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出版史
正文
圖書(初期是古代文獻)作為文字的載體,在人類創造文字後不久就已出現。外國圖書出版 (初期是古代文獻製作) 從一種古老的職業發展成社會的重要行業之一。已有近5000年歷史。它的發展是與外國的文明與社會發展基本同步的,歷史上的外國圖書出版中心必然是同時期社會、經濟和文化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圖書作為人類吸收知識和文化的主要媒介。其本身的發展也對人類社會的進步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文字、宗教、教育和科學技術(主要是造紙術與印刷術)是制約和影響圖書出版的四個主要因素。中國的造紙術和印刷術曾對外國圖書出版的發展有很大影響。古代文獻時期(公元前第4千紀末期~公元1世紀)約公元前第 4千紀,除黃河流域的華夏文明外,非洲尼羅河三角洲、西亞兩河流域和南亞恆河流域 3個古文明地區的人類也已進入原始社會後期並各自創造出用以記事的文字。最初的文字載體是刻寫或描畫在山崖、洞壁上不便移動的銘刻。公元前第 4千紀末期。上述地區出現了各種可移動或攜帶的文字載體 , 後人將它們泛稱為“書”。這類文字載體的內涵與外形結構均不同於現代“書”的概念,故學者通常把它們歸入“古代文獻”範疇之內。
圖形文字與古代文獻外國初期的文字均是圖形文字。它由若干不同的表意符號組成,主要起輔助記憶的作用。它包括西亞地區蘇美爾人使用的楔形文字和埃及人、印度人使用的象形文字。最初的古代文獻均是以圖形文字記事的著作。
因圖形文字書寫方式不同,最初的古代文獻外形結構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楔形文字刻寫的書版型和以象形文字書寫的書卷型。公元前第 4千紀末期蘇美爾人發明的泥版書和其後的亞述人發明的蠟版書屬書板型。公元前第 3千紀埃及人發明的紙草書卷和印度北部的樺皮書屬書卷型。西方學者認為“書”(book)的詞源可能是古日爾曼語“山毛櫸木” (bo╧)。是指用於製作蠟版書的木板。在古拉丁文中,“書” (liber) 意即 “樹皮”(bark)。
不管是何種形式的圖形文字古代文獻,其內容絕大多數是宗教或半宗教性質的。這是因為當時人類值得記事的社會活動以崇拜神明或偶像的宗教活動及帶有宗教色彩的法律活動為主。現存的紙草書卷是埃及人用以掛在廟宇內記載著祭祀儀式或對神明禮讚的條幅。僧侶專用的祈禱文、預言、巫術和星占術文獻。泥版書以契約、法典、法庭裁判記錄等法律文獻居多。
當時識字僅限於宮廷和高級神職人員這個極窄小的範圍。古代文獻的製作很自然被神職人員所把持並帶有神秘的色彩。絕大多數圖形文字古代文獻是佚名著作、無法判定製作者姓名和確切的製作年代。約公元前25世紀埃及古王國時期的大臣普塔郝台普著的箴言集是極少數署名著作之一。
原始“出版”活動公元前第 2千紀,西亞兩河流域的巴比倫王國建立了對自由民的義務教育制度。大量泥版書被用作學生們的教材,蠟版書則用作學生們練習刻寫文字的練習簿。它表明最初帶有“出版”性質的活動是製作教材。
公元前16世紀埃及新王朝時期,隨著宗教活動的發展和滲透,埃及人不僅在世時信奉宗教,還認為死後為保持靈魂的安寧需要神明的庇護。由此產生在陪葬物中放入禮讚神明的亡靈書習俗。這部分作為陪葬物的古代文獻遂發展成進入民間流通領域使其具有傳播文字功能的商品。從事製作或交換帶商品性質的古代文獻已有可能獲利並發展成一種專門的職業。
字母文字與古代文獻從公元前18世紀起,外國的圖形文字逐步演變為線形文字,到公元前10世紀,出現了最初的字母文字。這種以字母文字書寫的古代文獻已能準確表達所記載的內容,具有了可讀性,開始了古代文獻向書籍轉化的過程。
在印度出現的字母文字是梵文,公元前10~前 8世紀用梵文抄寫的印度教聖典《吠陀》的無韻體評註即稱為 《梵書》 。在西亞地區最早的字母文字是古波斯文。著名的古波斯文古代文獻是約公元前 6世紀成書的《波斯古經》。在地中海東部沿岸地區,最初的字母文字主要是閃米特文。後經腓尼基人傳入古希臘,約公元前6世紀產生了只有大寫字母的最早拉丁拼音文字──古希臘文。公元前 6世紀成書、相傳由荷馬著的史詩《伊利亞特》 (一譯《伊利昂紀》)和《奧德賽》(一譯《奧德修紀》)是對後世影響最大的兩部古希臘文著作。
約公元前 8世紀西亞地區的帕加馬人發明了一種新的書卷型古代文獻稱為羊皮書。它很快在西亞地區得到廣泛使用。
非宗教與署名著作公元前 5世紀,當時的古希臘戲劇家阿里斯托芬認為識字和閱讀已擴展到“自視有高度文化修養”的貴族階層。為了個人的需要,他們 (或他們的奴隸) 開始傳抄非宗教文獻。這就為歷史、哲學、醫學、神話、詩歌和戲劇等著作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古希臘時期宗教的勢力尚不強大,學術創作比較自由和公開。一些學者紛紛通過署名著作來創立學派和闡述觀點,這就導致署名著作日益增加。如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著作奠定了希臘古典哲學的基礎。署名著作已不再是古代文獻,除外形仍是書卷外,基本屬於書的範疇。
