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級差地租由於形成條件的不同,又分為兩種形態:級差地租第一形態和級差地租第二形態。級差地租第一形態(級差地租Ⅰ)是由不同地塊的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別和不同地塊地理位置(包括距離交通線和市場的遠近)的差別而形成的級差地租。級差地租第二形態(級差地租Ⅱ)是由於在同一地塊上連續投資的勞動生產率不同而形成的級差地租。級差地租之所以能夠形成,還有一個重要情況,就是農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不是由中等地的生產條件來決定,而是由劣等地的生產條件來決定。如果農產品價格由中等地的生產條件決定,那就會像工業中一樣,只有優等地能獲得超額利潤,繳納地租,而不會存在有 “ 級差 ” 的地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