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2015年4月3日,《四川日報》公布《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減縮版)。該《規劃》分發展基礎、總體要求、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最佳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增強城鎮就業吸納能力、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提高城鎮建設水平和質量、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保障措施10章。

簡述

2015年4月3日,《四川日報》第3版公布《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減縮版)。

規劃

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減縮版)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結合四川實際,編制《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本規劃是引領四川省城鎮化健康快速發展的巨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

第一章 發展基礎(略)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依法推進,堅持質量與速度並重,以落實國家“三個1億人”城鎮化工作部署為切入點,紮實推進以人為本的城鎮化;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以問題導向為出發點,加快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以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提升城鎮可持續發展水平;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通過改革釋放城鎮化發展潛力,走符合四川實際的“形態適宜、產城融合、城鄉一體、集約高效”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為深入實施“三大發展戰略”、奮力推動“兩個跨越”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二)最佳化布局,集約高效。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合理確定城鎮規模和功能定位,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最佳化城鎮空間結構,提高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效率。

(三)四化同步,城鄉一體。推進新型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強化產業對城鎮化的支撐作用;努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

(四)生態文明,傳承文化。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

(五)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使城鎮化成為市場主導、自然發展的過程,成為政府引導、科學發展的過程。

三、發展目標

適應經濟新常態,構建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新格局。到2020年,我省新型城鎮化的主要目標是:

(一)城鎮化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4%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8%左右,改造約470萬人居住的城鎮危舊房和棚戶區。

(二)城鎮化布局和形態更加最佳化。最佳化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的城鎮布局,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基本形成結構更加完善、定位更加清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更加協調的“一軸三帶、四群一區”的城鎮化發展格局。

(三)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城鎮發展模式和用地布局結構更加合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不斷增強。

(四)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更加協調。開展以縣為單位的多規合一規劃,全域空間實現有序利用。小城鎮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新村建設水平大幅提高。

(五)城鎮化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人口、土地、財政、投融資、社會保障和行政區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阻礙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基本消除。

第三章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一、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

嚴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區的人口規模,明確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標準;全面放開其他城鎮的落戶限制,清理並廢除不利於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限制條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享受城鎮居民同等權益。

二、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對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普遍開放,完善和落實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高考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力爭到2020年農業轉移人口隨遷適齡子女均能接受義務教育。

三、確保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推動城鎮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網路,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把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慢性病管理和免疫服務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到2020年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規範化建檔率達90%以上。

四、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將農業轉移人口參加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健全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體系,強化用人單位參保繳費責任,全面落實統一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政策。

五、強化農業轉移人口創業就業的政策扶持

加強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培訓,擴大培訓覆蓋面,完善城鄉一體公共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者全部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範圍,按規定平等享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

第四章 最佳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

根據主體功能區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最佳化城鎮空間布局,構建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一軸三帶、四群一區”城鎮化發展格局。

一、加快發展四大城市群

(一)率先發展成都平原城市群

突出綿陽—成都—樂山城鎮發展帶,強化成都—遂寧城鎮發展帶、成都—資陽城鎮發展帶及三台—中江—淮口—簡陽—成都新機場—仁壽城鎮發展帶,構建一體化城市群空間形態。嚴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區人口規模,推動成都提質升位、轉型發展。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設成為西部地區核心增長極、內陸開放高地、最具競爭力的城市群。

(二)大力發展川南城市群

推進內自瀘宜聚合發展的川南大都市圈建設,加快沿長江城鎮發展帶、內瀘—貴州城鎮發展帶和內宜—雲南城鎮發展帶建設,構建多中心城市群空間形態。提升四個區域中心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快發展中小城市。把川南城市群建設成為輻射滇黔、向東向南開放的一體化發展地區和成渝經濟區發展的新興增長極。

(三)著力培育川東北城市群

強化南達城鎮發展帶、廣巴達城鎮發展帶和沿嘉陵江城鎮發展帶建設,構建開放型網路狀城市群空間形態。結合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強化城鎮功能定位和職能分工,引導差異化發展。把川東北城市群建設成為川渝合作和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示範區、全省發展的新興增長極。

