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容量

土壤容量

土壤容量是指在作物不致受害或過量積累污染物的前提下,土壤所能容納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

簡介

一般的污染物質在土壤中的含量,未超過一定濃度之前,不會在作物體內產生明顯的積累或危害作物,只有超過一定濃度之後,才有可能生產出超標的作物產品,或使作物減產。土壤容量包括絕對容量和年容量兩方面。

絕對容量(Q)

是指土壤所能容納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它是由土壤環境標準定值(CK)和土壤環境背景值(B)來決定的,以重量單位表示的數學表達式是:Q=(CK-B)×2250,式中2250為毫克/公斤換算成克/公頃的換算係數。在一定的區域、土壤特性和環境條件下,B值是一定的,土壤標準值(CK)越大,土壤環境容量越大。因此制定準確的區域性土壤環境標準極為重要。

年容量(QA)

是土壤在污染物的積累濃度不超過土壤環境標準規定的最大容許值情況下,每年所能容納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與絕對容量的關係為:QA=K×Q,式中K為某污染物在某土壤中的年淨化率。土壤環境容量主要套用於土壤環境質量控制,並作為工農業規劃的依據。污染物的排放必須與土壤環境容量相適應。非積累性污染物在土壤中停留時間很短,可以依據絕對容量參數控制。積累性污染物在土壤中產生長期毒性效應,可根據年容量控制,使污染物的排放與土壤淨化率保持平衡。總之,污染物排放必須控制在土壤絕對容量或年容量之內,才能有效減少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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