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ICS 67.140.10
X55 GB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9598—2006
代替GB 19598—2004
地理標誌產品 安溪鐵觀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Anxi tieguanyin tea
2006-12-29發布 2007-06-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
前言
本標準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和GB 17924—1999《原產地域產品通用要求》而制定。
本標準是對GB 19598—2004《原產地域產品 安溪鐵觀音》的修訂。
本標準與GB 19598—200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標準屬性由強制性修改為推薦性;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修改相關名稱;
——刪除衛生指標要求,增加污染物限量和農藥最大殘留量指標要求;
——將“淨含量允差”修改為“淨含量允許短缺量”;
——按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管理辦法的規定,增加了在其產品上使用防偽專用標誌的要求;
——取消了對保質期的限定;
——刪除了氮、磷、鉀的施肥配比要求。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原產地域產品標準化工作組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安溪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安溪縣農業與茶果局、福建省茶葉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福建省安溪茶廠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縣華福茶廠、福建安溪縣八馬茶業有限公司。
本標準起草人:劉坤城、黃火良、黃東方、楊文儷、林志勇、李國生、林鍛鍊、高金典。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 19598—2004
本標準規定了安溪鐵觀音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術語和定議、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及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批准保護的安溪鐵觀音。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質限量
GB 2763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
GB 4285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8302茶 取樣
GB/ 8304 茶 水份測定
GB/T 8306 茶 總灰分測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測定
GB/T 8321. 1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一)
GB/T 8321. 2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二)
GB/T 8321. 3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三)
GB/T 8321. 4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四)
GB/T 8321. 5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五)
GB/T 8321. 6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六)
GB 11767 茶樹種苗
GB/T 14487 茶葉感官審評術語
GB 14881 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
NY/T 787 茶葉感官審評通用方法
SB/T10035 茶葉銷售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75號令)
安溪鐵觀音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範圍限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批准的範圍,即現福建省安溪縣管轄的行政區域內,見附錄A。
4 術語和定議GB/T 14487 確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4.1
安溪鐵觀音 Anxi tieguanyin tea
在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自然生態環境條件下,選用鐵觀音茶樹品種進行扦插繁育、栽培和採摘,按照獨特的傳統加工工藝製作而成,具有鐵觀音品質特徵的烏龍茶。其成品茶分為清香型與濃香型。
