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經2001年6月6日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01年6月13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5號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它的公布與施行,對於加強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作品目錄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關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改及其實施的幾個問題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問答
1 什麼是房屋拆遷,為什麼要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規範房屋拆遷行為?
2 條例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3 怎樣理解條例關於“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含義?
4 為什麼將“符合城市規劃”作為房屋拆遷的原則之一?
5 城市房屋拆遷為什麼必須有利於城市舊區改造?
6 為什麼要強調房屋拆遷必須有利於生態環境改善?
7 為什麼要強調房屋拆遷必須保護文物古蹟?
8 條例的基本當事人有哪些?
9 條例規定的拆遷基本當事人有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
10 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機構有哪些,他們分別履行哪些職能?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