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分紅保險是保單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險公司經營成果的保險種類,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產品。簡單的說就是分享紅利,享受公司的經營成果。保險費用比較高,具有確定的利益保證和獲取紅利的機會。分紅是不固定的,分紅水平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有著直接關係,保險公司與客戶共同承擔投資風險、分享經營成果。分紅保險的紅利是保單所有人從保險公司可分配盈餘中分享到的金額。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保險公司死差益、利差益和費差益所產生的可分配盈餘。由於保險公司在厘定費率時要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投資回報率和預定營運管理費用,而費率一經厘定,不能隨意改動,但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同預期的情況有所差別。一旦實際情況好於預期情況,就會出現以上差益,保險公司將這部分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紅利的來源。
發展歷史
最早使用保單分紅的,可以追溯到1776年英國OleEquitable壽險公司,當時是為了抵禦通貨膨脹和利率波動風險而設計推出的。在已開發國家,分紅保險已運用200多年,作為抵禦通貨膨脹和利率風險的主力險種,其主要優點在於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傳統保單規定的保險金給付外,還有機會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即參加保險公司投資和經營管理活動所提盈餘的分配。在北美地區,80%以上的壽險產品具有分紅功能;在德國,分紅型保險占該國人壽保險市場85%。
在保險業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分紅型保險早已成為了保險業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分紅型保險成為世界保險市場的主流產品。在北美地區,80%以上的產品具有分紅功能;在德國,分紅型保險占該國人壽保險市場85%。由於這種保險作為調節國家經濟的槓桿,不僅起到了提高保險資金使用的效益性和流動性的作用,還使保戶在享有充分保障的基礎上,能從保險公司經營的利潤中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
紅利來源
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死差益、利差益和費差益所產生的可分配盈餘。(1)死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風險發生率低於預計的風險發生率,即實際死亡人數比預定死亡人數少時所產生的盈餘;
(2)利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高於預計的投資收益時所產生的盈餘;
(3)費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營運管理費用低於預計的營運管理費用時所產生的盈餘。
紅利分配
中國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每年至少應將分紅保險可分配盈餘的70%分配給客戶。
紅利分配有兩種方式:現金紅利和增額紅利。現金紅利是直接以現金的形式將盈餘分配給保單持有人。目前國內大多保險公司採取這種方式。增額紅利是指整個保險期限內每年以增加保險金額的方式分配紅利。
在現金紅利的分配方式下,紅利可以採取多種領取方式:現金、累積生息、抵交保費和購買減額交清保險。
投資範圍
主要投資於債券、證券、大型基礎建設項目等,能夠使分紅險的收益隨利率的變動而變動,保額分紅險更是將公司運營成本之外的全部收益與客戶、投資者分享,到期更有終了紅利平滑收益,與其他金融資產共同構成了家庭堅固的財富堡壘,能夠有效地抵禦通貨膨脹、經濟動盪。
分類
