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力

國家能力,指國家將自己的意志、目標轉化為現實的能力,主要是指中央政府能力,而不是統指公共權威的能力。

指國家將自己的意志、目標轉化為現實的能力,主要是指中央政府能力,而不是統指公共權威的能力。國家能力可概括為四種能力:第一,汲取能力;第二,調控能力;第三,合法化能力;第四,強制能力。
國家能力=國家實際實現的干預程度/國家希望達到的干預程度
王紹光教授將現代國家的國家能力分為八種,分別是
1、強制能力:對外保衛政權和領土完整,對內維護社會秩序
2、汲取能力:政府從社會汲取一定財政資源的能力
3、濡化能力:強化國家認同以及核心價值觀的培養
4、監管能力:制止因工業化、市場化、城市化所可能給市場競爭和社會帶來的危害
5、統合能力:政府對自身的機構和工作人員行為的約束
6、再分配能力:國家在不同社會集團間對稀缺資源進行權威性的調配,從而保障社會中所有人的經濟安全,縮小社會不平等
7、吸納能力:這幅對社會不同意見和利益訴求的吸收
8、整合能力:政府應該建立制度,使不同社會團體表達出來的各種政策偏好得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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