公共圖書館與世俗出版業公元前4世紀後,古希臘陸續出現為民眾服務的公共圖書館,其中以公元前3世紀馬其頓王國在埃及建立的亞歷山大圖書館最為著名。到公元前 2世紀,公共圖書館擴展到帕加馬王國和羅馬帝國等地區。對各種書籍日益增長的需要使民間產生了為公共需要並以贏利為目的,從事知識或信息傳播的職業──出版。其產品統稱為出版物,其詞根就是古拉丁文的“公共”或“公開”。書籍僅是其中一類。
最初的出版業稱為書籍謄寫。首批出版商多是貴族或富有的藝術贊助人。其中以羅馬帝國的T.P.阿提庫斯和G.梅塞納斯較著名。前者出版了許多M.T.西塞羅的著作並建立了一個遍布羅馬各地的銷售網。後者主要贊助出版詩歌和文學著作,其中包括羅馬帝國最著名的詩人維吉爾著的《農事詩》。出版商僱傭的抄寫人則多數是受過訓練的奴隸。
民間出版的產生促進了羅馬時期的拉丁文化的繁榮。在日益增加的非宗教著作中產生了許多新類別書籍。如最初的百科全書著作── 瓦羅著的 9卷 《學科要義》和老普林尼所著的 37卷《博物志》;西方首部傳記著作──普魯塔克著的 《希臘和羅馬名人傳》; 西方最早的詞典──帕姆菲爾(亞歷山大的)編纂的《辭彙》以及埃拉托斯特尼(昔蘭尼的)著的西方第一部《地理學》等大批學術著作。
抄本時期(公元 1~15世紀中期) 希臘人在約公元1 世紀時發明了稱為手抄本的書本型書籍。它最初僅套用於製作剛產生的基督教教義。一些學者認為《聖經》原指基督教義手抄本,因最初是希臘人通過巴比倫港口獲得製作手抄本的紙莎草紙而得名。手抄本首次具有現代書的外形從而完成了古代文獻向圖書轉化的過程,並逐步發展成西方印刷術產生前外國圖書的標準形式。從此外國圖書出版進入新的紀元──抄本時期。
羅馬帝國的出版繁榮羅馬人吸取了希臘人的制書方法後,泥版書和蠟版書很快就被淘汰。手抄書的出版擴大了基督教在羅馬的影響 。 但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非宗教書籍的出版仍以書卷型的紙草書卷和羊皮書為主,並出現了帶有捲軸類似中國軸畫的高級紙草書卷。
據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加記載,公元 1世紀時,私人藏書室的建立在羅馬已很普遍。當時的書籍出版與貿易相當繁榮。一部抄本的平均抄寫量為 500本。出現了擁有固定門面從事書籍出售的書商。古羅馬詩人馬提雅爾曾描述過一家書店的柱子上貼滿了書籍廣告。由於當時尚無保護作者與出版商權益的法律,出現了商業性的非法抄本。到公元 2世紀,出版業的競爭迫使羅馬的出版商們為維護自己的權益組成了類似行業組織的協會。
公元 4世紀後,羊皮紙取代紙莎草紙成為製作手抄本的材料,使抄本的範圍逐漸擴大到非宗教著作並最終淘汰了紙草書卷。
中世紀的歐洲出版業公元 476年西羅馬帝國覆滅後,在義大利建立起的教會、君主和領主合而為一的封建神權統治逐漸擴展到歐洲其他地區。教會再次取得對出版的控制權。民間出版幾乎被摧殘殆盡。長達700~800年的中世紀是歐洲出版的“黑暗時期”。
6 世紀初,西方基督教修道院創始人本篤(努西亞的)制定了在隱修院內設立抄書室,從事宗教書籍抄寫與翻譯的制度。出版遂成為宗教機構固定的專職之一。識字也主要是通過在隱修院學習或僧侶、傳教士的布道才得以傳播。到7世紀,這種現象已擴展到歐洲其他地區形成一種總的趨勢。教會一方面對出借書籍有嚴格的規定,另一方面有選擇地贈送或少量出售宗教書籍給領主與貴族。書籍成為珍貴的物品。
教會的控制導致書籍出版開始拉丁化。 8世紀初在愛爾蘭出版的《凱爾斯書》就是拉丁文的基督教福音書,說明當時拉丁文字已傳播到英國。非宗教和其他文字的書籍只能靠地下傳抄的方式在民間秘密流傳。在中世紀手抄本的末頁除署有作者姓名外,已發展為同時刊載抄寫人姓名、成書日期及有關該書注釋的書尾題署。
歐洲出版在中世紀取得的唯一進展是拉丁字型的改進。8世紀末、9世紀初,圖爾城聖馬丁隱修院長阿爾琴在法蘭克王國的查理曼大帝實行教育改革時發明了拉丁文小寫字母加洛林體。到 9世紀末期在瑞士聖加倫又產生了較為華麗的哥特體。拉丁文字的改進及其在歐洲的廣泛流行進一步促進了歐洲書籍出版的拉丁化,最終形成了歐洲統一的基督教文化。
阿拉伯地區出版業自 7世紀起,阿拉伯人逐漸占據了西亞、中東和北非的廣大地區,形成以伊斯蘭教為主的伊斯蘭文化。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是該地區的主要文字。由於部族遊牧生活的特性,使整個阿拉伯地區的社會長期停留在原始部族階段,其出版活動也依然停留在抄寫書卷型羊皮書的古代文獻後期階段。 7世紀中期成書的伊斯蘭教經典與法典《古蘭經》是近千年內該地區主要流行的書籍。此外只有少數詩歌和神話故事得以成書流傳後世,其中影響較大的是 8世紀中期成書的《一千零一夜》。直到18世紀後,這種狀況才有所改變。
東方出版業的發展出版在印度的發展是與宗教的發展相輔相成的。公元前 5世紀產生的佛教在公元前後印度進入封建社會時已與印度教共同成為南亞地區的主要宗教。與具有排他性的基督教不同,佛教在傳播過程中不斷吸收和融通非宗教的神話與傳說,成為一種包羅萬象但並不嚴謹、派別眾多的世俗宗教和哲學。它產生了繁多的佛教神話和各派、各宗的佛教經典。印度教在傳播中也產生許多有別於正統聖典《吠陀》的通俗著作,統稱《往世書》。2世紀和5世紀分別成書的印度兩大神話史詩《羅摩衍那》、《摩訶婆羅多》的廣泛流傳也促進了印度兩大宗教的發展。另一方面印度的封建王權統治較弱也有利於民間出版的發展。