分紅保險依據功能,可以分為投資和保障兩類。投資型分紅險以銀保分紅產品為代表,主要為一次性繳費的保險,通常為5年或10年期。它的保障功能相對較弱,多數隻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殘保障,不能附加各種健康險或重大疾病保障。在給付額度上,意外死亡一般為所交保費的兩到三倍,自然或疾病死亡給付只略高於所繳保費。比如某保險公司的銀保分紅產品,在一年內身故只退回保險費;一年以後疾病身故則按保額賠償;意外身故則按保額3倍賠償。保障型分紅險主要是帶分紅功能的普通壽險產品,如兩全分紅保險和定期分紅保險等。這類保險側重人身保障功能,分紅只是作為附加利益。以兩全分紅保險為例,在固定返還生存金的同時,還有固定保額的身故或全殘保障,紅利將按照公司每年的經營投資狀況分配,沒有確定額度。保障型的分紅保險通常都可作為主險附加健康險、意外險和重大疾病保險,能形成完善的保障計畫。
特點
保險費用比較高,具有確定的利益保證和獲取紅利的機會。分紅是不固定的,分紅水平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有著直接關係,保險公司與客戶共同承擔投資風險、分享經營成果。分紅保險的紅利是保單所有人從保險公司可分配盈餘中分享到的金額。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保險公司死差益、利差益和費差益所產生的可分配盈餘。由於保險公司在厘定費率時要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投資回報率和預定營運管理費用,而費率一經厘定,不能隨意改動,但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同預期的情況有所差別。一旦實際情況好於預期情況,就會出現以上差益,保險公司將這部分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紅利的來源。優勢
1.分紅型保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最“便宜”的保險。保險公司收了您和其他人的保費如果去掉賠付和公司運營成本後來有剩餘的話,剩餘的錢會通過紅利返還給您。保險公司拿您的保費進行投資,投資收益的七成以上也會通過紅利方式返還給您。通過這些可以保證您得到保障而相應付出的金錢是最少的。2.分紅險的分紅收益是不確定的,因為其來源是費差、利差和死差,當保險公司的盈利多時分到的紅利就多,當保險公司的盈利少時分到的紅利就少,具體客戶能得到多少現金要看契約里寫了多少,所以用來理財不合適,用來防範風險才是其最大的優勢。所謂最低保證利率的分紅不是分紅險,而是叫萬能險,是另外一種保險,比如陽光保險集團推出的財富雙賬戶終身壽險(萬能型)[4]的最低保證利率就是2.5%。
3.抵禦各種金融風險。分紅險某種意義上也把自己的收益和和客戶的利益捆綁在了一起。一榮具榮,一損具損。這樣保險公司為了自己的利潤必然盡力保證客戶資產的保值增值。
弊端
2012年12月17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稱,所謂的分紅式保險理財產品,堂而皇之地在銀行銷售,其承諾的高收益甚至比同期的銀行存款的利息還要低。銀行和保險公司為了片面的追逐利潤,故意隱瞞收益率等關鍵問題,誤導消費者。專家指出,真正的分紅險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互助型保險公司,買保險即為入股。另一種分紅險是作為保險行銷手段產生的,保險資金必然會產生閒置,閒置的保險資金進行投資活動有可能產生利潤。如果從中拿出一部分來返還給消費者,就叫紅利,但這個紅利只是行銷手段,不是股份帶來的。
投保指南
很多人都想買一款具有投資潛力且適合自己的分紅型保險,卻不知道如何選擇,而目前保險市場上的分紅保又是險鋪天蓋地的向客戶宣傳,到底如何選購呢?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分紅保險,除了具有保障功能,最大的亮點在於投保人可以得到一定紅利,可以滿足部分市民“保障、理財”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分紅險應考慮以下因素:
選擇實力強大的公司