(四)積極培育攀西城市群

強化安寧河谷—攀枝花城鎮發展帶和金沙江沿江城鎮發展帶,構建點軸狀城市群空間形態。提高攀枝花城市建設質量和水平;嚴格保護自然生態和民族文化,突出西昌城市特色。把攀西城市群建設成為以戰略資源開發為特色的新興增長極、四川南向開放的橋頭堡。

二、合理引導川西北生態經濟區城鎮發展

以康定和馬爾康為中心,依託縣城和重點鎮,構建點狀的城鎮化發展格局,走一條具有高原特色的城鎮化發展道路。把川西北生態經濟區建設成為中國重要的生態旅遊區、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青藏高原東緣三江流域生態屏障和四川面向西藏、青海、甘肅等西部地區的交往紐帶和橋樑。

三、有序推進新區建設

(一)高水平建設四川天府新區

落實國家建設四川天府新區發展戰略,將其打造成為內陸開放經濟高地、宜業宜商宜居城市、現代高端產業集聚區、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按照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堅持產城融合發展,強化基礎設施支撐和現代公共服務功能,構建“一帶兩翼、一城六區”的新型空間發展形態。

(二)科學推進城市新區建設

按照新區建設和舊城功能疏解相結合的要求,以區域中心城市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縣城的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步伐,有序拓展發展空間。合理確定新區建設規模,強化新區產業支撐,統籌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商業區等功能區規劃建設,推動產業和人口同步聚集,建設宜居宜商宜業新城。

四、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一)推動成都轉型發展

支持成都率先發展,疏解非省會城市主導功能,強化全省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西部科技創新中心、現代服務業中心等功能,加快推進城市空間、產業、生態、管理和城鄉形態轉型升級,促進成都由單中心向多中心、組團式發展的轉變,把成都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現代化大都市和國家級區域中心城市。

(二)大力發展區域中心城市

強化區域中心城市的交通樞紐功能、商貿物流功能和金融中心功能,壯大城市規模,增強輻射帶動能力,充分發揮其對城市群發展的核心引領作用。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增強就業吸納能力。著重提高南充、瀘州和綿陽等城市的發展質量,加快發展自貢、攀枝花、達州、內江、宜賓和遂寧等城市,重點培育樂山、德陽、西昌、巴中、廣元、資陽、眉山、廣安和雅安等城市。

(三)做強做優縣城

堅持把宜居放在首位,圍繞加快發展四大城市群,儘快培育發展一批經濟基礎較好、人口規模較大、資源環境承載力較強的縣城,充分發揮其對城市群發展的重要支撐作用。成都平原城市群的縣城要注重提升發展質量,成都周邊縣城,要加強與中心城市發展的統籌規劃與功能配套,逐步發展成為衛星城;川南城市群的縣城要注重壯大規模,川東北城市群的縣城要注重分工協作,攀西城市群和川西北生態經濟區的縣城要注重提升服務能力。

(四)加快發展小城鎮

抓好“百鎮建設行動”300個試點小城鎮,特別是發揮21個省級重點鎮建設的示範作用,帶動全省小城鎮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小城鎮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重要節點作用。圍繞四大城市群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中心城市周邊的小城鎮,要強化與中心城市的協調配合,逐步發展成為衛星城鎮,有條件的可以發展成為小城市;遠離中心城市的小城鎮,要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發展成為服務農村、帶動周邊的綜合性小城鎮。

五、強化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支撐

(一)構建省域綜合交通網路

積極推動進出川交通骨幹網路建設,加強成都對外輻射能力,強化四大城市群之間交通聯繫,構建連線東西、縱貫南北、通江達海的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建設成都—川東北—京津冀、成都—川東北—長三角、成渝、成都—川南—珠三角、成都—攀西—東協、川藏南、川藏北和成都—蘭西格等8條綜合運輸大通道,以及重慶—川南—東協、陝西—川東北—重慶和蘭渝等3條長江黃金水道上重要港口的集疏運通道,緊密聯繫四大城市群和承擔四大城市群對外運輸功能。