自 3世紀起, 以梵文抄寫的佛教書籍開始傳往國外。一條線路向北經克什米爾沿絲綢之路進入中國,最後到達日本。一條沿陸路向東傳入印度支那半島。一條沿海路向東傳入爪哇和菲律賓群島。梵文和佛教成為東南亞地區文化的啟蒙者。 8~10世紀,東南亞諸國先後受梵文影響創造出本國文字,並產生了本地的書籍抄本。其內容主要是佛教典籍和自印度兩大史詩派生而出的本地神話與傳說。
約公元 1世紀,漢文傳入朝鮮產生了當地最初的文字著作。公元285年,朝鮮學者王仁到日本講授《論語》,第1次把漢文和儒學傳到日本。7世紀新羅王朝統一朝鮮後,漢文書籍抄寫方才起步。 9世紀末期,朝鮮詩人崔致遠所著20卷漢文詩集《桂苑筆耕》的抄本出版,使他成為朝鮮漢文文學的奠基人。高麗王朝建立後,書籍出版有了進一步發展。 990年在西京(今平壤)設立皇家抄寫機構修書院從事國史的編纂。
4~6世紀漢人大量移居日本時,漢文書籍開始向日本輸出,並成為影響日本文化發展的主要來源。 7世紀初,中國的造紙術和木版印刷術經朝鮮傳入日本後,日本的書籍出版才真正出現。 712年太安萬侶的歷史著作《古事記》和 713年出現的藥典《新修本草》是日本最早的手抄本。764~770年刻印的《百萬經咒》是日本第一部木版印刷品。但大量的書籍仍是從中國輸入。 9世紀末,日本所藏漢文書籍達1579種, 16000卷。
直至15世紀之前,漢字一直是朝鮮和日本的官方文字(日本在6世紀已有自己的文字,朝鮮則遲至1470年的李朝始有本國文字 )。出版也被寺院和皇室(朝鮮)及中央官府(日本)所壟斷。書籍內容主要是為皇室、貴族和僧侶服務的佛教、儒家典籍,民間出版尚未形成。
造紙術傳入西方8 世紀中期中國造紙術開始向西方傳播。阿拉伯人於 751年首先掌握造紙術,並在撒馬爾罕 (今蘇聯境內)建成外國第1個造紙作坊。但阿拉伯人並未廣泛套用這一技術,所以造紙術向西方傳播的速度十分緩慢。它沿著絲綢之路經巴格達、大馬士革傳入埃及, 然後在11~12世紀經摩洛哥傳入西班牙和義大利。自13世紀起,歐洲人開始廣泛套用造紙術製造紙張來取代羊皮紙作為書籍製作的原料。紙張造價低廉和取材廣泛的優點不僅使書籍成本下降,更重要的是使大規模製作書籍成為可能, 為歐洲出版恢復生機創造了物質條件。 1292年,義大利人馬可·波羅自中國西歸時,將中國的木版印刷術傳到西方,但套用並不廣泛,只是在製作帶有插圖的祈禱書上採用這種技術。
大學與歐洲出版業復甦中世紀末期歐洲教育的發展削弱了宗教對出版的控制。自11世紀起,法國和義大利的教會為培養高級神職人員陸續興辦了西方首批附屬教會的大學。主要是神學院、法學院和醫學院。但大學的發展超出了教會的願望。大學數目逐漸增多,學習內容由純宗教擴大到非宗教領域。這時隱修院抄書室已無法滿足大學對各類拉丁文古典著作(包括非宗教著作)的需求。教會被迫放鬆對出版的控制,允許在大學的監督之下恢復民間書籍出版。 很快在巴黎、博洛尼亞、薩萊諾等地的大學附近出現了一批依附於大學的定點書商 (stationarii)。這個拉丁詞具有書商、出版商和文具商三重含義,是指一種集出版與銷售書籍併兼營書寫材料為一體的作坊式書商。他們主要出版經大學批准的教科書和出售學生所需的二手抄本 ,起流通圖書館作用 。由於有固定的供銷對象,獲利穩定,這種前店後廠式的書商發展很快,成為西方印刷術發明前民間出版業的主導。當時義大利佛羅倫斯著名的書商V.da比斯蒂奇一次就雇用50多名抄寫人從事書籍出版。作為定點書商的輔助與補充,巡迴出售書籍的流動書販也十分活躍。
在12~13世紀拉丁文古典著作出版中,哥特體取代加洛林體成為主要字型。對非拉丁文和非古典著作,包括當時日益豐富的寓言、浪漫文學、詩歌等,因商業價值不大,故不受書商的重視。即便有少量出版,也是製作粗糙、沒有書名頁的佚名著作。
到了 15世紀 , 書籍謄寫再次成為一種正式的行業。1403年,在英國倫敦成立了由各出版兄弟會合併而成的書業公會。在主要的出版中心巴黎,抄書人和書籍裝飾畫匠人數的增長也使他們組成各自的行會。
印本時期(15世紀中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雖然早在1403年朝鮮李朝太宗已下令製造出外國第 1批金屬活字,並於6年後印刷出版了外國第1批圖書,但活字印刷並未在朝鮮推廣。多數學者認為印本時期始於西方活字印刷術的發明。
1450年,德國金匠J.谷登堡在美因茨印刷出版西方第 1部印本書《四十二行聖經》。他發明了包括印刷機、油墨、金屬活字在內的一整套印刷術,建立了西方第1個印刷所。西方印刷術的發明是外國圖書出版的一次革命性發展 。僅用短短的 30年,就在歐洲取代了抄本書籍。其後印本圖書除在字型和體積(開本)上有所改進外,與現代的標準圖書並無區別 。 西方印刷術的發明和傳播,使歐洲再次成為世界出版發達的地區。但西方出版業仍然是在經歷了艱苦,甚至是流血的鬥爭後,才取得出版自由的權力。在教育和產業革命帶來出版飛速發展的同時,出版業本身的結構也產生了分化與調整,最終形成現代出版業的格局。
