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運動

均衡運動

均衡運動,自然科學名詞,地殼運動的假說之一。最早由普拉特和艾利於1855年根據物理學有關密度和平衡原理的對比提出。

基本信息

簡介

地均衡運動是地殼運動的假說之一。最早由普拉特(J.Pratt)和艾利(G.B.Airy)於1855年根據物理學有關密度和平衡原理的對比提出。1889年道頓(C.E.Dutton)用地殼均衡原理解釋地殼升降運動。該假說的原理是:把橫截面面積相同、重量相同但密度不同的柱狀體放在液體中,由於重力影響,塊體的下界在同一平面上,而上界卻高低不平,密度小的高於密度大的,從而保持了液面上塊體之間的平衡狀態。1855年普拉特以此為比喻,說明地殼在高山地區密度較平原地區小的道理。同一時期,艾利提出另一種均衡的方案,即把面積相同、密度相同但重量不同的塊體放在液體中,在重力作用下,露出水面越高的塊體沉入水下的部分越深,以此保持塊體之間的平衡狀態。艾利認為大山好像冰山浮在海洋里一樣,其表面和底面有相應而又相反的形象,故地面較高的地殼部分其底面也較深,大山區的底部都存在“山根”。現代重力探測資料證實,艾利的方案符合實際。如果地殼某一部分的負荷減輕(如山區剝蝕),或加重(如低凹處沉積),均衡將受到破壞,負荷減輕的地區要上升,加重的地區要下降,以便達到新的平衡。1889年道頓用均衡原理解釋地殼升降運動的原因,他說:象歐洲波羅的海地區因第四紀冰蓋的消融而負荷減輕,該地區大面積上升。這樣的地殼升降運動由地殼下的塑性地幔緩慢的水平移動而得到補償。均衡說對地殼升降運動的原因作出解釋,但卻不能解釋水平運動,而且所提出的升降運動機制是不可逆的,在重力作用下,下降地區不可能轉為上升,上升地區也永遠不會轉為下降,這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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