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就目前市場上的基金產品來看,實施拆分的基金都是已經運作了相當一段時間並且業績相對不錯的老基金。由於歷史原因或者持有人結構的原因,使得部分績優老基金規模本來就比較小而當基金淨值漲到二三元錢了,投資者容易覺得貴,所以很少有人申購,而贖回落袋為安的卻不少,導致基金規模反而出現萎縮,這難免對這些績優老基金的後續投資操作產生某些不利影響。因此,這些業績表現優良而規模相對較小的老基金,可能會選擇採取基金拆分這種對原持有人不產生影響的形式。
舉個簡單例子來說吧: 假設投資者持有某基金1萬份,該基金份額淨值為2元,那么他的基金資產為2萬元。如果該基金按1:2的比例進行拆分,則基金份額淨值變為1元,總份額加倍,該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原來的1萬份變為2萬份,所對應的基金總資產仍為2萬元。基金拆分對原來的持有人資產總額沒有影響,只不過基金份額發生變化。
原因
按照基金公司的解釋,基金拆分可以降低投資者對價格的敏感性,有利於基金持續行銷,有利於改善基金份額持有人結構,有利於基金經理更為有效的運作資金,從而貫徹基金運作的投資理念與投資哲學。
拆分基金主要是過往業績較優秀,基金淨值較高,為了滿足投資者的投資心理需求,打破市場悖論,使得投資者能以相對便宜的價格購買到好基金。基金份額拆分還能有效解決“被迫分紅”的問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減少頻繁買賣對證券市場的衝擊。
因此,這些業績表現優良而規模相對較小的老基金,可能會選擇採取基金拆分這種對原持有人不產生影響的形式,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入,以改善持有人結構和基金規模。拆分的基金一般規模較小,拆分後規模擴大反有利基金的操作。
優勢
基金拆分可以將基金份額淨值精確地調整為1元,而大比例分紅難以精確地將基金份額淨值正好調整為1元。
此外,為達到大比例分紅的目的,有可能強行地賣出部分股票,將未實現利得短期內變現為已實現收益,會存在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風險,使得投資者可能喪失投資機會。
拆分則可以不影響基金的已實現收益、未實現利得、實收基金等會計科目及其比例關係,對投資者的權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案例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10000份基金A,當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1.60元,則其對應的基金資產為1.60×10000=16000元。對該基金按1:1.60的比例進行拆分操作後,基金淨值變為1.00元,而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原來的10000份變為10000×1.6=16000份,其對應的基金資產仍為1.00×16000=16000元,資產規模不發生變化.
分紅
1、大比例分紅及拆分的基金,其目的是降低淨值,給基民1個價格低適合買進的錯覺,說明該基金希望擴大。2、大比例分紅及拆分的基金,在之分紅及拆分前或後入貨效果是一樣的,分紅及拆分後,基金淨值會降低,降低多少要看分紅及拆分比例,這時(分紅及拆分前後)沒有虧盈。假設:2.2元1份拆分為1.1元1份,這時2.2元可買2份,基金價值沒變;蛋糕大小沒變,由10塊切成了20塊原來買1塊=後來買2塊分紅也是這個道理。3、準備申購的人之利弊:如在分紅及拆分前後這個時段入貨,效果要看大盤指數牛還是熊,因為:分紅前,基金要減倉準備現金應付現金分紅方式的用戶,(拆分前,基金不用減倉)。分紅及拆分後會有基民買入基金,使基金的資金量增大,基金的持倉比例降低,基金經理會逐步加倉。基金加倉時,要看股市行情。如果加倉時的股市行情底,加倉後股市行情漲了,淨值就漲。如果加倉時的股市行情高,則反之這個問題的關鍵,是看後市行情,每個時段利弊不同!4、大比例分紅及拆分的基金,對於持有該基金的客戶利弊也是有分別的,原因同上。