印刷術在歐洲的傳播谷登堡發明活字印刷術的本意,是為了避免書籍抄寫中的錯誤。它一出現,就立即顯示了可大大提高出版速度、降低成本的優點,它的推廣具有很大的商業價值。不久,德國的斯特拉斯堡和科隆相繼出現印刷所 。 但印刷術得到迅速傳播的主要動力,來自教會把它視為擴大基督教影響的有效工具。在教會的鼓勵和資助下,印刷術沿著主要城市之間的4條貿易路線成放射狀很快傳遍歐洲:①向南傳入義大利(1463)和南斯拉夫(1493);②向西傳入法國(1470)、西班牙(1473)、英國(1476)、 葡萄牙( 1489 ); 向北傳入荷蘭(1470)、丹麥等北歐國家( 1480左右),向東傳入匈牙利( 1473)、波蘭(1474)、最後到達俄國(1552)。到1480年,歐洲已有 110餘個城市設有印刷所。這些初期的印刷所主要依附於大學或教會,其中1478年設立的牛津大學印刷所即為現今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大學出版社──牛津大學出版社前身。
在初期,印刷技術僅是德國人掌握的專門技術,歐洲各地的首批印刷所基本上是由德國人經辦的。只有英國是派人去德國學習後,回國創辦的。早期的印刷所規模很小,一般是單人經營,多者也只有數人。主要是因為印刷的圖書基本上是大學或教會挑選的拉丁文宗教著作和古典著作,不需要對稿件進行編輯。除銷售外,他們兼任了圖書出版的各道工序,包括鑄字、排版、印刷和裝訂。這種很高的工作效率使他們在同從事抄本出版的書商競爭中 , 很快就取得了圖書出版業的支配地位。部分作坊式書商被迫改為印刷所,部分變為兼起批發作用的零售書商。由於當時的印刷工藝所限,最初的印本書一版僅有 250冊左右。印刷商通常雇用效率很高的郵差從事圖書發行,如1467年,雖然俄國尚無印刷所,但里加的書商已有一批在德國美因茨出版的印本圖書出售。1480年前後,在法蘭克福出現了一年一度的定期圖書交易集市。這時圖書目錄和單頁推廣品也已問世,印有書名、作者與印刷者姓名、印刷時間的印本書首頁──書名頁取代了抄本書的書尾題署。
15世紀末,印刷出版中心很快就從仍處於中世紀的德國轉到文藝復興的發源地義大利。1500年,僅威尼斯一個城市就有印刷所150餘個,該城在15世紀共出版印本書4500種,占義大利全部印本書品種的37%。N.詹森和馬努蒂烏斯是兩位對西方出版有貢獻的威尼斯印刷商。前者1470年完善了德國人創造的拉丁文羅馬體,對此後拉丁語系各國的文字規範化有重大影響。後者自1490年開始印刷出版古希臘作家的古典系列叢書。自1497年起,每年出版6種8開本拉丁文教科書,這種版本被後人稱為“阿爾丁”版本,是西方學術精裝圖書長期固定的版式。 在西方印刷術發明之前,歐洲各地抄本書的總數不過幾萬冊。到西方印刷術發明後50年,歐洲的印本書已達35000種,印數超過900萬冊。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人文主義學者對1500年之前的印本書統稱為古版書,其拉丁文原意是“搖籃期出版物”。古版書中75%是拉丁文著作, 45%為宗教書籍。 經神學院認可的宗教著作《效仿耶蘇基督》 是外國第一部印本暢銷書, 此書在1471~1500年間共再版99次。谷登堡印刷的通俗百科全書《萬靈藥》則是著名的非宗教古版書。
印刷商短暫的黃金時代受文藝復興的影響,法國出版業16世紀前期後來居上。巴黎、里昂成為新的出版中心, 出現一批具有人文主義思想、學識淵博的印刷商。他們在印刷宗教圖書中大力普及羅馬體以取代不易辨認的哥特體,同時還印刷出版很多法文著作。其中最傑出的人物是法蘭西斯一世的摯友,曾任皇家印刷商的R.艾斯蒂安。他1531年完成的第 1部法文、拉丁文雙解詞典《拉丁詞典》和1532年印刷出版的法國作家F.拉伯雷著的《巨人傳》對法文的推廣有很大影響。其子孫 5代從事印刷和出版直到17世紀末,成為歐洲當時著名的出版家族。法國出版的發展部分應歸功於對出版有濃厚興趣的開明君主法蘭西斯一世。1538年, 他制定送呈本制度,命艾斯蒂安將每種印刷圖書捐贈一冊給皇家圖書館,從而首創外國第 1個版本圖書館。這一方法後被大多數國家圖書館採用。1539年,他頒布的法令中有一項禁止任何圖書版本與其他版本相混淆的規定。以制止當時印刷商之間越來越多的非法競爭和非法翻印活動。這是外國首次帶有著作權性質的法律條文。
英國第 1位印刷商W.卡克斯頓的主要貢獻是他把拼音活字印刷術引入英國,並首次用尚處於演變狀態的英文印刷圖書,打破了拉丁文圖書在英國的一統天下。他去世後,其助手W.沃德接辦印刷所,到1530年共印刷圖書 800 余種 ,絕大多數是面向平民的英文小開本圖書。他倆人對英文的規範化和圖書的民眾化作出了貢獻。
但長達 100年之久的“玫瑰戰爭”使英國早期的印刷水平和規模落後於歐洲大陸。當時不僅紙張和鉛字需從大陸進口,而且印刷商也多是外國人。在印刷術發明後的100年內 ,英國一直是歐洲印本書有利可圖的市場。為促進和保護本國出版業, 亨利八世於1523~1534年間,3 次下令對英國的外國印刷工匠人數進行限制,並最終禁止自由進口圖書。
16世紀起源於德國的宗教改革,促進了德國和荷蘭的圖書出版業。1520年歐洲最暢銷的圖書是荷蘭人文主義學者D.埃拉斯穆斯的著作。1540年,僅在荷蘭統治下的安特衛普 (現比利時城市) 就有印刷所66家。在德國,1517年之後,新教創始人馬丁·路德的著作最暢銷。他翻譯的德文《聖經》為現代德語奠定了基礎。到16世紀中期,歐洲圖書出版日益多樣化,拉丁文圖書出版則日趨衰退。隨著阿爾丁版本的普及,一版圖書印量增至1000冊。
