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城鄉一體化的思想早在上個世紀就已經產生了。我國在改革開放後,特別是在80年代末期,由於歷史上形成的城鄉之間隔離發展,各種經濟社會矛盾出現,城鄉一體化思想逐漸受到重視。
近些年來許多學者對城鄉一體化的概念和內涵進行了研究,但由於城鄉一體化涉及社會經濟、生態環境、文化生活、空間景觀等多方面,人們對城鄉一體化的理解有所不同。
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2013年發布2013年《城鄉一體化藍皮書》。藍皮書從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回顧總結了我國當前城鄉一體化建設的重大成就,分析了各地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現狀和態勢,梳理了城鄉建設中存在的若干問題,研究了城鎮化對城鄉一體化模式產生影響等新情況,探索轉型環境下新現象、新問題形成和發展的規律;從土地、戶籍、農民工、社保改革等政策體系角度,探討“四化同步”(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新路徑。同時從實踐層面介紹了東部發達地區的創新經驗,以及中西部落後地區的新探索。
不同理解
社會學和人類學界從城鄉關係的角度出發,認為城鄉一體化是指相對發達的城市和相對落後的農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壘,逐步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組合,促使生產力在城市和鄉村之間合理分布,城鄉經濟和社會生活緊密結合與協調發展,逐步縮小直至消滅城鄉之間的基本差別,從而使城市和鄉村融為一體。有的學者僅討論城鄉工業的協調發展,可稱為“城鄉工業一體化”。
經濟學界則從經濟發展規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角度出發,認為城鄉一體化是現代經濟中農業和工業聯繫日益增強的客觀要求,是指統一布局城鄉經濟,加強城鄉之間的經濟交流與協作,使城鄉生產力最佳化分工,合理布局、協調發展,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
有的學者僅討論城鄉工業的協調發展,可稱為“城鄉工業一體化”。
規劃學者是從空間的角度對城鄉結合部做出統一的規劃,即對具有一定內在關聯的城鄉物質和精神要素進行系統安排。
生態、環境學者是從生態環境的角度,認為城鄉一體化是對城鄉生態環境的有機結合,保證自然生態過程暢通有序,促進城鄉健康、協調發展。
面臨問題
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均等化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前提。而當前,城鄉居民權益不平等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權的不平等。二是在戶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城鄉公共服務的差距是城鄉差距的重要體現。包括養老、教育、醫療、交通、供水、供電、環境等,農村都明顯落後於城市。原因在於長期以來公共服務事業投入重點在城市,城市越來越漂亮,即使中西部地區的城市與沿海地區相比也毫不遜色。實現城鄉要素配置的合理化,關鍵是要建立城鄉一體化的要素市場,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要消除人為設定的各種障礙,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雙向自由流動。土地是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也應發揮市場對土地配置的決定性作用。與其他要素不同的是,土地有一個用途管制問題。如果把耕地變為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城鄉建設規劃,並辦理相應的法律手續。
實現方式
我們認為,城鄉一體化是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促進城鄉居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變化的過程,是城鄉人口、技術、資本、資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為資源,互為市場,互相服務,逐步達到城鄉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上協調發展的過程。
穩步推進城市化
我國農民人均占有資源太少是制約農民收入增長的根本原因。農業是耕地密集型和水資源密集型產業,然而我國人均耕地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1/2,人均水資源僅為世界人均的1/4。
我國農民人均耕地約為世界農村人均耕地的1/3。由於農戶經營規模太小,糧食和許多大宗農產品,如棉花、油料等生產費用高,使得我國大多數農產品的生產成本過高,純收益率太低。要增加農民的收入就要在推進工業化的過程中穩步推進城市化,減少農民數量,增加農民人均占有資源量,這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出路。
推進城市化的重要前提條件是,改變我國的二元戶籍管理制度,為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創造條件。農民向城鎮轉移主要靠市場的力量,但是也需要政府加強引導。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特別需要保護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調整分配
