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贖回
贖回是指投資者在基金成立後的存續期內,將自己持有的基金份額賣給基金公司,從而獲得現金的交易行為。
通常,贖回採用份額贖回方式。所謂份額贖回方式就是投資者在賣出基金份額時,是按照贖回多少基金份額向基金公司提出贖回申請,而不是按照賣出的金額提出的。
贖回費用
贖回費用,簡稱為贖回費,是指投資者賣出基金份額時,需向基金公司支付的手續費。
贖回費率
基金贖回費率是指投資人賣出基金份額時支付的費用比率。參見(5)式所示。投資者贖回基金時,可能會因為基金持有時間長短的不同而贖回費率有所不同。在這裡,取費率最大值計算。
計算公式
投資人在賣出基金後,實際得到的金額是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的部分。其中的計算公式為: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贖回當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1)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2)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3)
投資者需注意的是各基金規定的贖回費收入的歸屬可能會有所不同,有的規定只扣除較少的手續費後,大部分會歸基金所有;有的規定全部或大部分用作手續費,而不歸或只將少部分歸入基金資產,這樣如果您是部分贖回的話,前一種做法對您是比較有利的,在同等情況下,您持有的基金份額淨值會高於後者。
將(2)式中的贖回總額移至公式左邊,則可得:
贖回費率=贖回費用/贖回總額 (4)
由(4)式可見,贖回費率就是贖回費用與贖回總額的比值。
如果在(4)式的分子和分母同乘一個100,則(4)式成為:
贖回費率=贖回費用/贖回總額×100% (5)
由(5)式可見,贖回費率就是贖回費用占贖回總額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