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分類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納稅義務人
從事 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一切單位、個人以及雖不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但有代扣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1994年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統一稅,並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但1993年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稅發[1993]138號《關於涉外稅收實施增值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後,從1994年1月1日起 外資企業也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具體劃分標準為:
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50萬元人民幣;
批發、零售等非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80萬元人民幣。
小規模納稅人
年銷售額達不到前述標準的為小規模納稅人,此外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以及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也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在達到標準後經申請被批准後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
對小規模納稅人實現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其進項稅不允許抵扣。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稅率為3%。
一般納稅人
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達到標準的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此外對於生產型納稅人如果會計核算健全的,這一標準可以放寬至30萬元人民幣,但對非生產型商貿企業無論其會計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達到標準才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另外,由於自1999年起國家強制推廣稅控加油機,並禁止非稅控加油機的生產和銷售,所以國家稅務總局2001年12月3日發布國稅函[2001]882號《關於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徵稅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將所有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無論其規模是否達到標準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
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如無下列行為,即使某一年度的應稅銷售額達不到標準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有偷、騙、抗稅行為;
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稅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
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後果。
轉正過程
對於剛剛成為一般納稅人的商貿企業(包括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需經過一個納稅輔導期才能成為正式的一般納稅人,輔導期一般不少於6個月。輔導期內稅務部門將對其進行較嚴格的管理,包括:限制每月的專用發票申購數量,如需超額申購的,要按前次
已領購併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4%的增值稅款等等。
輔導期達到6個月後,稅務機關應對其進行全面評審,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計稅方法
基本稅率為17%;
抵扣以後基本保持在3%左右。
計算公式
稅率計算是根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或其他具體情況,對其應稅事項,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率,採取一定的計算方法,計算出納稅人的應納稅率。每種稅都明確規定了應納稅率的具體計算公式,但其基本計算方法相同,即應納稅率=計稅依據×適用稅率公式中的“計稅依據”在具體運用時,又涉及兩個概念:
1)計稅單位,亦稱計稅標準、課稅單位。它是課稅對象的計量單位和繳納標準,是課稅對象的量化。計稅單位分為從價計稅、從量計稅和混合計稅三種。
2)計稅價格。對從價計征的稅種,稅率一經確定,應納稅率的多少就取決於計稅價格。按計稅價格是否包含稅款劃分,計稅價格又分為含稅價格和不含稅價格兩種。
具體內容
根據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我國增值稅設定了一檔基本稅率和一檔低稅率,此外還有對出口貨物實施的零稅率。
基本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列舉的外,稅率均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也為17%。這一稅率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
低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13%。這一稅率即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水、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農業產品。
6.金屬礦採選產品。
7.非金屬礦採選產品。
8.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 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鹽(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零稅率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他規定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2.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併兼營應屬一併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的,其非應稅勞務應從高適用稅率。
營改增內容
2015年營改增增值稅稅目表
試點行業 | 應稅服務 | 具體內容 |
交通運輸業 | 陸路運輸服務 | 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纜車運輸、索道運輸及其他陸路運輸 |
水路運輸服務 | 遠洋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屬於水路運輸服務 | |
航空運輸服務 | 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屬於航空運輸服務 | |
管道運輸服務 | 通過管道輸送氣體、液體、固體物質的運輸服務 | |
郵政業 | 郵政普通服務 | 包括函件、包裹等郵件寄遞,以及郵票發行、報刊發行和郵政匯兌等業務活 |
郵政特殊服務 | 包括義務兵平常信函、機要通信、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寄遞等業務活 | |
其他郵政服務 | 包括郵冊等郵品銷售、郵政代理等業務活動 | |
電信業 | 基礎電信服務 | 固網、移動網、網際網路等 |
增值電信服務 | 利用固網、移動網、網際網路等提供服務 | |
部分現代服務業 | 研發和技術服務 | 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諮詢服務契約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
信息技術服務 | 包括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 |
文化創意服務 | 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智慧財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 |
物流輔助服務 | 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 | |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 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乾租服務,屬於有形動產經營租賃 | |
鑑證諮詢服務 | 包括認證服務、鑑證服務和諮詢服務 | |
廣播影視服務 | 包括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製作服務、發行服務和播映(含放映)服務 |
根據財政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總結並加以解釋如下: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註:本條是對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①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②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和航空運輸的乾租業務屬於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適用稅率為增值稅基本稅率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註:本條是對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程租、期租業務,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從事濕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運輸業服務徵稅,適用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註:本條是對提供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適用6%稅率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鑑證諮詢服務。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註:本條是對應稅服務零稅率的規定。
①對應稅服務適用零稅率,意味著應稅服務能夠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提高了本市出口服務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為現代服務業的深入發展和走向世界創造了條件。對於調整完善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特別是促進服務貿易出口具有重要意義。
②對於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的具體範圍,包括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其中: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a、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b、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c、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同時,向境外單位提供的設計服務,不包括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
稅率調整
2017年4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7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與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預計全年將再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稅負3800多億元,持續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增後勁。2017年7月1日起,簡併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正式實施,原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適用13%稅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農產品、天然氣、食用鹽、圖書等23類產品。同時,對按照17%稅率徵稅的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
從2018年5月1日起,國務院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