5.1 自然環境
5.1.1地理特徵:
安溪地處戴雲山山脈向東南延伸的部分,地勢西高東低,北緯24°50 '~25°26 ' ,東經117°36 '~118°17 ',海拔32m~160m。地貌低丘、高丘、低山、中山類型,河谷盆地串珠狀分布其間。境內千米山峰2461座,太華尖、紫雲山和大坪山構成境內主山脈。
5.1.2 氣候特徵
安溪屬南、中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侯,年平均氣溫16°~21°,年日照1850h~2000h,年無霜期260d~350d,夏天無酷暑,冬無嚴寒,由於地理特徵原因,來自泉州灣的東南風與來自漳州平原的偏西風在境內形成混流,使5月初夏和10秋末之明晝夜溫差大。
5.1.3 降水
年降水量1600mm~1800mm,年平均相對濕度80%左右。
5.1.4 土壤與植被
土壤以山地砂質土壤為主,PH4.5~6。海拔在700m以下以紅壤為主,海拔在700m以上以黃紅壤與黃壤為主,土壤質地疏鬆,土層深厚,有機質含量較高,礦物質營養元素豐富,特別是土壤中錳、鋅、鉬含量較高。
高山植被豐富,枯枝落葉形成較厚的地表覆蓋層,森林覆蓋率65%以上。
5.2 栽培技術
栽培技術參見附錄B
5.3 採摘技術
採摘技術參見附錄C
5.4 製作工藝
5.4.1初制工藝
茶青→曬青→涼青→搖青→揉捻→烘乾→毛茶。
毛茶應具有安溪鐵觀音特有的“音韻”等感官品質特徵。用其製成的安溪鐵觀音產品應附合5.5的要求。
5.4.2 精製工藝
5.4.2.1清香型產品精製工藝
毛茶→驗收→歸堆→投放→篩粉→風選→揀剔、揀雜→號茶拼配→勻堆→(文火烘乾)→包裝→成品茶
5.4.2.2 濃香型產品精製工藝
毛茶→驗收→歸堆→投放→篩粉→風選→揀剔→號茶拼配→烘焙→攤涼→勻堆→揀雜→包裝→成品茶
5.4.3 製作環境
應附合GB 14881的規定。
5.5成品茶
5.5.1 感官品質
5.5.1.1 通用要求
產品應品質正常,無異味,無霉變,無劣變;應潔淨,不著色,不添加任何添加劑,不得夾雜非茶類特質。
5.5.1.2 清香型安溪鐵觀間感官指標
清香型安溪鐵觀音按感官指標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各級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清香型安溪鐵觀音感官指標
項 目 | 級 別 | ||||
特級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
外 型 | 條索 | 肥壯、圓結、重實 | 壯實、緊結 | 捲曲、結實 | 捲曲、尚結實 |
色澤 | 翠綠潤、砂綠明顯 | 綠油潤、砂綠明 | 綠油潤、有砂綠 | 烏綠、稍帶黃 | |
整碎 | 勻整 | 勻整 | 尚勻整 | 尚勻整 | |
淨度 | 潔淨 | 淨 | 尚淨、稍有嫩梗 | 尚淨、稍有細嫩梗 | |
內 質 | 香氣 | 高香 | 清香、持久 | 清香 | 清純 |
滋味 | 鮮醇高爽、音韻明顯 | 清醇甘鮮、音韻明顯 | 尚鮮醇爽口、音韻尚明 | 醇和回甘、音韻稍輕 | |
湯色 | 金黃明亮 | 金黃明亮 | 金黃 | 金黃 | |
葉底 | 肥厚軟亮、勻整、余香高長 | 軟亮、尚勻整、有餘香 | 尚軟亮、尚勻整、稍有餘香 | 稍軟亮、尚勻整、稍有餘香 |
濃香型安溪鐵觀音按感官指標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各級感官指標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濃香型安溪鐵觀音感官指標
項 目 | 級 別 | |||||
特級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外 型 | 條索 | 肥壯、圓結、重實 | 較肥壯、結實 | 稍肥壯、略結實 | 捲曲、尚結實 | 稍捲曲、略粗松 |
色澤 | 翠綠、烏潤、砂綠明 | 烏潤、砂綠較明 | 烏綠、有砂綠 | 烏綠、稍帶褐紅點 | 暗綠帶褐紅色 | |
整碎 | 勻整 | 勻整 | 尚勻整 | 稍整齊 | 欠勻整 | |
淨度 | 潔淨 | 淨 | 尚淨、稍有嫩幼梗 | 稍淨、有嫩幼梗 | 欠淨、有梗片 | |
內 質 | 香氣 | 濃郁、持久 | 清高、持久 | 尚清高 | 清純平正 | 平淡、稍粗飄 |
滋味 | 醇厚鮮爽回甘、音韻明顯 | 醇厚、尚鮮爽、音韻明 | 醇和鮮爽、音韻稍明 | 醇和、音韻輕微 | 稍粗味 | |
湯色 | 金黃、清澈 | 深金黃、清澈 | 橙黃、深黃 | 深橙黃、清黃 | 橙紅、清紅 | |
葉底 | 肥厚、軟亮勻整、紅邊明、有餘香 | 尚軟亮、勻整、有紅邊、稍有餘香 微量元素香 | 稍軟亮、略勻整 | 稍勻整、帶褐紅色 | 欠勻整、有粗葉及褐紅葉 |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3規定
表3 安溪鐵觀音理化指標 %
項目 | 水份 ≤ | 碎茶 ≤ | 粉末 ≤ | 總灰分 ≤ |
指標 | 7.5 | 16 | 1.3 | 6.5 |
污染物限量指標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5.5.4 農藥殘留量最大限量指標
農藥殘留量最大限量指標應符合GB2763的規定。
5.5.5 淨含量允許短缺量
單件定量包裝茶葉的淨含量允許短缺量,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75號令)的規定。6 試驗方法
6.1 感官品質
按NY/T 787規定的方法,對照安溪鐵觀音國家標準樣品進行審評。
