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是為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發〔2014〕4號)、《關於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主要任務的分工方案》(中辦發〔2014〕7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4〕1229號)的有關要求,經部門聯審和專家評審,同意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2015年2月,國家發改委通知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2015年11月,國家發改委公布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 2016年12月,國家發改委公布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北京市順義區等111個城市(鎮)列為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基本概況

方案概述

2015年2月4日,經有關部門聯審和專家評審,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試點自2014年底前開始。並根據情況不斷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2020年,將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國家發改委11月27日公布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發改委在同時發布的名單中明確,這一輪試點將於2015年底前啟動,到2017年與第一批試點地區同步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有序推廣試點成功經驗。

北京市順義區等111個城市(鎮)列為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2016年年底前啟動試點,到2018年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有序推廣試點成功經驗。

主要任務

新型城鎮化 新型城鎮化

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方案要求,加強部門間政策協同配合,推動新型城鎮化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率先在試點地區落地,具體包括:完善轉移支付辦法;省級政府舉債使用方向要向試點地區傾斜;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等相關政策,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實施方案》(發改規劃〔2014〕2960號)明確的各項試點任務總體要求,重點在農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鎮)綠色智慧型發展、產城融合發展、開發區轉型、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帶動新農村建設等領域。

根據批覆的各試點城市(鎮)《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方案要點》(附屬檔案1)任務,結合本地發展實況,重點突破薄弱環節,積極探索,闖出新路。

試點任務重點在農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鎮)綠色智慧型發展、產城融合發展、開發區轉型、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帶動新農村建設等領域。

地區名單

國家發改委分別於2015年2月、2015年11月、2016年12月公布了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名單。

2015年2月

2015年2月4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分類名單
江蘇省、安徽省
計畫單列市寧波市、大連市、青島市
省會城市武漢市、長春市、哈爾濱市、石家莊市、長沙市、廣州市
直轄市重慶市
地級市(區、縣) 江蘇省揚州市、江蘇省高郵市、湖北省孝感市、
北京市通州區、天津市薊縣、吉林省吉林市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金山區
浙江省嘉興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鷹潭市
山東省威海市、山東省德州市、河南省洛陽市、湖南省株洲市
廣東省東莞市、廣東省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區)
貴州省安順市、雲南省曲靖市、甘肅省金昌市
青海省海東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四川省瀘州市
縣級市、區、縣、部分建制鎮 湖北省仙桃市、湖北省宜城市、河北省定州市
河北省張北縣、山西省介休市、內蒙古自治區扎蘭屯市
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延吉市、浙江省義烏市
江西省樟樹市、山東省鄆城縣
福建省晉江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拉爾市
貴州省都勻市、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
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吉林省安圖縣二道白河鎮
河南省禹州市、河南省新鄭市、河南省蘭考縣
陝西省高陵縣、青海省格爾木市
湖南省資興市、海南省儋州市、四川省閬中市

2015年11月

2015年11月27日,國家發改委公布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

分類入圍名單
北京市房山區
大興區
上海市松江區
浙江省德清縣台州市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
山西省澤州縣
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
黑龍江省安達市
河南省長垣縣
廣西自治區北流市
海南省文昌市
重慶市大足區
貴州省湄潭縣
西藏自治區曲水縣
甘肅省隴西縣

2016年12月

2016年12月,國家發改委公布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發〔2014〕4號)、《〈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國發〔2016〕20號)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規劃〔2016〕1858號)的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11個部門聯合評審,按照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傾斜,優先考慮改革意願強、發展潛力大、特色較鮮明的中小城市、縣、建制鎮的原則,同意將北京市順義區等111個城市(鎮)列為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分類入圍名單
北京市 順義區、延慶區
平谷區金海湖鎮
天津市西青區張家窩鎮、靜海區大邱莊鎮、靜海區團泊鎮
上海市奉賢區
寶山區羅店鎮、青浦區重固鎮
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
湖州市吳興區織里鎮、紹興市柯橋區錢清鎮、金華市婺城區湯溪鎮
重慶市永川區、璧山區、潼南區
四川省遂寧市、達州市、自貢市富順縣、巴中市南江縣
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
黔東南州凱里市
六盤水市盤縣
黔南州獨山縣、三都縣
西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拉孜縣
山南市扎囊縣桑耶鎮、林芝市巴宜區魯朗鎮
甘肅省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天水市麥積區、慶陽市華池縣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漳州市長泰縣、龍巖市上杭縣、寧德市古田縣
江西省萍鄉市、贛州市、撫州市、吉安市井岡山市
山東省濟南市、淄博市、煙臺市、聊城市
濰坊市諸城市、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
湖北省荊門市、隨州市、宜昌市長陽縣
黃石市大冶市、襄陽市老河口市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左翼中旗
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
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大楊樹鎮
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呂梁市交城縣
太原市古交市馬蘭鎮、晉城市城區北石店鎮
河北省唐山市遷安市、秦皇島市盧龍縣
邯鄲市涉縣、邢台市南和縣
河南省鶴壁市、鄭州市新密市、鄭州市登封市、許昌市長葛市
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
鞍山市台安縣桑林鎮、錦州市北鎮市溝幫子鎮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延邊州敦化市
四平市公主嶺市范家屯鎮、延邊州琿春市敬信鎮
黑龍江省伊春市、黑河市北安市、黑河市遜克縣、綏化市綏稜縣;
湖南省湘潭市、郴州市、永州市祁陽縣、永州市東安縣蘆洪市鎮
廣東省韶關市、潮州市、肇慶市四會市、梅州市豐順縣留隍鎮
海南省澄邁縣福山鎮、保亭縣三道鎮、瓊中縣灣嶺鎮
廣西自治區桂林市荔浦縣、欽州市浦北縣、百色市靖西市、南寧市橫縣六景鎮
雲南省保山市騰衝市、楚雄州楚雄市、德宏州瑞麗市、大理州劍川縣沙溪鎮
陝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神木縣、商洛市山陽縣、寶雞市岐山縣蔡家坡鎮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縣、海南州貴德縣、果洛州瑪沁縣、海東市循化縣街子鎮
寧夏自治區 銀川市、吳忠市鹽池縣
石嘴山市惠農區紅果子鎮
新疆自治區 巴音郭楞州庫爾勒市
吐魯番市鄯善縣魯克沁鎮、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沖乎爾鎮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家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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