五宗罪
一宗罪
持有人沒有否決權
基金拆分類似於公司股份的分拆。基金把基金份額按淨值重新拆分,比如持有人原來有1萬份基金份額,淨值為2元,現在基金按1元/1份拆分基金,持有人就獲得2萬份基金。
但是,基金的拆分又不像股票的分拆那樣規範。股票分拆要經股東大會通過,而基金拆分、乃至基金公司為拆分而單方面修改基金契約,也不須召開持有人大會,只要證監會批准,基金公司便可以實施拆分。
面對基金公司的單方面拆分行為,基金持有人如果不同意拆分,只能選擇贖回,這時要向基金公司支付贖回費。如果願意拆分,老持有人將面臨收益下降的風險。相關法規目前對基金公司單方面修改基金契約沒有約束,更沒有規定拆分須經持有人投票通過,這是基民利益保障的一大軟肋。
二宗罪
存在攤薄原持有人收益可能
假設一個投資者購買的基金即將拆分。拆分前:一基金現在每份淨值為2元,總份額為5億份,資產總規模為10億元。假定該基金資產全部為股票型資產。持有人目前擁有該基金1000份,市值為2000元。一個月後,如果該基金不拆分,那么股票資產升值10%,則基金資產總規模變為11億元,每份淨值為2.2元,持有人的基金市值變為2200元,淨收益為200元;假設股票資產下跌了10%,持有人的基金市值變為1800元,一個月淨損失200元。拆分後:淨值變為1元,該持有人的基金份額變為2000份。假設淨值降低後吸引了90億元新資金,基金現有資產總規模變為100億元,總份額100億份,因為新資金還沒買股,則基金的股票資產仍為10億元。
一個月後,假設該基金的股票資產升值10%,新增的90億資金建了六成倉,則基金資產總規模變為53.8億元,每份淨值1.064元/份,持有人的基金市值為2128元,淨收益為128元;假設股票資產下跌了10%,則持有人的基金市值變為1872元,淨損失為128元,拆分後的收益和損失同樣都只有拆分前的64%,等於攤薄了收益和風險。
三宗罪
淨值跌破一元怎么辦
興業趨勢拆分之後再分紅,使其淨值因為非虧損因素而跌破1元。既拆分又分紅的基金是稀少個例,不過,興業趨勢到底開了一個先例。
業內人士認為,其實這個案例反映的最關鍵問題在於,拆分本身就是一種不盡合理的發行方式。對拆分問題以前有過爭論,1元多的基金能不能拆分?能不能二次拆分?憑什麼決定哪些基金能拆分、哪些不能拆分?設立這個標準的依據是什麼?如果拆分合理的話,所有基金都有可能不斷拆細,變成幾毛錢甚至幾分錢。
四宗罪
多隻拆分基金業績下滑
一項資料統計顯示,經過拆分擴募後,很多基金單位份額淨值增長的排名,均較擴募前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滑,而從晨星的最新評級報告中也發現:最早拆分的四隻基金,其中三隻由晨星評級四星級下降為三星級,一隻則迅速降為兩星級,而3月中旬以來拆分的11隻基金中有一隻由五星級降為四星,其他的總回報排名也都大幅下滑。
不過,有關人士也表示:“基金拆分後業績不佳應該只是短期的現象,投資者不必太過於介意。優秀基金公司的拆分,其相對成熟、規範的管理水準將為更多投資者在牛市中帶來更好的收益。”
五宗罪
基金拆分規則何在?
第一隻拆分基金富國天益進行拆分時,公司曾表示,主要是為了解決基金高淨值與資產規模過小之間的矛盾,使更多的投資者能享受到優秀基金經理的理財服務。
拆分前富國天益連續兩年年收益率名列所有開放式基金榜首,是名副其實的明星基金。但現在的拆分明顯偏離了“分享明星基金”這個初衷,令人不解的是,一些規模適中的基金也來湊熱鬧。如中銀持續增長基金原來的24億份基金份額其實並不小,但基金公司以進一步最佳化基金的持有人結構,增強基金流動性為由進行了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