長期以來,我國固定資產投資比重過高,消費比重太低,經濟成長過分依賴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消費對經濟成長的拉動力比較小。投資比重過高也是我國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消費增長緩慢的一個原因。我國應該調整投資與消費的比例,逐步提高消費比重,降低投資的比重,使投資與消費的比例逐步達到能夠使經濟長期保持穩定快速增長的水平。
與此同時,還需要大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中央政府應該逐步增加對於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的轉移支付,建立公平合理的農村義務教育體制;積極探索農村醫療和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創新問題,為今後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社會保障問題創造條件。要做到這一點,需要通過不斷完善稅收制度,強化對高收入人群的稅收征管,逐步增加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中央政府對於國民收入再分配的能力。
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解決城鄉收入差距問題,當務之急是應該從體制上解決城鄉居民機會不均等和勞動力市場的地區分割問題。我國需要創造條件儘快取消對農村居民的各種非國民待遇的政策規定,取消現存的城鄉分割的勞動力市場,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使得農民有與城鎮居民均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和法律環境。
精簡鄉鎮政府機構
農民負擔過重一直是制約農民收入和消費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而鄉鎮政府機構龐大、人員臃腫則是農民負擔過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有資料表明,全國鄉級供養人員達800多萬人,每個鄉鎮平均200人左右,大大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因此,精簡鄉鎮政府機構,縮減政府辦事員數量,改革鄉鎮財政體制,是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途徑之一。
2004年,由於積極貫徹中央政府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方針政策,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取得重大成績。需要積極探索建立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長效機制,鞏固改革成果。今後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農村居民逐步減少,應該相應地及時減少鄉鎮政府機構編制,縮減辦事員數量。
依靠科技和制度創新繁榮農村經濟
改革開放以來,科技進步極大地促進了我國農業增產,農民增收。今後需要繼續加強農業科技研究,通過引進良種,推廣先進的農業技術等措施促進農業豐收,提高農民收入。
與此同時,還需要健全農業社會化的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農產品流通體系;積極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鼓勵龍頭工商企業與農戶合作經營;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促進農村第二、三產業的發展。資金短缺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一直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要繁榮農村經濟,首先需要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在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同時,需要探索發展新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以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
因此,應按照公平的原則全面推進城鄉一體化,把保障農民發展權放在首位,尊重農民選擇權,尤其要防止把城鄉一體化當作圈地、剝奪農民的工具;要加快產業布局調整,推進勞動密集型產業、涉農工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從城市向農村轉移,進一步加快城鄉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城鄉產業布局,強化城鄉產業之間的協作和聯繫,鼓勵城市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進入農村,改變資源從農村向城市單向流動的格局;還要按照公平的原則配置公共資源,尤其是財政資源以及公共服務資源,以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不斷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制度對接。
創造城與鄉之間互惠互利的橋樑。並且為之提供便利條件。鼓勵鄉鎮企業的發展,刺激城市到鄉鎮消費。
打造要素
1.“三個集中”:為加快農村城市化探索出一條集中、集約、集群化發展的重要路徑,特別是為推動農民、農業、農村發展方式的全面轉型提供了樣本。
2.“六位一體”:為統籌城鄉一體化從科學體制上建立起一套同發展共繁榮的新興城市關係,構建了一套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制度體系。
