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國際銀行設施(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ies,簡稱IBFs),是指美國境內銀行根據法律可以使用其國內的機構和設備,但是要設立單獨的帳戶向非居民客戶提供的存款和放款等金融服務。這些境外貨幣業務不受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規定的法定現金準備率、貸款利率等條理的限制。而且國際銀行設施吸收的存款也不必加入美國聯邦存款保險。不僅美國的銀行,而且所有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支行,以及某些非銀行機構,也都可以通過設立國際銀行設施從事境外貨幣業務。國際銀行設施的業務與國內業務是分開的,分屬不同帳目,國際銀行設施的客戶只能是非本國居民,或者是其他的國際銀行設施。
特點
1、允許美國的銀行或在美國境內的銀行對外國的存款和借款提供便利,不受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的限制,不需要交納存款準備金,也不受美國聯邦保險公司的規定,可以不參加保險。
2、美國各州通過允許開設“IBFs”的銀行免交州和地方所得稅,在稅收上享有優惠。
3、業務範圍受到美國銀行和聯邦儲備銀行的限制:
(1)業務範圍僅面向國外居民,嚴禁向美國居民進行存貸款。
(2)“IBFs”對客戶進行交易的最低限額為10萬美元,提取存款必須在兩天前通知銀行。
(3)貸款的資金僅限於用於國際業務,若用於國內業務,則要交納存款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