(二)強化城市群內部交通聯繫

以推動同城化、一體化發展為目標,建設以軌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為骨幹、以普通公路為基礎,有效銜接城市群內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多層次城際快速交通運輸網路。提高城際鐵路網路覆蓋面,逐步實現區域中心城市間的通勤化、公交化聯繫;擴大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實現高速公路覆蓋15萬以上人口城市;加快國省幹線公路升級改造,2020年力爭實現普通國道二級及以上比重達到70%。

(三)建設城市綜合交通樞紐

按照一體化運輸的要求,依託鐵路、機場、港口、公路及客貨運站場等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由成都主樞紐、市(州)城市次樞紐和重要交通節點城市組成的綜合交通樞紐體系。重點加快成都新機場和瀘州—宜賓—樂山和廣安—南充—廣元港口群建設,著力打造成都、四川天府新區、南充、達州、廣元、攀枝花等一批鐵路樞紐。強化各種交通方式的銜接,完善集疏運系統與配送系統,實現城市內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銜接。

第五章 增強城鎮就業吸納能力

一、最佳化城鎮產業結構

(一)加快調整工業結構

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淘汰落後產能,推進先進制造業健康發展,形成富有四川特色和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重點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飲料食品、油氣化工、能源電力、釩鈦稀土、汽車製造等七大優勢產業,抓好產業鏈的延伸整合,積極培育優勢產業集群。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創造新的產業競爭優勢。積極培育頁岩氣、節能環保裝備、信息安全、航空與燃機、新能源汽車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實現重點突破、率先發展。大力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企業主導的技術創新體系,突出創新成果轉化,加快培育新增長點。加快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園區建設,推動重點產業園區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成長型產業。

(二)大力發展服務業

推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充分發揮服務業在調整產業結構、擴大社會就業中的重要作用。優先發展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研發設計、信息服務、會展、商務服務、服務外包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快發展商貿、文化、體育、旅遊、餐飲、家政和社區等生活性服務業,增加就業改善民生。以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養老健康服務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為重點,推動成都加快建設服務業核心城市。積極引導區域中心城市發揮比較優勢,推進服務業集中集聚發展,提升城鎮競爭力。

(三)推進建築業轉型發展

推動建築產業現代化,以建築產業園區為重點,引導建築業集聚發展,向上下游產業延伸,形成“突出主業、適度多元”的產業發展格局,促進建築業加快發展。推進建築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一批大型綜合性建築企業集團,引導中小企業做專做精,支持民建設築企業加快發展。實施“走出去”戰略,大力拓展省外及海外市場。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建立和完善建築市場誠信體系。

二、促進產城融合發展

圍繞構建多點多極支撐的發展格局,強化產業發展與主體功能區和城鎮體系的結合,依託四大城市群最佳化區域產業布局,推動形成產業布局與城鎮化空間布局相協調的發展格局。將各類產業園區納入城鎮規劃建設統一管理,統籌產業功能、服務功能和居住功能,引導產業向園區集中、園區向城鎮集中。加強現有園區城市功能改造,推動單一生產功能向城市綜合功能轉型。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與城鎮功能結構最佳化相結合,實現以產促城、依城興產,促進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

三、增強城市創新能力

依託科技、教育和人才資源優勢,推動城市走創新驅動發展道路,支持成都率先建成國家創新型城市,增強四川天府新區和綿陽科技城創新能力。營造創新的制度環境、政策環境、金融環境和文化氛圍,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推動高等學校提高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大力推進高等學校之間,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政府機構及國內外研究機構的深度合作,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