由於西班牙當時稱霸海洋,西方印刷術首先自西班牙輸出歐洲。在C.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後不久,西班牙人J.克倫伯格1502年在墨西哥開設了歐洲以外的第 1家印刷所。此後印度(1557)、智利(1584)、日本(1590)、菲律賓(1593)陸續開設了本國第 1家印刷所。西方印刷術的傳入雖然對本地的出版有促進作用,但因印刷商均是歐洲的傳教士或殖民者,最初的印本書主要是帶有典型殖民文化色彩的拉丁文基督教著作。
檢查制度盛行時的歐洲出版業由於新教和非宗教圖書的出版發展, 終於引起教會和歐洲各國君主的恐慌。他們通過各種檢查制度對出版業進行限制和鎮壓。使歐洲出版業的發展再度受阻。
1542年,羅馬天主教廷恢復了“宗教法庭” (亦稱“異端裁判所” )。翌年該法庭規定所有圖書的書名頁須印有主教授予的“準印許可”;未經教會同意,任何圖書均不得印刷或出售。1559年,教廷頒布首批《禁書目錄》。首先遭到宗教法庭酷刑懲罰的是德國的新教徒印刷商, 其中不少人因印刷出版新教圖書而被判處火刑。在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當時疆域包括中歐的廣大地區)的印刷商,為逃避災難並向檢查制度反擊,在印刷教會禁書時被迫採取偽裝措施,即在圖書的書名頁內印上虛假的準印許可和印刷商名址。在歐洲其他國家,檢查制度的實施則視各國君主對羅馬天主教的忠誠程度而時有變化。
被教皇1521年授予 “宗教保護人” 頭銜的亨利八世使英國成為檢查制度最嚴酷的國家。他於1525年後連續頒布針對異教和煽動性圖書的多道法令,最重要的是1538年以反對“猥褻印本書”為名,規定在英國印刷出版任何圖書均須先得到樞密院或皇家機構授予的執照作為擔保。被授予的執照具有在限定日期內可印刷或出售某本或某類指定圖書的權力 。 執照期滿後須重新申請。星法院是控制出版的另一個皇家司法機構。1557年,信奉天主教的瑪麗女王將頒發出版執照的特權授予在一名主教掌管之下的書業公會,並規定每種圖書在出版前還須向書業公會註冊,使這個原來的出版行業組織變成官方機構。1586年,星法院頒布的一項法令對印刷商的限制更加嚴厲。它限定除牛津和劍橋2家大學印刷所外,全國只許在倫敦一個城市設立印刷所,並授予書業公會查封和取締違禁印刷所和圖書的權力。此後書商在同印刷商的競爭中占有明顯的優勢。在書業公會和星法院的雙重限制下,英國印刷商被迫做出讓步與書業公會達成協定。書商控制了版本,印刷商只能根據書商提供的版本印刷圖書而處於從屬地位。在實施檢查制度的其他國家,出版業也出現了類似的變化。這種變化可從當時書商的姓名開始出現在圖書的書名頁上得到體現。以1604年英國印刷商J.羅伯茨為書商N.林印刷的莎士比亞劇本《哈姆雷特》第 2版為例。書名頁的版本說明中印有“本書由J.羅伯茨為N.林印刷,在艦隊街屬於聖鄧斯頓教堂的林氏書店出售”。因新教徒編著的圖書仍在英國不斷出版。1637年星法院頒布了最嚴酷的法令,將全國印刷所總數削減到僅剩23家,重新制定詳細的申請執照程式和對違禁者的刑罰。這種鎮壓政策遭到出版業的反對,也引起許多作家甚至議會的反對。英國詩人J.彌爾頓1644年為此發表了著名的文章《論出版自由》抨擊反動的檢查制度。1679年,英國議會廢除了執照法後,書業公會的地位開始下降,對出版的控制逐漸解體。 在德國,作為歐洲圖書貿易中心的法蘭克福書市,於1579年被置於德皇的審查委員會監督之下,其後書市就名存實亡了。17世紀初爆發的三十年戰爭使德國陷於四分五裂之中。除萊比錫公國政府和萊比錫大學因持開明態度而保持了出版繁榮外,全國出版業受到沉重打擊。這種狀況直到18世紀才有所轉變。
法國在宗教戰爭後重建了君主制。開始對出版加緊控制。1600年來自巴黎的嚴厲限制逐漸扼殺了里昂的印刷出版,此後法國出版業全部集中到巴黎。1618年,路易八世在法令中規定設立類似英國書業公會的“行業聯合會”。這個由掌璽大臣管理的官方機構,對出版的控制甚至比英國更專制。那些會引起麻煩的著作只能印上虛假的書名頁非法出版或是拿到國外印刷出版。到17世紀末,巴黎的印刷所也只剩下36家。1538年為皇帝私人設立的印刷所到1620年擴充為官方的皇家印刷所。由於它一貫堅持以法文印刷高水平圖書而對其後歐洲產生的法文熱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雖然其名稱不斷改變,但一直維持到今天,現為法國的國家出版局。它是法國歷史最悠久的出版單位。 1550~1700年這一個半世紀中,荷蘭是歐洲唯一出版繁榮的國家。印刷所從16世紀初期的 250家發展到17世紀末的 2500家 。它成為歐洲出版中心的主要原因是:①16世紀後期的尼德蘭革命使之成為世界最早的資本主義國家,歐洲各國的許多違禁書可在荷蘭印刷出版後再返銷各國。②長期無戰亂的穩定政侷促進了荷蘭本國的學術和文藝著作的出版。如 “地圖集” 一詞就是荷蘭1585年出版著名學者G.墨卡托的投影地圖集時首次使用的。荷蘭鐫版工匠的高超插圖印刷工藝也在大量出版的配詩畫冊中充分表現出來。在檢查制度盛行時,歐洲著名出版人物當屬荷蘭的C.普朗坦和埃爾塞維爾。 前者是法裔荷蘭人。 自1549年在安特衛普開設印刷所後,迅速擴展其出版業務,壟斷了荷蘭南部出版業。1571年被腓力二世任命為西班牙皇家印刷商。他當年開設的第 1家印刷所。現在是著名的印刷博物館。後者創辦的印刷所1593年印刷出版第1本圖書後,逐漸將其業務擴展到海牙、烏得勒支和阿姆斯特丹,控制了荷蘭北部的圖書出版。其家族歷代經營出版直到今天。