6.2 理化指標
6.2.1水分按GB/T 8304規定的方法測定。
6.2.2碎茶和粉末按GB/T 8311規定的方法測定。
6.2.3總灰分按GB/T 8306規定的方法測定。
6.3污染物限量指標
按GB 2762規定的檢驗方法測定。
6.4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指標
按GB 2763規定的檢驗方法測定。
6.5淨含量允許短缺量
使用相應精度等級的計量器具進行測定。
7.1 組批規則與取樣方法
7.1.1組批規則
以同一生產周期內相同等級的產品為一批。生產周期、產量由生產企業確定。
7.1.2取樣方法
取樣方法按GB/T8302的規定執行,應同時從取樣點加倍抽了復檢樣。
7.2檢驗分類
7.2.1出廠檢驗
產品應按5.5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銷售。
7.2.2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每年二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定型投產時;
b)生產地址、生產設備或生產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c) 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型式檢驗項目為5.5規定的項目。
7.3判定規則
7.3.1感官指、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指標、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指標和淨含量允許短缺量的每個項目均符合本標準要求,則判定該批產品合格。
7.3.2污染物限量指標和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任一項目首檢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
7.3.3感官指標、理化指標和淨含量允許短缺量任一項目首檢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可用復檢樣對不符合的項目進行復檢。若復檢結果符合本標準要求,則判定該批產品合格。若復檢結果有任一個項目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
7.3.4對檢驗結果有爭議時,應依法選定檢驗機構,用復檢樣對所爭議的項目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8.1標誌
8.1.1 獲準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生產者,應按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防偽專用標誌。
8.1.2產品的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T 191的規定。
8.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7718的規定,並標示相應的類型與級別。
9.1包裝
包裝容器應乾燥、清潔、無毒、無異味、防潮,包裝材料應符合SB/T 10035的規定。
9.2運輸
箱茶搬運,一般不應在雨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套用防雨布嚴密遮蓋和防護。運輸時應輕搬、輕放、防潮,避免劇列撞擊、重壓。嚴禁與有毒、有異味、潮濕、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9.3貯存
貯存的倉庫應通風、乾燥、清潔、陰涼、無陽光直接照射,嚴禁與有毒、有異味、潮濕、易生蟲、易污染的物品同倉貯存。
9.4保質期
保質期由生產者根據產品的類型、包裝材料和貯存條件等因素自行確定。
附錄
附錄A(規範性附錄)
安溪鐵觀音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圖
安溪鐵觀音地理標誌保護範圍見圖A.1
安溪鐵觀音地理標誌保護範圍見圖A.1
(資料性附錄)
栽培技術
B.1茶葉種苗繁育
茶樹種苗採用無性繁殖。
B1.1母樹的選擇
應選擇品種純正、生長健壯、無病蟲害的優良母樹。
B.1.2母樹的培育
B.1.2.1母樹茶園在秋末冬初結合深耕改土,重施有機肥,增施磷鉀肥。
B1.2.2根據扦插季節,茶樹蔭動前10d以上進行一次修剪,修剪後應施追肥。
B.1.2.3冬季噴施石硫合劑,在新梢生育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及時防治病蟲害,在采穗前一周,套用生物農藥或低毒長效農藥噴施一次,以防病蟲從母樹帶入苗圃。
B.1.2.4母樹的芽梢應輕采或打頂采摘。
B.1.3插穗要求
B.1.3.1品種純正,枝條上段初木質化黃綠色梗枝、中段半木質化紅棕色枝,粗壯、葉大、腋芽飽滿、無病蟲害。
B1.3.2去除異雜品種枝梢,去除病蟲枝並集中燒毀。
B.1.3.3苗穗應攤放在陰涼潮濕的地方,並注意噴水濕潤,不允許重壓、日曬、風吹、防止發熱、萎蔫。
B.1.3.4插穗應帶有一個飽滿腋芽和一片健全葉,葉片下短莖長3cm~4cm。
B.1.3.5剪口應平滑,斜面與葉同向,腋芽和葉片應完整無損,上段翦口距葉柄處3mm左右,應隨翦隨插。
B.1.4 扦插
B.1.4.1應根據不同氣侯情況,一般春插在2月~3月,夏插在4月底到5月下旬,秋插在8月~9月,冬插在11月~12月。較寒冷的地區以夏插為宜。
