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團體人壽保險是以團體為保險對象由保險公司簽發一張總的保險單,為該團體
的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其特點是:
1、 要求投保團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組織,要有自身專業活動,投保團體壽險只是該組織的附帶活動;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必須達到規定的標準。
2、 免體檢。
3、 保險金額分等級制定。團體壽險的被保險人不能自由選擇投保金額。這樣做是為了防止體質差、危險大的人選擇較高的保險金額。
4、 保險費率較低。
5、 保障範圍比較廣泛。
保險問題
只有一張總保單,那員工怎么知道他們有沒有投保呢?
雖然保險公司跟你們公司是簽訂總保單,但是每個被保險人會拿到一張保險證,上面會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保險費、保險金額、生日等內容,當然,由於保單書面的限制,上面並不包括全部的保險條款。
那我們公司那些退休或退職的人員或臨時工、契約工算不算呢?
一般團體人壽保險是針對在職人員,即不僅是在單位領取工資的人員,而且是正常工作的人員,已退休和退職的人員不屬此列,不能參加。而臨時工、契約工雖然不是單位的正式職工,但是如果單位要求的話,也可以接受。
對投保人數有沒有限制呢?
一般來說投保團體保險的團體人數不少於50人,但近年來對人數的要求逐漸降低,10人、甚至少於10人也可承保,只是要提供相關風險狀況的證明。另外就是對團體被保險人數比例的要求,如果保費是由單位和個人雙方承擔的,至少要全部合格職工人數的75%參加,如果保費由單位負責,則需100%參加。
這么多人投保,那保險金額應該怎么定呢?
一般團體保險對每個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按統一的規定計算。比如,可以規定所有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相同,也可以按照被保險人的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等標準,分別制定各人的保險金額。
把每年的福利費交給壽險公司,讓其負擔員工的生老病殘死,一是可以降低單位成本,有效利用資金;二是解除了員工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士氣;三是對某些高級技術、銷售和管理人才而言,為他們投保高額人壽保險,也是留住他們的一個有力手段,因為他們是公司得以發展壯大的關鍵;四是能夠有效增強員工的凝聚力,提升公司形象。可以說是一舉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