17世紀其他地區的出版業發展在亞洲,日本的野村宗十郎於16世紀末發明日文木活字代替金屬活字。17世紀起出版已世俗化,民間出版業發展很快,京都是當時的出版中心。但由於刻制日本木活字需較高工藝和費時較長。17世紀初期盛極一時的活字印刷不久就重新被木版印刷取代。當時日本的書籍與中國的線裝書相同,稱為“和裝本”。
1638年,英國人 S.戴在北美(當時為英屬北美殖民地)劍橋開設了第1家印刷所,1640年印刷出版美國第1部印本書《詩篇大全》。戴去世後,印刷所由其子接辦,是為今日著名的哈佛大學出版社前身。殖民地政府雖也有檢查制度,但對出版主要是持鼓勵政策。很快在波士頓(1663)、費城(1685)和紐約(1693)相繼有了印刷所。但由於當時全部印刷用品均須從歐洲進口,殖民地時期北美的印刷所規模很小,主要靠翻印曆書、祈禱書和法律書來維持。出版後的圖書完全靠小販走街串巷或在農村流動出售。1647年在波士頓出現的北美第 1家固定“書店”是兼售圖書的雜貨店。對英屬北美殖民地時期出版有貢獻的人物還有英國人W.布拉德福德,費城第 1家印刷所是他開設的,1670年又創辦北美第 1家造紙廠,1693年任英屬北美殖民地皇家印刷商,一生共印刷出版圖書400餘種。
教育普及與檢查制度的廢除自18世紀起,西方出版業再次獲得恢復和發展。其主要推動力來自教育的普及和文學創作中散文體小說有了長足的進步。這時圖書品種大量增加並且更加多樣化,英國圖書出版由16世紀的年平均數100種增長到18世紀中期的600種,德國則達到 750餘種。而由部分連續出版物演變而成的定期出版物──期刊和報紙逐漸增多,開始與圖書分道揚鑣。
中歐的魏瑪公國早在1619年就開始實施兒童義務教育制度。在普魯士於1717年效仿之後,歐洲多數國家也在18世紀相繼實行。教科書開始成為主要出版物。隨著教育的普及,廣大中等收入的民眾,包括是婦女中識字的人數猛增。使得各種通俗文學著作的市場日益擴大。在英國、法國和德國,散文體小說出版發展很快。當時英國圖書出版業提出“百萬民眾文學”的口號。最早成立出版公司的J.貝爾為擴大圖書銷售而首創低價通俗叢書《大不列顛詩人全集》。該叢書1777年出版,1783年出齊,共109冊,每冊6先令,僅為當時一般圖書售價的30%。在美國和加拿大則是出版廉價故事書和小冊子,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國文豪B.富蘭克林1732年以理查筆名主編的《窮理查曆書》。該書內容豐富,連續暢銷幾十年。
由於文學著作不斷增加,書商們不必再象過去那樣為爭奪稿本而拚死競爭。他們可以通過自由選擇稿本,發現和收羅有前途的作家為自己創作,了解和引導公眾興趣,對新穎題材甘冒風險的投資等多種方法,開拓業務和建立聲譽。這樣就使編輯工作的重要性大大增加,成為圖書出版的首要環節。歐洲的圖書出版開始了新的分工。一部分有魄力並且資金較多的書商和印刷商立即把主要精力轉向稿本的選擇、修改和版本設計等編輯工作。他們是外國首批現代意義的出版商。在英國和美國,由書店發展而成的出版機構多稱出版公司,由印刷所增設編輯部門而發展成的出版機構則稱出版社。故英文 press一詞含有包括印刷所和出版社在內的多重詞義。其他印刷商(或書商)則集中力量專門從事圖書的印刷(或銷售)工作。對圖書出版的控制又從書商手中過渡到出版商手中。
西方圖書出版業結構的這種變化始於英國議會1709年通過、1710年生效的外國第 1部著作權法。該法雖然並不完備,但無疑是外國出版發展中一次革命性的進步。它首次明確了作者和出版者的權益,由書業公會負責全國的著作權登記,為出版業創造了合理競爭的環境。
西方教育普及的同時,教會神權和宮廷皇權的統治在西歐迅速衰落。當無法強制實行書刊檢查後,它們只好採用對作者和出版者給予津貼或賞賜的方法來鼓勵帶政治傾向和宗教色彩的圖書出版。英國宮廷津貼的一般標準是除作者應得收入外,一首詩加付5個基尼(舊時英國金幣,合 21先令 ),一部劇本加付 20基尼。教會的賞賜金額很高。 如英國桂冠詩人 J.德萊頓因1697年所著 《維吉爾》獲教皇賞賜 1200英鎊,英國著名出版商B.B.林托特因出版《伊利亞特》得到教皇賞賜5300英鎊。而當時一位店主一年才能賺50英鎊,一名工人一年僅掙15英鎊。
隨著資產階級逐漸在西歐國家議會中占據多數,繼英國之後,瑞典(1766)、丹麥(1770)、法國(1789)等廢除了書刊檢查制度。法國國民議會對出版自由作出了迄今最明確的闡述:“思想與觀點的自由交流是人類最珍惜的權利之一;為此每位公民享有言論、寫作和印刷的自由”。美國1791年通過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正式確定了出版自由的原則。但在中歐和東歐,因教會勢力依然強大,出版業繼續處於檢查制度控制之下。如俄國作家和出版商Н.И.諾維科夫1792年就因出版批評葉卡捷琳娜二世的著作而被關進監獄。神聖羅馬帝國崩潰後,1848年德國廢除檢查制度。俄國則遲至1905年資產階級推翻沙皇后才取消這一制度。檢查制度的廢除,決不意味著對出版業沒有任何限制。直至今日,各國政府因各種政治、宗教或道德的原因,在不同時期對出版業施加的或多或少、這樣那樣的限制從未停止過。
