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第三版)

國語(第三版)

推廣規範的、全國通用的語言,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是任何一個工業化國家所必須完成的社會歷史任務。新中國建立以後,黨和政府非常重視推廣國語,經過四十多年的努力,這項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由於社會、歷史的原因,全國通用的國語現在還未普及,方言差異仍然妨礙不同地區人們的交際、社會信息的交換以及信息處理等新技術的套用。 本書用於各種國語基本人群進行國語學習和鞏固。面向全體學生,著眼於培養國語能力的基礎,在知識教學和能力訓練上都注重系統性和普及性,有別於某些語言藝術類專項或短期培訓的教材。

內容提要

本書考慮到掌握國語需要長期實踐、不斷提高,其中部分學生還可能向語言藝術方面發展,因而本書從知識講述的深淺、訓練材料的難易和新穎性與耐久性,以及《附錄》的選擇上,都顧及課外研修和未來繼續學習的需要,使之成為學生今天課內學習的良師、明天進修提高的益友,而不只是“一次性消費品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思考與實踐

第二章 語音常識概說

第一節 語音的發生

一、什麼是語音

二、發音的器官

第二節 語音的基本概念

一、音節和音素

二、元音和輔音

三、聲母、韻母、聲調

第三節 語音的記錄符號

一、漢語拼音方案

二、國際音標

附錄一 漢語拼音方案

訓練與實踐

第三章 國語的聲母及其辨正

第一節 聲母的分類

一、按發音部位分類

二、按發音方法分類

第二節 聲母的發音

一、聲母概述

二、聲母的發音

三、聲母的呼讀音

第三節 聲母的辨正

一、聲母辨正的範圍

二、聲母辨正的內容和方法

附錄二 zh、ch、sh和z、c、s對照辨音字表

附錄三 n、l偏旁類推字表

附錄四 f、h偏旁類推字表

訓練與實踐

第四章 國語的韻母及其辨正

第一節 韻母的構成及分類

一、韻母的構成

二、韻母的分類

第二節 韻母的發音

一、單韻母的發音

二、複韻母的發音

三、鼻韻母的發音

第三節 韻母的辨正

一、韻母辨正的重點

二、韻母辨正的方法

附錄五 in和ing辨音字表

附錄六 en和eng辨音字表

訓練與實踐

第五章 國語的聲調和音節

第一節 國語的聲調

一、調值和調類

二、國語的“四聲”

三、聲調的辨正

附錄七 常用古入聲字國語讀音表

第二節 國語的音節

一、音節的結構

二、音節的拼合

三、音節的拼寫

訓練與實踐

第六章 國語中的音變現象

第一節 變調

一、上聲的變調

二、“一”字的變調

三、“不”字的變調

四、形容詞重疊式的變調

第二節 輕聲

一、輕聲不是一種調類

二、輕聲有區分詞義的作用

三、使用輕聲的規律

第三節 兒化

一、“兒化”的作用

二、“兒化”的發音

第四節 “啊”的音變

一、作為嘆詞的“啊”

二、作為語氣助詞的“啊”

附錄八 常用輕聲詞

附錄九 易讀錯字正音表

訓練與實踐

第七章 辭彙和語法的辨證

第一節 辭彙的辨正

一、名詞、動詞的辨正

二、其他詞類的辨正

第二節 語法的辨正

一、詞法辨正重點

二、句法辨正重點

訓練與實踐

第八章 國語水平測試及等級評定

一、測試的目的、性質和內容

二、試卷構成和評分

三、國語等級標準和等級的確定

附錄十 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試行)

附錄十一 國語水平測試樣卷

附錄十二 國語水平測試用話題

附錄十三 國語水平測試用朗讀作品

附錄十四 國語基本音節總表

內容摘要

推廣規範的、全國通用的語言,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是任何一個工業化國家所必須完成的社會歷史任務。新中國建立以後,黨和政府非常重視推廣國語,經過四十多年的努力,這項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由於社會、歷史的原因,全國通用的國語現在還遠未普及,顯著的方言差異仍然妨礙不同地區人們的交際、社會信息的交換以及信息處理等新技術的套用。

推廣國語,促進漢語規範化,是我國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務,必須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業務工作結合進行。從地區上講,全國推廣國語的重點是南方方言區,其他地區也應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推廣國語,學校是基礎。學校用語一律使用國語。學校和社會的推廣國語工作要互相結合,互相促進。

學校推廣國語,必須列入學校工作計畫,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學校推廣國語的重點是各級各類師範院校、初等和中等學校。國語要成為城市幼稚園和鄉中心國小以上以漢語授課為主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用語,成為師範學校、初等和中等學校的校園語言。各級各類師範學校(包括承擔師資培養任務的普通高校、有條件的部分民族院校)和職業高中的幼師類、文秘類、公共服務類(旅遊、商業等)專業都要開設國語課程,要把國語作為一項重要基本功,認真訓J練,嚴格考核;國語不合格的畢業生,必須進行補課和補考,補考合格後方可發給畢業證書。用國語進行教學是合格教師的一項必備條件,應當成為評估教學質量、評選優秀教師、評聘教師職務的一個內容。對語文教師說國語的能力和水平應有更高的要求。建議國家教委制訂加強學校推廣國語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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