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腹地
正文
一般指與某城市地理位置接近,或與某城市具有密切經濟聯繫而作為原材料、產品供應基地或重要銷售市場的地區。城市腹地是在長期的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自然形成的,經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變化。城市和腹地之間的社會經濟聯繫,內容十分廣泛,但主要是原料材料資源、能源、水源、各種工農業產品的產供銷關係,以及勞動力輸送和人才交流。城市與腹地之間不一定在地理上連成一片,它不同於經濟區。根據社會經濟聯繫疏密程度的不同,城市腹地可分成若干層次。在中國,上海市的經濟腹地,第一層次是長江三角洲,第二層次是包括江蘇、浙江、安徽三省在內的華東區,第三層次將擴大到全國其他一些地區。城市腹地沒有明確的地理界限。一個城市可以有多個腹地,而不同城市的腹地,又可以相互交叉和重疊。比如中國的西北地區,既是天津的腹地,也可說是上海的腹地。
城市與腹地在經濟上是相互聯繫、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城市的形成和發展要受腹地的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和制約,而腹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也離不開城市在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幫助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