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是2010年6月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農村法律糾紛案例解析叢書》編寫組。

內容簡介

《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內容簡介:農民是弱勢群體,農民是思想上離法律最遠的群體。農民是最容易因為不懂法律而盲目行事,因為不懂法律而吃虧的群體。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的地位也越顯重要,農民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也越來越多地需要法律的指引和幫助,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圖書目錄

序言/1

前言/1

案例1: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家庭的,不因一人或幾人死亡發生改變/1

案例2: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受到損害/5

案例3: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9

案例4:責任田承包經營權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載戶主/15

案例5: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賣他人土地承包經營權/18

案例6:戶口未遷出的,離婚、出嫁不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22

案例7:獲得第一輪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等於自動獲得第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無效/30

案例8:個人不得收回已合理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37

案例9: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必須有書面契約/41

案例10: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農業用地不得擅自改為宅基地/46

案例1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不等於轉讓/50

案例12:轉包不是轉讓,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仍歸屬承包人所有/55

案例13:已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終止日期的,應按契約約定日起執行/60

案例14:有證據支持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互換有效,互換後的林地經營權歸對方所有/62

案例15:已互換的農田耕地,承包權互換契約有效的,原承包人不得繼續使用原耕地/67

案例16:互換耕種不等於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69

案例17: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一旦有效,任何人不得侵害/73

案例18:單個家庭承包人與他人簽訂的林地轉讓契約,經發包方認可,公平有效的,其轉讓行為有效/77

案例19:個人自願轉讓的林地,在承包期內轉讓行為有效/83

案例20:合法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可挽回/85

案例21:代耕土地不等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有人有權享受補償收益/90

案例22:程式不當、沒有書面檔案,承包戶自願交回土地承包經營權無效/96

案例23:退出田、地的士地承包經營權,不等於同時放棄林地承包經營權/101

案例24:個人合法承包的林權不受林改影響/‘106

案例25:未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其收益應歸屬確認長期耕種人/108

案例26:出嫁女已遷出戶口,並新戶口所在地依靠改集體土地生存的,不再具有原戶口所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110

案例27:出嫁女有權獲得承包地征地補償款/115

案例28:已成為村組合法居民的,有權分享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118

案例29:戶口已遷出集體,但未轉為非農業戶口,且仍依靠原承包地生存的,有權獲得集體土地補償費/121

案例30:只要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離婚不影響士地補償費分配/124

案例31:只要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上門女婿同樣有土地補償費分配權/126

案例32:只要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農業戶口同樣有土地補償費分配權/130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133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節錄)/143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145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通知/14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152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15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162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167

後記/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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