18世紀隨著西歐與亞非拉廣大地區之間的通商發展和殖民擴張,西方印刷術也得到進一步推廣。由土耳其(1727)傳入阿拉伯地區;由美國傳入加拿大(1764);由新加坡(1815)傳入東南亞。
產業革命與西方圖書出版發行體系的完善18世紀末、19世紀初歐洲的產業革命,使西方圖書出版發展到一個全新的水平。造紙和印刷技術的不斷革新與機械化生產的普及,降低了圖書生產成本。1740年紙張占圖書成本的20%以上,到19世紀末已降為不足10%,1820年後以布作圖書封面逐漸取代了皮革。交通運輸中鐵路和輪船的出現,加速了圖書發行速度,並擴大了銷售範圍。圖書貿易已超出國家的疆界。乘坐車船旅行成為閱讀圖書的極好機會。車站和碼頭的零售書亭隨著通車和通航的擴展,遍布西方主要城市。對殖民地的圖書出口為西方大國 , 主要是英國開闢了新的廣闊市場。1800年德國年度出版圖書增長到2569種,1825年英國年度出版圖書達到6000種。
在資本主義迅速發展的時期,西方圖書出版業本身的組織結構也產生了很大變化。由於出版物之外的其他印刷品,如紙幣、郵票、產品商標等的生產日益增加,印刷已逐漸獨立於出版業,發展成單一生產型的製造行業。出版商與書商也進一步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首先,部分出版社演變成專業圖書出版社。如英國的朗曼出版集團公司和美國的哈珀與羅出版公司是教科書出版社;美國的利平科特出版公司、約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和德國的施普林格出版公司是學術圖書出版社;法國的拉魯斯出版社和德國的布羅克豪斯出版公司是工具書出版社。更重要的是自19世紀中期起,首先在美國和德國出現由部分書商分化出專門起圖書流通渠道作用的中間商──圖書批發商,或圖書代理商。各出版商通過一位中間商就可把自己的圖書發行給若干書商零售。 反之, 各書商通過一位中間商亦可購進若干出版商的圖書。中間商的產生大大方便和簡化了出版商和書商之間的多頭聯繫。同時,起聯結作用的中間商可分別向出版商和書商提供較全面的出版信息和市場行情。代理商與批發商的不同是它除從事圖書批發業務外,還兼營國際圖書貿易和零售業務。這種新的出版商凮批發商(代理商)凮書商的結構,加上原有的出版商凮書商和出版商直接銷售兩種結構,進一步完善了圖書出版發行體系。
1848年,馬克思與恩格斯合著的《共產黨宣言》在英國倫敦出版。到1871年,該書已用50種文字出版770種版本。1867年,馬克思的主要理論著作《資本論》德文版第1卷在德國漢堡出版,德文版第2卷1885年出版。馬克思去世後,在恩格斯努力下該書德文版第3卷於1894年出版。
促使 19世紀西方圖書銷量猛增的另外兩項進展是:①作為圖書銷售最穩定市場的團體訂戶數字因大學圖書館和公共圖書館在歐美發展迅速而有巨大增長;②美國出版商19世紀末率先利用日益興旺的報刊大登圖書廣告而成為擴大銷售的有效方式後,歐洲各國圖書出版業也隨之普遍採用。
隨著19世紀多數西方國家陸續頒布著作權法,並出現了國家圖書館和國家書目後,制定國際間的著作權協定時機已經成熟。1886年在瑞士伯爾尼和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分別通過兩項國際著作權協定。前者由13個歐洲國家當年簽署,稱為《伯爾尼公約》。後者由美國在內的美洲國家(1910年已有17個國家)簽署, 稱為《泛美公約》。
全國性和國際性圖書出版行業組織的成立,標誌著西方圖書出版體系基本形成了。1825年德國首先成立非官方的全國圖書出版組織 “德國書商協會” 。隨後英國、法國等也成立了出版商或書商的非官方全國性組織。1896年在巴黎成立了國際出版商聯合會。西方主要國家政府除設立專門的政府出版機構,如英國的皇家出版局(1786)和美國的政府印刷局(1860)從事出版政府機構的出版物外,民間出版業事務完全由非官方的行業組織來處理。為保證圖書出版的正常發展,避免行業內部的自殺性削價競爭,德國(1887)和英國(1899)的圖書出版行業組織制定了本國出版商和書商之間的“實價書協定”,明確了兩者之間相互依存的經濟關係。
在亞洲,明治維新(1868始)使日本迅速成為世界出版大國。1869年,本木昌造製成日文鉛字,鏇於1870年在長崎開辦日本第 1家現代印刷廠。1872年有恆社成為日本第1家採用西方機械造紙法的造紙廠 。這兩項進展,導致1876年日本出現洋裝書(西方印本),和裝本很快就被取代。出版業中心已轉到江戶(現東京)。
到19世紀末,圖書出版已成為西方社會的一個重要產業。一些規模較大的西方出版公司雇員已超過1000人,並在外國開設了子公司。年度出版新書較多的國家有英國(1890年5735種)、法國(1890年13643種)、德國(1890年18875種)、俄國(1880年10562種)、日本(1891年 22568種)和美國(1890年4559種)。