B.1.4.2將苗床充分噴濕,待稍乾不粘手後,按葉片的長度進行划行扦插。
B.1.4.3扦插行距、株距合適,以葉片互不遮疊為宜。
B.1.4.4插穗直插或將葉片稍翹起斜插入土,葉面應順主風向,葉柄和腋芽應露出土面,葉片不貼土。插後應立即遮蔭並充分噴水至培養土濕透。
B.1.5出圃規格
茶樹種苗出圃規格應按GB 11767規定執行。
B.2栽培管理
B.2.1劃種植行
B.2.1.1梯面寬1.5m的梯層茶園種一行,距梯埂外沿80~cm90cm平行劃種植行。
B.2.1.2梯面寬2.7m以上的梯層應按行距1.2m~1.5m規劃種植。
B.2.2種植溝與施基肥
B.2.2.1根據劃出的各種植行,挖深60cm、寬50cm種植溝。
B.2.2.2重施有機肥,境施磷肥,與土拌勻,施入溝底,再覆土20cm。
B.2.3定植
B.2.3.1定植時間
在茶苗休眠期定植,一般在晚秋10月~11月或早春2月~3月,以雨後或陰天最好。
B.2.3.2種植密度
每公頃植42000株~72000株(即每畝種植2800株~4800株),株距35cm,行距120cm~150cm,穴種2株~3株。
B.2.4種植
B.2.4.1茶苗的根莖部入土深2cm~3cm,茶根要自伸展。
B.2.4.2栽後覆土適度壓實,蓋一層鬆土,保持有10cm淺溝,再澆水,鋪草覆蓋。
B.2.5中耕除草
B.2.5.1一般每年4次~5次,以經常保持茶園土壤疏鬆和無雜草。
B.2.5.2時間以各茶季茶芽萌發前于晴天進行。一、二年幼齡茶園,宜在雨後進行。
B.2.5.3淺耕一般深10cm左右,中耕15cm~20cm,深耕20cm~30 cm
B.2.6 茶園施肥
B.2.6.1施肥時間:追肥一般在各茶季末摘前一個月施用,全年3次~4次,基肥一般結合秋冬季深耕時施用。
B.2.6.2肥料種類:基肥主要有機肥與磷、鉀肥;追肥可選用複合肥、尿不經、鈣鎂磷、過磷酸鈣或生物固氮菌肥、有機複合肥等。
B.2.6.3施肥量與配比:幼齡茶園以氮肥為主,磷鉀肥為輔;採摘茶園增加磷鉀肥,適當使用氮肥,推廣使用有機肥。
B.2.7 茶樹修翦
B.2.7.1幼齡茶樹定型修翦
定植後1年左右,樹高30cm,主莖粗0.3cm以上,即可進行第一次定型修剪;一般在春茶芽梢萌動前或春茶採摘後(長勢旺盛的茶樹),定翦次數為3次~4次;剪去主幹枝,然後平剪;每次剪後要加強耕鋤,肥培管理,防治病蟲害。
B.2.7.2茶樹輕修剪
成齡茶樹每年進行一次輕修剪,採用平剪或略帶弧形剪,剪去樹冠表面雞爪樹,細弱枝、病蟲枝和突出枝;每次修剪比上次剪口提高5 cm左右。
B2.7.3茶樹深修剪
剪去樹冠10cm~15cm,刺激切口下骨幹枝潛伏芽蔭發新梢,更新樹冠;修剪時間為立春前或春茶採摘後10d內進行。
B.2.7.4茶樹重修剪
茶樹樹勢趨向衰老或末老先衰,分枝稀疏、枝條細弱、新梢萌發無力,對夾葉增多,產量逐漸下降,應在離地面30 cm ~45 cm處進行剪除。
B.2.7.5合刈
對茶樹樹勢嚴重衰老,多枯枝、病蟲枝、細弱枝、披生地衣、苔蘚、芽葉稀小細弱、對夾葉多,產量嚴重下降的老茶樹應在離地面5cm ~10 cm處進行合刈,若根莖部有更新枝的應留數枝枝梢。
B.2.8鋪草覆蓋
夏、秋茶采後,套用雜草或作物槁桿等覆蓋。
B.2.9病蟲害防治
B.2.9.1防治原則
按照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套用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適量適度化學防治相結合,強化采剪、耕作、施肥等農業技術的綜合運用。
B.2.9.2農藥的使用
使用農藥應嚴格遵循GB 4285、GB/T 8321.1、 GB/T 8321.2、 GB/T 8321.3 GB/T 8321.4、GB/T 8321.5、GB/T 8321.6的規定,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在茶樹上使用的農藥,應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
(資料性附錄)
採摘技術
C.1 採摘條件
C.1.1成熟度:芽梢駐芽駐芽形成後頂葉小開面至中開面,春秋茶采頂葉小開面2分~4分成熟,夏暑茶可適當嫩采。
C.1.2標準芽葉:1芽2葉至4葉嫩梢及幼嫩對夾葉。
C.2 採摘時間
每年春、夏暑、秋(冬)各季採摘。春茶在穀雨後至立夏前後採摘,夏暑茶在夏至前至秋分採摘,秋(冬)茶在寒露前至立冬採摘。
C.3採摘方法
C.3.1每季蔭發的新梢,應確定合理的留養高度,高於採摘面以上的新梢芽葉應一律採摘、采齊;低於額定採摘面以下的新梢芽應全部留養。
C.3.2嚴格留養採摘面以下的側枝、低梢通及樹冠稀疏處的芽梢,待每季採摘後,再輕度摘去留養新梢的頂芽。
C.3.3投採茶園一般控制樹冠高度在70cm~90cm。
C.4茶青質量
茶青應肥壯、完整、新鮮,每梢為兩個“定型葉”(即有兩個葉子比較成熟),且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 小開面(頂葉面積為第二葉的20%~30%)采三至四葉及對夾葉;
b) 中開面(頂葉面積為第二葉的31%~70%)采二至三葉對夾葉;
c) 大開面(頂葉面積為第二葉的71%~90%)采二葉;
d) 一芽四葉(壯樹帶芽采四葉)。
C.5茶青的運輸、貯存
C.5.1茶青應使用清潔衛生、透氣良好的籃簍進行盛裝,不得擠壓,不得與有異味、有毒物品混裝。茶青運
回初制廠前,應存放在潔淨、陰涼的地方。
C.5.2茶青採摘後應在4h內運到初制廠內,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日曬雨淋,並應注意保質保鮮。
C.5.3茶青盛裝、運輸、貯存、應輕放、輕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