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近年來,中國基金行業蓬勃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市場參與主體不斷擴增,已經成為社會財富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力推動了產業結構調整和實體經濟發展,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但是隨之而來,相關投訴與司法需求也日漸增多。
審理範圍
基金業法庭審理案件範圍包括基金機構運營過程中的涉公司類、股權類、合夥類糾紛,基金機構與投資人之間的居間、委託契約,基金機構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契約糾紛等。成立意義
成立基金業法庭是一件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情,有利於推動審判的專業化,有利於提高審理的效率,有利於化解市場糾紛和矛盾,有利於形成判例,為投資者教育提供完整、有力、生動的基礎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