第六章 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

一、推進城鎮危舊房和棚戶區改造

採取改建(擴建、翻建)、綜合整治、拆除新建等多種方式,全面推進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城市老舊住宅區和古街古建築綜合整治;加快推進獨立工礦區(煤礦)等行業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積極推進小城鎮危舊房改造,優先支持全國重點鎮和全省試點鎮的危舊房改造。大力推進貨幣化安置,鼓勵民眾自主購房安置或政府採購存量住房安置。2014年-2018年,開工改造各類危舊房棚戶區156萬戶,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二、加強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

建立完善由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構成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加快推進成都等試點城市共有產權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改售”工作,探索建立由保障對象和政府共享產權的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繼續實施低收入保障對象租賃補貼制度,探索中低收入等其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貨幣補貼制度,開展試點示範,構建實物配租和貨幣補貼相結合的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繼續實施“農民工住房保障行動”,逐步將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範圍,實現農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化。加大成品住宅建設力度,逐步提高成品住宅開發建設比例。落實房地產市場去行政化要求,加快房地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三、提升農房建設質量

打破城鄉二元分離的管理體制,創新農房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制定出台農房管理的法規,依法對農房建設程式、標準、質量進行監管。按照新建和改造農房全面推行抗震設防、現有農房逐步實施抗震設防改造的總體思路,突出抓好地震多發區農房抗震設防工作。將農房建設納入城鄉住房一體化管理,明確農房建設基本程式,逐步完善農房建設管理體制。各級政府加大對農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農村困難民眾住房保障水平。落實農房建設安全選址,積極開展全省現有農房選址安全評估,繼續推進農房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新建農房必須納入規範化管理,確保選址安全。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全面開展農房登記,積極穩妥開展農房流轉試點。

第七章 提高城鎮建設水平和質量

一、推動城鄉規劃轉型升級

(一)提高規劃編制水平

樹立先進規劃理念,推動城鄉規劃轉型升級,以科學規劃引領新型城鎮化加快發展。根據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強化各城鎮間的功能互補與分工協作,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確定城市終極規模、劃定開發邊界。按照組團式、生態化的要求,順應自然山水格局,最佳化城鎮總體形態,調整城鎮建設用地結構。保護和傳承優秀歷史文化,彰顯地方特色。探索設立城市總規劃師制度,提高規劃編制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更新和完善規劃編制標準和規範,把先進理念落實到規劃編制全過程。

(二)依法強化規劃實施管理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加大對規劃實施的技術指導,加強規劃實施全過程監管,確保依規划進行開發建設。完善《四川省派駐城市規劃督察員試行辦法》,以規劃強制性內容為重點,加強規劃實施督察。嚴格實行規劃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將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和離任審計。

二、提升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

(一)加快城鎮道路交通設施建設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積極發展城市大容量地面公共運輸,加快換乘樞紐、停車場、公交站點和加氣站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推進成都捷運建設,支持綿陽、南充、瀘州等有條件的大城市規劃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加快城市快速路、主次幹道路網建設,提升道路網路密度和連通性、可達性;倡導綠色出行,加快推進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系統建設。

(二)加快市政公用設施建設

統籌給排水、燃氣、電力、通信等地下管網和輸配電線路建設,推動成都、自貢、綿陽、南充等城市啟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加強城鎮水源地保護,推進城鎮水源工程和設區城市、重點縣(市)的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加快城鎮排澇和防洪設施建設,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完善燃氣輸配、儲備和供應保障系統,加快推進城鎮骨幹電網和配電網及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

(三)加快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城鎮公共服務設施,義務教育學校及幼稚園應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的標準進行配置建設。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社區農貿市場、商業網點、消防設施、人防設施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範要求,完善城鎮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三、推動新型城市建設

(一)加快綠色城市建設

將生態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發展,努力增加綠色生態空間,大力推動綠色城市建設,構建綠色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發展,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全面推進綠色建築行動,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加強對機動車排氣達標情況的檢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搞好城市生態園林綠化,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大對山水、森林、河流和濕地的保護力度。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常態化,形成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人居環境。

