能力總體的 4個方面,相輔相成,缺一不可。④教師教和學生學並舉。教師的主導作用體現在教師尊重學生的獨立自主,理解學生學習的過程和困難,了解學生的特點,嚴格要求,因材施教,幫助學生解決困難,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同時教師也要教學相長,提高外語水平,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語言是個整體,但在進行教學時,卻要根據語言要素──語音、語法、辭彙的特點,採取相應的方式方法。語音要在學生理解發音原理的基礎上,從整個語流中模仿和練習,語調、失爆、連讀等現象就能自然形成。辭彙教學應就詞的音形義結合在句子裡進行。詞的辭彙意義和民族的社會歷史文化有密切關係,許多詞可以用漢語解釋,而有一些詞卻以用外語解釋為宜。詞的搭配是掌握詞的用法的關鍵,語法教學要特別重視語言形式和它所表達的內容的統一。更要注意外國語和本族語在表達方式上的異同。
外語能力的培養,在中國學校里,一般以閱讀為主,然而聽說的能力是快速閱讀的保證。寫作更有助於閱讀欣賞能力的提高。書寫是一種技能,經過嚴格訓練可以成為一種表情達意的優美方式。初級階段要注意學生書寫的姿勢、卷面整潔和標點符號的正確使用。
學校要為學生創造外語學習的良好環境,進行各種課外活動;課堂教學要充分利用實物、圖片和模型。如果條件許可,要儘量使用電化教具
測驗和考試是檢查外語教學質量和學習效果的方法。聽寫是可以常用的全面測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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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張士一著: 《直接英語教學法》, 中華書局,上海,1922。
 李庭薌主編:《英語教學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1983。
 吳棠、 王才仁、 杭寶桐編著:《中學英語教學法》,第3版,廣西人民出版社,南寧,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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