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提高南方電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1682號

(二)為促進“西電東送”戰略的順利實施,將貴州省、雲南省送廣東電量電價由現行的每千瓦時0.315元提高到0.333元。 (六)廣西岩灘水電站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2.33分錢,專項用於解決移民後期扶持遺留問題。 (七)暫定雲南景洪水電站和廣西長洲水電站臨時結算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246元和0.350元;正式上網電價待電站全部投產後另行核定。

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省(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電力公司,南方電監局,昆明、貴陽電監辦:
為緩解電力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保障電力供應,促進資源節約,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提高電力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電〔2008〕207號)精神,經商國家電監會,決定適當提高南方電網電價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當提高上網電價
(一)為緩解煤炭價格上漲的影響,適當提高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南方電網有關省(區)電網統調燃煤機組(含熱電聯產機組)上網電價(含稅,下同)提價標準每千瓦時分別為:廣東省2.60分錢、廣西自治區3.39分錢、雲南省3.50分錢、貴州省1.89分錢、海南省2.44分錢。貴州省水電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6分錢。同時,適當提高部分電價偏低、虧損嚴重電廠的上網電價,有關電廠具體電價水平見附屬檔案一。
(二)為促進“西電東送”戰略的順利實施,將貴州省、雲南省送廣東電量電價由現行的每千瓦時0.315元提高到0.333元。
(三)三峽電站送廣東省電量上網電價和落地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3111元和0.409元;三峽電站輸電價格及輸電損耗仍按發改價格[2003]1028號檔案的規定執行。
(四)提高符合國家核准(審批)規定的新投產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省級電網統一調度範圍內,安裝脫硫設施的新投產燃煤機組(含熱電聯產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分別調整為:廣東省0.4792元、廣西自治區0.4107元、雲南省0.3053元、貴州省0.3094元、海南省0.4118元。未安裝脫硫設施的機組,上網電價在上述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扣減1.5分錢。新投產機組進入商業運營後,上網電價一律按上述價格執行。
(五)雲南省魯布革、以禮河、西洱河、大寨、六郎洞、綠水河等水電廠試行豐枯電價,枯水期(12月至次年4月)、平水期(5月和11月)上網電價在現行電價的基礎上上浮10%。
(六)廣西岩灘水電站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2.33分錢,專項用於解決移民後期扶持遺留問題。
(七)暫定雲南景洪水電站和廣西長洲水電站臨時結算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246元和0.350元;正式上網電價待電站全部投產後另行核定。
二、為逐步理順電網輸配電價,補償冰雪災害造成的損失,將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省(區)電網輸配電價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14分錢、0.40分錢、0.35分錢、0.50分錢和0.20分錢。
三、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時2厘錢,其中,對居民生活用電和化肥生產用電仍維持原標準。
四、適當提高銷售電價水平。各省(區)電網銷售電價平均提價標準每千瓦時分別為:廣東省2.20分錢、廣西自治區2.99分錢、雲南省2.80分錢、貴州省2.90分錢、海南省2.90分錢。各類用戶電價具體調整標準見附屬檔案二至附屬檔案六。
五、本次調價對居民生活用電、農業和化肥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
六、適當調整銷售電價結構。雲南省非普工業、非居民照明和商業三類用電統一合併為“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類別;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目錄電價表中“大工業電價”類別。適當提高兩部制電價中基本電價的比重;拉開各電壓等級間的差價。
七、以上電價調整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見電量)執行。
八、電力企業要加強管理,挖潛降耗,努力消化煤炭價格上漲等成本增支因素,確保電力供應安全穩定。
九、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措施及時貫徹落實。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附屬檔案一、南方電網部分電廠上網電價表
二、廣東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三、廣西自治區電網銷售電價表
四、雲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五、貴州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六、海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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