3.“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為新型城市化提供出一個具有時代特徵、中國特色的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標桿、新樣板、新經驗。
路徑選擇
十七屆三中全會於2008年10月12日在北京閉幕,會議集中討論了在下一個階段里農村改革的方向和發展的道路。我國的改革以農村發端但高潮在城市,先富帶動後富模式並不適應城鄉發展的現實。原本寄希望於城市發展帶動農村同時進步,而現實卻是城鄉分化和落後農村漸漸成為城市進一步發展的障礙,發達地區對落後地區的涓滴效應卻異化為發達城市對原本落後的農村各種資源的吞噬。
過去,我國農村問題研究常常陷於將常識公理化,以至於習慣性的錯誤漸成真理,建立於此類公理之上的研究成為空中樓閣。所謂“城鄉二元結構”就是一例,普遍的觀點認為二元結構即是農村發展停滯之源,而我們長期的改革不僅沒有化解二元結構問題反而使之惡化。
這種認識成為了一系列錯誤觀點的依據,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認為市場化改革對農村發展的實質性惡化。
這種認識的泛濫掩蓋了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城鄉二元結構實質是工農業收益率差別的具體體現,在現代工業的一次次革命之後農業的利潤已經被遠遠甩在身後。
計畫經濟下政府主導的優先發展工業的戰略人為隔離城鄉經濟,這應被看作是城鄉二元結構之肇端;而在市場化改革之後,經濟效益更為顯著的工業自然會集中最多的社會資源,隨著各種市場貨幣化之後,城鄉差距顯得(貨幣計量)更為擴大,但我們認為市場化改革惡化城鄉二元分化之說並不真實。
農村的大幅度落後的影響不僅限於農村,城市的經濟升級和產業爬升也受到了落後農村的拖累,農村問題已經成為困擾我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最大障礙,統籌城鄉發展刻不容緩。在此次全會中,二元結構成為解決農村問題的突破口,城鄉一體化則成為了農村改革的最終目標。
在此共識之下的路徑選擇非常重要,改革的歷史實踐證明,單方面通過發展城市寄希望於城市發展的涓滴效應反饋農村並非發展的良方,高速發展的城市反而成了吸收農村資源的黑洞,我們首先應該確定政府主導,政策傾斜的發展模式。
其次,政府主導並積極干預農村改革並非新鮮事物,地方政府從未停止過干預經濟的行為,我們何以要老生常談?我們常常看到的種種政府“越位”干預行為正是我們對農村發展戰略的誤讀,它的基本思路是城市發展受限→農村改革騰出資源、空間→農民被迫轉型,它基本還是改革以來工業核心論的延續,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農村深化改革。
下一階段的農村改革必須在思路上確定農村為中心,變被動的強迫為農民主動的選擇。此次全會召開過程中熱議的涉農話題大量圍繞著農民利益保護的角度,這就是改革思路長期畸形所造成。如果這一思路不能改變,所謂土地、資金和戶籍的改革只會帶來預料之外的後果:落實土地產權導致兼併和土地流失,投入資金流向非農產業,改革後的戶籍成為精裝的手銬。
他山之石
日本避免“城鄉二元結構”
日本在上世紀前半葉因追求發展工業,一度出現工農收入和城鄉差距拉大等現象。但此後,日本通過根本性制度安排,從源頭上避免“城鄉二元結構”的形成,實現了較為均衡的統籌發展。
助推城鄉發展一體化
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日本政府的一系列根本性制度安排成為日本避免“城鄉二元結構”出現的核心因素。
首先,城鄉居民享受同等的政治經濟待遇,在房籍、政治權利、社會保障和人員流動等政策上對城鄉居民一視同仁,避免人為造成城鄉差別。
戰後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日本大量農民離開土地進城工作,有些大企業甚至採用“集團就職”方式,到農村中學整班招收畢業生進城務工。
對此,日本政府一方面為新進城務工的農民提供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社會保障和市民身份;另一方面嚴格要求企業保障勞動者就業,採用“終身僱傭制”等方式確保農民在進城後不會因失業而陷入困境。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農民在“失地”後再“失業”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避免了城市出現“流民”階層。
其次,消除阻礙人員、資金等經濟要素在城鄉間流動的壁壘,促進各種資源向農村和落後地區流動。
在大量農村人口進城的同時,也有很多日本城市居民希望到農村和小城鎮居住或投資從事農業經營。為此,日本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農業耕地和農村住宅流轉體制,鼓勵城市人口到農村居住或投資。從城市“下鄉”從事農業經營的居民,往往會給農村帶來一定的資本,這有利於農業生產集約化。
此外,還有很多老年城市居民退休後到大城市遠郊或地方小城鎮購房生活,其中有些人還租用或購買小塊土地耕作。這一方面減輕了東京、大阪等超大城市的人口壓力,另一方面也給地方帶來大量投資並拉動個人消費。
第三,重視城市化過程的總體布局,避免出現“城鄉結合部”和“貧民窟”。
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日本也經歷過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長的階段。以東京為例,1955年至1970年期間,每年淨流入人口達30萬至40萬人。
但由於東京的城市規劃以放射狀大容量軌道交通為依託,沿軌道交通站點(多為過去的小城鎮)建設生活服務、文化娛樂和治安配套完善的居民區,包括大學教授等較為富裕人士在內的、大量在東京工作的居民選擇在距東京市中心數十公里的千葉縣和埼玉縣等地居住。
由於規劃合理、配套齊全、日本很多大城市帶動了周邊大片區域發展,東京周邊的“首都圈”和大阪神戶周邊的“阪神圈”等發達經濟圈應運而生。
細化配套措施 攻克制度壁壘
日本通過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高標準的衛星城和小城鎮、維持農產品較高價格以保障農民收入等措施,打通了城鄉之間存在的各種壁壘。
