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是什麼?
含義:
•“執著”即“取”(梵文與巴利文:Upādāna)的字面意思為攀爬、抓取。
•佛教認為,執著與愛導致苦的產生,使人無法解脫,進入涅槃。為十二因緣之一。
•印度教認為,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喜歡稱為執著。
•《大般涅槃經》﹕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執著?佛言:‘善男子。如是之人若從他聞、若自尋經、若他故教,於所著事不能放舍,是名執著。’”,由此經文可以看出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舍就是執著。
•執著:一者、即蘊 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恆相續,待眾緣故。余行余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 二者、離蘊 理亦不然,應如虛空,無作受故。 三者、與蘊非即非離 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
執著心的分類:
二分法:
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皆因無明煩惱所引。
四分法:
對於欲望的追求,從眼耳鼻舌身體意念各根源尋找快樂、迷惑,叫欲取;
對某些觀念和想法的固執,叫見取;
對於錯誤的出發點、沒有意義的行為約束產生的知見上的迷惑,叫禁戒取;
執著一個四大五蘊所構成的假相而不能領會到“我”只不過是一個假相的事實,產生種種對“自我意識”“自我價值”的追求、種種對自我利益的固執、前途的憂慮,叫我取。
認識論:
雲
‘如何實我不可得耶?’諸所執我,略有三種:
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 此執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隨身能造諸業?又所執我,一切有情為同為異?若言同者,一作業時,一切應作;一受果時,一切應受;一得解脫時,一切應解脫;便成大過。若言異者,諸有情我,更相遍故,體應相雜。又一作業,一受果時,與一切我,處無別故,應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謂作受,各有所屬,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業果及身,與諸我合。屬此非彼,不應理故。一解脫時,一切應解脫。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
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捲。既有舒捲,如橐籥風,應非常住。又我隨身,應可分析,如何可執我體一耶?故彼所言,如童豎戲。
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極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動?若謂雖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輪,似遍動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故。
又所執我,
復有三種
一者、即蘊 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恆相續,待眾緣故。余行余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
二者、離蘊 理亦不然,應如虛空,無作受故。
三者、與蘊非即非離 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思慮,為無思慮?
一、若有思慮 應是無常,非一切時有思慮故。
二、若無思慮 應如虛空,不能作業,亦不受果。
故所執我,
理俱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
一、若有作用 如手足等,應是無常。
二、若無作用 如兔角等,應非實我。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境否?
一、若非我見所緣境者 汝等云何知實有我?
二、若是我見所緣境者 應有我見,非顛倒攝,如實知故。若爾如何執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毀我見稱讚無我?言無我見,能證涅槃;執著我見,沉淪生死。豈邪見能證涅槃,正見翻令沉淪生死?
又諸我見不緣實我,有所緣故。如緣余心,我見所緣,定非實我,是所緣故。如所余法,是故我見,不緣實我,但緣內識,變現諸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
為什麼要戒執著心
危害
1.佛教認為,執著與愛導致苦的產生,使人無法解脫,進入涅槃。為十二因緣之一。
2.執著心是對妄想的執念,即對貪嗔痴的執念,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所有相不是所有相才是真實,所以一味的執著,只會永遠在輪迴之中不斷重複(不記得前世的教訓,有重複著前世的苦難)。
益處
心經有言: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如何戒除執著心
依四聖諦,行八正道,明十二因緣,積波羅密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經歷: 須陀洹 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菩薩 最終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