與傳統壽險的定值給付不同,分紅保險的利益是變動的。公司每年向客戶派發紅利不是定值,而是隨保險公司的實際經營績效而波動。客戶未來獲得紅利的多少,取決於保險公司業務經營能力的強弱。因此,客戶在選擇購買時,應該在認真了解產品本身的保險責任、費用水平等的基礎上,選擇實力強大的保險公司。一要看保險公司的實力。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在資源上往往具有一定的優勢,能夠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二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包括保險公司投資業績、品牌形象等。
切忌盲目跟風購買
很多消費者在投保時一聽說有很高的回報,就匆匆投保分紅險,這是不理性的投保行為。現今,我國大多數居民還處於缺少保障類保險產品的現狀。在選擇保險產品時,首先應該以保障為先,在健康和醫療保障充足的情況下才去考慮分紅型的產品,否則客戶一旦因為健康原因或發生意外風險,導致收入下降,繳納分紅險產品續期保費能力出現困難,則得不償失。因此,投保人應該是在獲得充分保障的基礎上選擇購買分紅險,切不可為追求紅利而購買保險。
了解自身需求
市民在購買分紅型保險的時候,要正確分析個人保險需求,並充分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購買分紅型保險比較適合收入穩定的人士,對於有穩定收入來源、短期內又沒有一大筆開銷計畫的家庭,買分紅保險是一種較為合理的理財方式。收入不穩定,或者短期內預計有大筆開支的家庭要慎重選擇分紅型產品,分紅保險的變現能力相對較差,若中途想要退保提現來應付不時之需,可能會連本金都難保。
投資渠道
分紅險的主要投資渠道為國債、存款、基金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也正由此而與投連險等投資型保險產品有很大的不同。
理財作用
分紅險是投資型保險中最穩健的產品,相比投連險和萬能險,分紅險與資本市場的掛鈎較小。分紅險一般會根據契約給予投資者基本的保險保障,然後再根據保險公司的運營情況給予投保人額外的分紅回報。按照相關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這保障了資金的安全,也更好地保護了投保人的利益。
分紅保險可以抵禦通貨膨脹。以分紅產品為主險,同時加上意外傷害意外醫療,以及重疾,這樣的套餐相信一定可以滿足很多客戶的需求,至於買哪款分紅產品,只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析。設計出適合的保險產品,因為任何產品對客戶來說都不能說是最好的,只有最適合的。
購買分紅型保險比較適合收入穩定的人士,對於有穩定收入來源、短期內又沒有一大筆開銷計畫的家庭,買分紅保險是一種較為合理的理財方式。
銀行儲蓄是一種比較安全、風險性較低,但回報也較少的投資手段。債券由於其發行不定期、變現性差,不是一種經常性的投資手段。股票由於具有較高的風險、對投資專業水平要求較高,因此,很難成為人們投資的主要方向。而投資(分紅)型保險作為一種新興的投資方式,具有風險較低、收益較高的特點,比較適合中國的投資市場現狀。
2012年,不少分紅險開始陸續迎來給付,而近兩年資本市場的不景氣,讓分紅險的實際收益或多或少地背離了當年銷售員和客戶說好的高收益。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分紅險本身的保障部分也內含了一定的收益率,大約在1.5%-2.5%左右,再加上一定的分紅,從收益角度上看,與定期儲蓄、人民幣理財產品和貨幣市場基金不相上下,甚至有業內人士預測,2012年分紅險收益險勝定存,但仍有不少客戶選擇退出。同時,壽險公司開始自身的“價值轉型”,回歸保險的保障本質。
總體而言,投資分紅險更適合具有理財意識,但對於個人投資沒有經驗或沒時間打理的投資者。通過投資分紅險產品,既節省了時間和精力,通過專業機構的專業理財,從容應對市場波動等不利因素,像兒童保險和老年人保險不僅是種良好的保障,還為將來子女教育、養老保障等長期財務規劃目標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質疑
陷阱之一:盲目誇大保單報酬率。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分紅險的分紅部分是不保證給付的,況且分紅保單的盈餘當中只有70%可分給保戶,某一年的分紅率可能很高,但也可能為0,甚至為負數。
陷阱之二:分紅險一定抗通脹。
分紅險能抵禦通貨膨脹,這是大家經常能聽到的一種說法。事實上,並不是所有分紅保單都有對抗通脹的效力,關鍵還在於分紅率,看它能否超越CPI。
陷阱之三:分紅險絕對不賠錢。