戰爭與革命對外國圖書出版的影響1914年爆發的第一次世界大戰, 對歐洲圖書出版業是一次沉重的打擊。在英國 ,紙張因短缺實行配給 ,數量只有戰前的 2/3,但價格卻上漲 8倍。出版商只能靠降低圖書製作質量以滿足市場需要。書店內出售的多是粗製濫造的劣質圖書。戰前德國年度出書曾高達 3萬種,但戰爭期間產生了嚴重的書荒。除大出版商尚可勉強支撐外,許多小出版商破產或被兼併。由於戰爭的破壞,歐洲其他國家圖書出版業最主要的顧客中產階級的購買力大大下降。麵包和黃油比精神食物的圖書對維持溫飽更為重要。美國和日本因未受戰爭直接影響,圖書出版業得以正常發展。美國出版商利用英國出版業的不景氣迅速在國內市場上排擠了英國的勢力,而且開始向外擴張。由此導致美國文學作品在國外得到傳播。在日本,到20年代初,年度出版圖書已超過 35000種,日文圖書開始輸往朝鮮和中國。
蘇聯十月革命的成功產生了一種完全新型的出版體系──國家管理的出版事業。1917年11月28日蘇維埃政府發表的出版法令,和12月29日蘇維埃執行委員會發表的國家出版社法令, 是蘇聯建國初期的主要出版業檔案。年底成立的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出版部,是管理全國出版事業的最高機構。1918年成立的共產黨人出版社,是蘇聯第一家國營出版社。1919年成立的俄羅斯聯邦國家出版社,已負有整頓全國出版業的任務。但國內戰爭期間政治、軍事、教育等各部門都大量出版宣傳材料和小冊子,出版工作比較混亂。到20年代初出版業開始全面整頓時,蘇聯共有出版社3000餘家,其中私營出版社1000餘家。到30年代初,私營出版社全部被淘汰,其他出版社也進行大量的合併,僅有 200餘個。但圖書的發行量猛增到8.5億冊,是20年代初的3倍。書店和發行機構已陸續國有化。1923年成立隸屬外貿部的蘇聯國際圖書公司,獨家經營蘇聯的國際圖書貿易工作。
西方圖書出版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恢復時期里,產生一種新的郵購售書組織──圖書俱樂部。它1919年首先在德國出現,以協會的形式吸收會員,以低於市價向會員郵購發行圖書。這種新的推銷方式在歐洲遭到書商的激烈反對,但在美國卻迅速得到發展。其原因是在美國缺少書店的廣大鄉村和邊遠地區可方便會員購買圖書。此外,美國出版商E.J.霍爾德曼在20年代出版每冊售價僅 5美分、稱為“ 小藍皮叢書 ”的系列小冊子1260種。他本著薄利多銷的原則(限定每次最少購買 20種),採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直接銷售的方式,共售出 1億多冊。
1929年始於美國的經濟大蕭條,使美國圖書出版發展受阻。圖書銷量急劇下降,許多出版商破產,出版業興起兼併風潮。1931年英國圖書出版業也受到經濟衰退的影響。為擴大圖書銷售,英國出版商H.雷蒙德1932年發明購書券。它是只能購書的禮品證券。購買者將它作為禮物轉贈他人,持券者可根據自己的興趣選購圖書。但這種創造再次遭到書商的反對,未能在圖書出版業得到推廣。
出版商為擺脫蕭條採取的另一項冒險是出版發行量很大的廉價紙皮書。英國出版商A.萊恩1935年,以《企鵝叢書》為名,出版各國文學小說的普及本紙皮書。它以精美的彩色封面設計,低廉的售價 (每冊6便士),可以裝入衣袋內的小開本體積三大優點,立即獲得人們的歡迎。每種《企鵝叢書》的發行量高達幾十萬冊甚至上百萬冊。歐美各國相繼仿效,出現許多專門的紙皮書出版社。作為大眾讀物的紙皮書出現後,使廣大中等以下收入的民眾,由借書閱讀者變為購書者。在亞非拉國家,紙皮書則成為主要的圖書品種,並促進了當地圖書出版業的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使除美國外的主要出版大國再次遭受戰火的破壞。在英國,紙張的配給量還不到戰前的40%。由於新書出版減少,各種積壓的舊書和滯銷書被搶購一空,經典著作、教科書、參考書等精裝書嚴重脫銷。出版商和書商雖發了財,但資金無處使用。1942年,英國政府不得不額外配發少量紙張專門再版“對民族具有重要性”的圖書 。在德國 、義大利和歐洲被其占領的國家,圖書出版業不得不忍受法西斯對出版物資的嚴格控制和對圖書的嚴酷檢查。但多數出版商和書商在高壓制度下生存下來了。蘇聯因受戰爭影響,圖書出版和發行量由1940年的45000種、4.6億冊,下降為1945年的 18000種、2.9 億冊。日本圖書出版業情況更糟。在軍國主義控制下,年度出書由戰前的30000餘種,猛跌到1944年的5438種,出版社僅剩200~300家。
美國圖書出版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再次利用英國同業的困境,加速了對外擴張。1943年,在紐約成立了“戰時圖書委員會”的出版組織,專門為美國和盟國軍隊提供“軍內版”紙皮書。到1947年,這種圖書共出版1324種,發行量為 1.2億冊。民間出版商則大力向英國圖書傳統的海外市場印度、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國出口圖書或建立子公司。到戰爭結束時,鄰國加拿大的圖書市場已基本上被美國所控制。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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