第一,統一社會保障體系和寬鬆的戶籍制度是城鄉居民相互流動的前提。在日本,居民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全國統一,不以地區或身份區分,居民轉移戶籍幾乎不受限制。這使得日本全國人員流動較為方便,解除了農民進城或城市居民“下鄉”的後顧之憂。
第二,高標準建設大城市外圍衛星城和小城鎮是大城市減輕人口壓力的前提條件。日本很多大城市的外圍衛星城和小城鎮的基礎設施、生活服務、文化娛樂等條件與大城市中心區相差無幾,吸引了很多城市居民前去居住。充分利用好包括退休老人、不必每天通勤的上班族、小企業主及其僱工等群體的資本和消費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日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既避免了大城市人口過快膨脹,又拉動了農村發展,有力促進了城鄉平衡和區域平衡。
第三,採取各種措施維持農產品較高價格以保障農民收入。為增加農民收入,日本在對外貿易中多利用高關稅、高檢疫檢驗標準等有形或無形“保護壁壘”,在國內則通過農協等行業組織或地區組織維持農產品較高價格。這實際上是以城市消費者出資的形式對農業進行隱形補貼。同時,為保障城市低收入階層人群的基本生活,日本政府通過補貼等方式使國內市場雞蛋、牛奶和麵包等基本食品的價格處於較低水平。
按照人口和國土比例,日本的人口密度約為中國的3倍,且其國土山地多平原少。在這種基本國情下,日本不僅實現了城鄉共同富裕和高度城市化,還發展了農業、確保了大米完全自給和大部分蔬菜自給。以日本的情況來看,我國無論在大城市郊區、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方面,還是在農業集約化、精細化方面,都具有巨大潛力。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啟示
地處東亞地區的韓國,是新興工業化國家的典型代表,屬於亞洲“四小龍”之一。韓國與我國在地緣和文化等方面非常接近,其在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發展方面與我國情況類似。歷史上的韓國,曾經歷過嚴重的戰亂和貧窮,20世紀50年代時,韓國還是全球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韓國經濟開始起步並獲得快速發展,韓國在成功實施出口導向發展戰略並取得城市內工業經濟騰飛的同時,沒有忘記帶動農業一起發展,實現了工業和農業的協調發展,並成功地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當前,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韓國在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方面的實踐與經驗,對我國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實踐歷程
(一)開展“農戶副業企業”計畫
1960年到1970年間,韓國各大城市內的工業化發展如火如荼,城市內和城市間的競爭不斷加劇,使得農村地區的工業發展提上日程,各個城市均把自身的工業向農村地區發展延伸。1961年,韓國政府開始採取出口導向型的發展戰略,並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畫。在此時期,韓國生產的用於出口的產品以製鞋、紡織、服裝等輕工產品為主,而廣大農村地區則很少生產上述產品。1967年,為進一步擴大出口產品的供給量,同時也是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韓國政府提出了“農戶副業企業”計畫。該計畫由地方政府提供金融或財政補助,一般由十戶左右的農村家庭聯合在一起,組建成為一家企業,主要生產農副產品、手工藝品等。韓國政府推出的“農戶副業企業”計畫,在實施幾年後,由於企業規模較小,且發展緩慢,同時也受到農村地區技術水平落後、基礎設施薄弱等缺陷的制約,“農戶副業企業”計畫發展效果不理想,時間不長該計畫即被擱置了。
(二)實施“新村工廠”計畫
20世紀70年代,韓國各個城市內的工業發展水平不斷提升,但與之相比,韓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濟發展不太理想,此時韓國社會經濟中的二元結構問題開始出現,城鄉差距開始拉大。正是在上述背景下,韓國政府正式發起了“新村運動”。“新村運動”大體上分為三個時期,早期主要是推進住房條件、橋樑、公路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期的主要內容是推進農業現代化,推廣高產水稻技術,從而提高農民收入;後期主要是發展農產品(000061,股吧)加工業。“新村工廠”是“新村運動”重要組成部分,即在廣大的農村地區開辦各類工廠企業,採取的具體方法就是由城市的工業向周邊的農村延伸拓展。在此過程中,韓國各地方政府不斷加大對農村地區基礎設施的投資。與此同時,韓國政府在此時期開始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密集型產業,這些產業吸納了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韓國經過多年“新村工廠”計畫的實施,帶來了韓國農業現代化從量變走向質變。
(三)推進“農村工業園區”計畫
針對實施了近10年的“新村運動”,韓國政府及時對其進行了總結和反省,並對農村工業化發展道路進行了修正。1983年,韓國政府正式出台了“農村工業園區”計畫。與早期的“新村工廠”計畫不同,“農村工業園區”計畫是選擇面積較小的農村地區就地發展農村工業。“農村工業園區”一般選擇人口較少的郡、市等行政區域發展,園區占地10公頃以下,一般可以集中20家企業布局,解決3000名農民就業。在這些農村工業園區內,一般是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政府除了像以往一樣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以外,還增加了對技術的投入,鼓勵農村工業園區向特色產業、創新產業方向發展。
