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當前中國行政直接介入的承包地流轉只能產生短期效應。在土地已過度非農化的背景下,應按照城鄉建設用地總量平衡的思路來引導農村建設用地流轉。
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真正建立,需要以城鄉土地適用相同的配套制度和政策為條件;要滿足城鎮規劃區外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發展權的價值實現,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遠非全部,需要構建農村建設用地的異地流轉機制。
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直接確立土地非農發展權的制度安排存在缺陷,造成了城鎮規劃區內外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權益不平等,應賦予各集體經濟組織平等的土地發展權,通過發展權交易實現各集體土地所有者平等的土地權益。
農民集體的土地權益不能保證的根本原因在於集體經濟組織實體虛化,應借集體土地確權之機重構集體經濟組織實體;而征地制度改革、界定土地非農發展權、重構集體經濟組織實體等均需要來自國家層面的推動力量。
作者簡介
戴偉娟,女,河北定州人。同濟大學套用數學系理學學士,上海社會科學院管理學碩士,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現就職於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法律社會諮詢中心,主要從事農村問題研究。
目錄
引言
第一章 國內外研究現狀
第一節 關於承包地流轉的研究
第二節 關於農村建設用地流轉的研究
第三節 述評及研究起點
第二章 農村土地流轉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產權理論與土地流轉
第二節 制度變遷理論與土地流轉
第三節 發展權理論與土地流轉
第三章 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制度基礎
第一節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
第二節 關於我國農村土地制度認識中的誤區
第三節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實質
第四節 現行農村土地制度中的法律問題
第四章 農村土地流轉的理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