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我國國家預算法主要體現以下 指導思想。
第一,強化預算的法律約束力,使預算收支真正成為法令性的剛性指標。
第二,規範預算管理程式,明確預算管理許可權。
第三,把加強預算管理與促進改革和發展經濟緊密結合起來。
第四,把法律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結合起來。
簡介
我國為使國家預算的組織和管理走向規範化,加強預算管理的民主和法制建設,於1994年3月22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國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自1995年1月1日期施行。鑒於我國第一次公布和實施預算法,所以這是一部綜合性的預算法,共設11章79條,對國家預算總則、管理職權、預算收支範圍、預算編制、預算審查與批准、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監督和法律責任等事項作出全面的規定。
類型
國家預算法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權責法,以劃分各級預算的管理權責為內容;二是組織法,以預算組織和管理的基本規定為內容;三是程式法,以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和批准的程式為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