(四)轉向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
20世紀70年代後,韓國政府重點強化小城鎮發展與建設,大幅改善農村居民生活居住環境,同時加強對農民的教育普及。此外,政府還不斷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投資設立了許多信息服務網點,向農村工業企業提供大量的技術、管理、市場等信息。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韓國政府在廣大農村地區圍繞其工業發展特點開始轉變和調整產業結構,對原有企業進行機械化改造的同時,開始鼓勵引進和發展新興產業。隨後的90年代,政府開始鼓勵廣大農村地區發展第三產業,通過一些國家級的服務機構,大幅提升農民的福利水平。進入新世紀後,韓國政府確定了農村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方針,政府主要是引導和鼓勵農村地區發展科技含量較高的現代農業,同時積極開展城市和鄉村的幫扶與對接服務,鼓勵城市中的大企業對農村地區進行一對一的幫扶,選擇一些市場效益比較好的項目共同建設,通過先進企業來帶動農村的發展,從而形成了工農合作共贏發展的局面,成功推進了韓國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實踐特點
(一)在短期內快速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
20世紀50年代,韓戰結束後,韓國在全球屬於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其社會經濟呈現明顯的二元結構特徵,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農業發展非常落後。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韓國政府開始轉變發展思路,重新確定了社會經濟發展方向,開始實施出口導向型發展戰略。經過數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成就,創造了“漢江奇蹟”。1960年,韓國的人均GDP不到80美元,而到了1995年,韓國人均GDP提高到了10841美元,2013年更是達到了25051美元,韓國已經從一個傳統的農業小國發展成為新興工業化國家,邁入已開發國家行列,快速實現了農業現代化,完成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任務,實現了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長期維持了城鄉之間的均衡協調發展
與我國的情況大體相同,韓國在發展初期,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非常高,農村地區分布非常廣。在其工業化過程中,農村大量的剩餘勞動力流向城市,農業在國民經濟總量中所占比重日益減少,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1960年,韓國的城鎮化率僅為28%,到了2013年,其城鎮化率提高到了91%。與已開發國家的工業化發展過程相比,韓國早期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維持了基本的均衡,甚至在20世紀90年代,在韓國某些農村地區,農民的收入曾經超過了城市居民。韓國人多地少,針對這種情況,韓國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構建了相對發達的農業生產體系,使得落後的農村地區煥然一新,實現了農業的現代化,取得了令人震驚的發展成就。
(三)採取了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
在韓國的經濟發展中,實行的一直是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這一點與我國相同。上個世紀60年代,韓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隨後,上個世紀80至90年代,韓國經歷了民主改革歷程,但韓國政府主導經濟發展的模式一直沒有改變,政府制定的相關發展規劃和計畫始終決定著韓國經濟發展的方向。同其他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已開發國家相比,韓國早期選擇的道路截然不同。可見,韓國在實現農業現代化,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過程中,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發揮了重要作用。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啟示
(一)堅持農業和工業協調發展
上個世紀60年代,韓國政府採取出口導向戰略,重點發展工業,打造了堅實的工業基礎,短期內即取得了巨大成就。韓國人均GDP由1971年的286美元增長為1980年的1598美元,同時農業產值占GDP的比重也由1970年的27.1%下降為1980年的15%。韓國在工業化初期,即上個世紀60年代末,當城鄉及工農差距剛開始出現拉大趨勢時,即開展了大規模的“新村運動”,改變了農村發展滯後的局面。韓國農業現代化的實現過程是與其國內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同步推進的,並不是等到工業化完成後,才去發展農業。我國當前工業化進程總體上已經處於中後期發展階段,我國早在2002年人均GDP就已經達到了1000美元,農業產值占比也已經下降為15.4%,可以說,我國近年來才開始調整有關政策大力發展農業已經很晚了。當前必須堅持城鄉一體化發展方向,力爭短期內快速提升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實現農業、工業的協調發展,改善城鄉和工農業發展嚴重失衡現象。
