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庫事件

黃朝等利用民間宗教信仰,以祭拜玄天上帝為號召,招集信徒,建立組織。 12 ~19年不等的徒刑,暴動尚未發動即被扼殺在搖籃之中。

土庫事件的領導者是嘉義廳打貓北堡大埤頭莊的黃朝和黃老鉗,他們受到祖國辛亥革命的影響和不久前林圯埔事件的刺激,共謀舉事,以圖驅逐日本殖民者。黃朝等利用民間宗教信仰,以祭拜玄天上帝為號召,招集信徒,建立組織。他們聲稱神意通天,玄天上帝神敕黃朝為“台灣國王”,並且宣傳中國軍隊100 萬人即將登入台灣,鼓動人民起義回響祖國軍隊,收復台灣。正當暴動籌劃工作積極進行之際,當地甲長向日本人警察派出所告密,事情敗露。1912年6 月27 日,警察包圍黃朝住所,黃朝奮力砍傷巡查丹崎郡治後被捕。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黃老鉗被處死刑(黃朝死於獄中),張南、蘇淀無期徒刑,另有12人被判 12 ~19年不等的徒刑,暴動尚未發動即被扼殺在搖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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