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經濟綜合發展
地區經濟綜合發展的內容因地而異,一般包括3類生產部門的綜合發展:一是地區專業化部門,它是在當地有利的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既是全國同類部門的商品生產基地,又是該地區經濟發展的主體;二是為專業化部門服務的生產部門,其生產內容因專業化部門的不同而異;三是為當地消費服務的,具有自給性的生產部門。正確處理這 3類生產部門的比例和相互關係,是研究地區經濟綜合發展的主要內容。確定地區專業化部門產品的最優商品率和自給性生產部門滿足當地消費的合理限度,要受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水平、交通運輸的狀況、本區的資源條件和當地消費的特點所制約。確定這類問題時,既要防止孤立地發展地區專業化部門,破壞地區經濟綜合平衡,使區內的經濟協作得不到合理髮展,形成大量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區域之間長途調運,導致社會勞動和運輸能力的浪費;又要防止不適當地強調地區經濟的完整性,形成不顧各地的特點、不講分工協作的自給自足經濟,重複建設,使地區經濟優勢難以發揮。這 3類部門在地區經濟結構中的地位是相對穩定的,但隨著地區經濟條件的改變,彼此的地位可以相互轉化。例如,以鋼鐵工業為專業化部門的地區,最初建立的機械修造廠是為鋼鐵工業服務的部門,隨著機械製造業的發展,當機械產品成為地區對外輸出的主要商品時,鋼鐵工業轉變成為機械工業提供原料的服務性生產部門,而機械製造業上升為地區專業化生產部門。有些自給性的生產部門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外地市場需要量的增加,也可以轉化為專業化生產部門。地區經濟綜合發展的內容除上述3類生產部門外,還應包括為全區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交通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環境保護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