(二)強大的工業基礎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工業和農業均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農業先天的弱勢特點決定了其基礎產業的地位,表現為其產值占GDP的比重會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而顯著降低,農業人口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大量向城市遷移。擁有強大的工業基礎對於實現農業現代化非常重要。韓國工業和農業發展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說明。工業和非農產業的發展,一方面可以為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的轉移提供就業機會,另一方,工業的發展也可以為農業發展提供大量的生產資料,並為農業向更高層次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所以,當前我們在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時,要從國民經濟整體發展的高度來看待和處理,相關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堅持工業和農業協調發展的方向,相關目標的制定不能脫離整體國民經濟的發展進程,過度超前同嚴重滯後一樣有害。
(三)農業發展應堅持國家的適度干預
縱觀韓國50多年農業現代化發展歷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韓國政府採取了靈活適度的干預政策,通過制訂計畫、出台政策、農業立法等形式對農業發展進行適度干預,從而促進了城市和鄉村、工業和農業的協調發展,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當然,實事求是地說,韓國政府在干預農業發展的過程中,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一些失敗的教訓。對我國而言,當前正處於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關鍵時期,應以韓國為鑑,嚴格遵循經濟及產業發展規律,堅持國家對農業的適度干預,政府干預農業發展的手段應堅持多樣化原則,干預方式應儘量多地採取經濟手段,同時輔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從而促進農業的快速健康發展,構建起和諧的工農關係和城鄉關係,從而不斷加快我國的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
(四)積極實施工業反哺農業政策
考察韓國農業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若沒有韓國政府強大的支持政策,韓國農業不會在短期內取得如此大的進步,韓國的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也不會推進得如此順利。實際上,同其他國家一樣,韓國在工業化初期為了快速發展工業,也實施了對農業的剝奪政策,從而導致了農業發展的滯後與萎縮,但隨後,韓國政府快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而及時調整了有關政策,在上個世紀60年代中期以後多次實施了對農業的反哺政策,促進了農業與工業的協調發展,最終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當然,在具體實踐中韓國政府也發生過對農業過度保護的行為,導致韓國農產品價格大幅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從而使得其農產品喪失了競爭力,上述教訓值得我們警惕。
相關信息
國家統計局:國家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制度2012年12月1日實施。
2012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統一了調查指標,統一了樣本抽取,統一了數據生產,統一了數據發布,實現了城鄉住戶調查的統一、規範和一體化,能夠提供全體居民統一的收入、支出和消費數據,能夠提供城鄉可比、地域可比的城鄉居民和分省、分市、分縣居民的收入、支出和消費數據 。
通俗說,這次改革統一了城鎮和農村居民收入和支出的分類標準、指標名稱與口徑;按照統一的抽樣方法和程式,國家統計局從全國4億多城鎮和農村家庭中隨機抽取40萬戶,其中國家樣本單位16萬戶,地方樣本單位24萬戶,由被抽取住戶中固定人員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將家庭中每個人的每項收入和支出,按發生日記錄在國家統一印製的賬冊上。國家樣本單位,由市級、縣級國家調查隊按月收取賬冊,經審核、編碼、錄入後通過統計專用網直接上報國家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將依據16萬戶的記賬資料,匯總計算出全國和分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消費的水平、結構和增長數據,同時還能提供家庭就業、住房、社區發展等有關信息。國家統計局各省級調查總隊會同省級統計局,依據本省的國家和地方樣本單位資料,匯總計算分市、分縣的居民收入、支出和消費數據。認真實施好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將為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提供紮實依據,為國家推動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科學制定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政府提供堅固的數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