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爾人格理論中外能含義
外能 外能是一種來源於環境的動力根源特質。換句話說,外能是一種環境塑造的動力根源特質。因而,除了起源不同外,它與能是相同的東西。能與外能都是能預先引起指向一定環境目標的動力傾向。但能是先天的,而外能是習得的。外能分為情操和態度。按卡特爾的觀點,情操是“引起具備者注意某些或某類目標應引起他們對這些目標已某種方式去感知和作出反應的主要的獲得性動力特質結構”。卡特爾認為,情操通常集中於那些如個人的職業生涯或專業、運動、宗教、雙親、配偶或情人,或自己的事情上。根據卡特爾的觀點,其中最有影響的是組織整個人格的自我情操。
首先,作為生理健康和完整的自我保存顯然是滿足個人的任何情操或能的必要前提!社會所崇尚的作為社會和倫理的自我的保存也同樣如此......。從動力上看,通過滿足社會和超我的行為準則來維持自我正確的情操是滿足我們以及其他大多數人的生活興趣的一種必要工具......。它增進所有的情操和能的滿足,這也說明了它作為所有其他結構的“支配情操”在控制方面的動力強度。(卡特爾1956,第272---273頁)
情操是以某種方式對某類物體或事件作出反應的獲得性傾向,態度則更為具體,但它來自於情操,而情操喲來自於能,按照卡特爾的觀點,態度是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以特殊方式對特殊的物體或事物作出反應的一種傾向。卡特爾描述了態度的表現形式:
在這些 我 迫切 作這事 由於那
環境下 需要 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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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 (有機 (特定 (一定 (與活
情景) 體) 目的行 強度的 動有關
為 過 興趣和需要) 的對象)
因而,態度成了在特定情境下利用某些東西來作為某些事情的具有一定強度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