和很多理財產品一樣,分紅險的保本當然也有其先決條件,那就是持有該保單一定年限。如果提早解約,特別是在保單生效後三五年內就提前退保,那很可能就會虧本,特別是在投保後兩三年內就解約,虧損額度還不小。
誤區
目前,分紅險在市場上賣得異常紅火。據最新數字統計,分紅險市場份額已達到1000多億元。在1000多億的龐大市場份額中,人們大多是衝著分紅的“錢”景而去的。購買分紅險有八大誤區,你知道多少?一:分紅險有高回報,能賺錢
其實分紅險首先是保險,其次才考慮投資功能。其保障的本質與傳統的險種並沒有差異,而紅利的分配視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而定,具有不確定性。一些保險公司宣傳承諾保底分紅,且分紅利率高於銀行存款利率,把保本保息外加分紅作為賣點,這是違背有關監管部門不允許保險公司承諾保底分紅率的規定的。
二:拿分紅利率和儲蓄利率比較
有的保險公司在推銷分紅險的時候,拿保單分紅的回報率和銀行儲蓄利率相提並論。但專家指出,保險和銀行儲蓄根本是兩碼事,保險公司的分紅標準並不是像銀行利率那樣計算出來的。銀行存款利息的計算是以本金為基礎,乘以利率。而保險公司計算分紅金額不是以投保人的消費為基礎來計算的,如1萬元的分紅險保費,要扣掉保險公司的開支、保險代理人的佣金等各項費用後,才用來計算分紅收益。事實上,大多數分紅險種真正的紅利分配是根據每一保單的年度末現金價值進行計算再分配給投保人紅利的,而現金價值則根據險種的不同都在保費的基礎上打了一定折扣。有的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故意混淆概念,讓一般的投保人誤以為分紅險就好像錢存銀行而回報率又比銀行高。
三:分紅險一定有分紅
分紅險除一般的保障功能(生存領取、死亡和重疾給付等)外,還有分紅收益,主要來源於該險種投資賬戶的可分配盈餘,但紅利作為附加的投資功能,既可能有投資回報,也可能存在投資風險。有的保險公司會在保單上寫上分紅率的大致範圍,比如高分紅是6%,中分紅是5%,低分紅是4%,這其實是一個容易讓普通投保人產生錯覺的宣傳方法,誤以為最低分紅率就是4%。實際上,分紅本身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分紅率有可能低於4%,甚至紅利為零的可能性也一樣存在。
四:將不同險種做片面對比
對於分紅保險產品,購買者應了解該產品的保險責任、特徵、紅利及紅利分配方式等事項。由於各種分紅險的設計有一定差異,分紅險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各有不同,消費者應全面把握分紅產品的保障和投資作用,不要將不同分紅險的紅利多少做簡單、片面的比較。
五:利用銀行信譽,將保險當成儲蓄賣
當前,保險公司紛紛和銀行聯手,通過代銷的方式將保險產品通過銀行賣出去,保險代理人在賣出這些分紅產品時也動起了腦筋,他們藉助銀行的信譽,把分紅保險打扮成儲蓄品種來賣,這樣很容易使那些認為銀行是值得信賴的普通消費者上當。分紅險和儲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金融工具,使用這兩種工具的人群,其投資需求、風險承受能力是不一樣的。如果普通客戶在不了解分紅險的情況下,貿然買進此類產品,極易產生糾紛。
六:以歷史業績暗示分紅保障
在保險公司的誤導宣傳中,還有一種就是某些公司過度暗示其歷史業績,來顯示高分紅率,誤導投保人。其實,一般分紅險的紅利大部分來源於投資收益,投資收益的高低與市場大環境的好壞有很大關係,而和歷史業績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七:購買分紅險能“雙重免稅”
一些保險代理人在推銷分紅險時,用“雙重免稅”的說法來吸引客戶投保。其實,分紅險中根本沒有所謂的“雙重免稅”。老百姓拿自己的錢去買保險,這些錢本身就是稅後收入,不存在再次免稅的問題。而且,分紅險的紅利所得不徵稅,和銀行存款的利息稅也不具可比性。
八:保險公司最保險
不少顧客購買分紅險時,對資金的安全性顯得顧慮重重,擔心保險公司可能不保險。對此,一些保險代理人為了打消投保人的這種顧慮,在向客戶推銷分紅險時,不僅宣傳自己公司的經營投資狀況如何良好,還聲稱《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能破產,保險公司是國家信譽,將錢交給保險公司客戶完全可以放心。但實際情況是,假若保險公司經營不善,投資失敗也一樣有風險。《保險法》只是規定保險公司不能自行解散而已。保險專家提醒市民,分紅險是市民投資的一個較好的渠道,但購買時同樣不能忘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