(二)重視人文城市建設

著力挖掘古巴蜀文化、三國文化和藏羌彝文化,尊重城市的空間發展格局和山水脈絡,塑造文化與自然相互融合的城市風貌。在舊城改造中注重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民族文化風格和傳統風貌等,注重周邊環境治理,促進功能提升與文化文物保護相結合。新城新區建設中要融入傳統文化元素,並加強與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徵相協調。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文化街區、民族風情小鎮文化資源挖掘和文化生態的整體保護,切實維護歷史文化的原真性,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發展,保存城市文化記憶。開展城市建築亂象專項治理,遏制建築“貪大媚洋求怪”。

(三)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統籌城市發展的物質資源、信息資源和智力資源利用,推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套用,實現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強化信息網路、數據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政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強化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推廣智慧化信息套用和新型信息服務,促進城市規劃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智慧型化、公共服務便捷化、產業發展現代化、社會治理精細化。推進數位化城市管理,推動信息平台建設和功能拓展,建立城市統一的地理空間信息平台及建(構)築物資料庫,建設城市管理信息體系。加快推進綿陽市、遂寧市、雅安市、成都市溫江區、崇州市和郫縣等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建設。

四、創新城鎮管理

(一)創新城鎮管理模式

整合城鎮管理資源,完善城鎮管理標準,加強城鎮規劃、建設和管理職能的協調銜接,支持城鎮在管理機構、管理層級等方面探索創新。建立城鎮目標管理責任制,實現城鎮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長效化。建立城鎮管理的社會參與、輿論引導監督機制,積極引導居民參與城鎮管理。

(二)加強城鎮社會治理

順應城鎮社會結構變化新趨勢,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源頭治理、動態協調、應急處置相互銜接、相互支撐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構建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三)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

完善城鎮應急管理體系,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強化行政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災害監測和預警體系,加強城鎮消防、防洪排澇、抗旱、抗震等設施和救援救助能力建設,提高城鎮建築災害設防標準,合理規劃布局和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強化公共建築物和設施應急避難功能。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體系。

第八章 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

一、實施縣(市)域的“多規合一”規劃

進一步強化“多規合一”,加強城鄉規劃的空間統籌。推動縣(市)域“多規合一”規劃編制工作,實現一個縣(市)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各項事業相互協調的發展格局。統籌安排縣(市)域生態建設、農田保護、產業發展、重大設施和城鄉建設等各類用地,確保全域空間得到合理有序利用。

二、推動城鄉統一要素市場建設

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同工同酬制度,引導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創業,深入實施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畫。逐步建立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三位一體”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提高涉農貸款比例。

三、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

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強化城鄉基礎設施連線,推動水電路氣和信息通信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以“6+1”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為載體,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四、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

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動成都平原和安寧河谷地區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積極探索丘陵山區現代農業發展路徑。創新農業經營方式,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把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加快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積極培育新型流通主體,加快建立形成多層次、多類型、多形式的農村現代流通體系,積極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促進農產品行銷從傳統模式向現代模式轉變。

五、加快推進幸福美麗新村建設

以深化農村改革為主線,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圍繞業興、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麗新村建設,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堅持宜聚則聚、宜散則散,採取新建聚居點、更新提升舊村莊與保護傳統院落民居相結合的方式,最佳化村落和人口布局,防止“空心村”現象。按照“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要求,推行“組團式、生態化、微田園”的規劃理念,科學規劃建設新村聚居點,保持“房前屋後、瓜果梨桃、鳥語花香”的田園風光和農村風貌。做好現有村莊改造提升,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和歷史文化名村的保護,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傳承。

第九章 改革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

一、推進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落實國家《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建立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城鎮用地規模結構調控機制,嚴格執行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實行增量供給與存量挖潛相結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控制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探索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建立健全城鎮低效閒置存量建設用地退出機制,規範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放活農村土地經營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三、創新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

加大對新型城鎮化的財政投入力度,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創新城鎮化建設資金投融資機制,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城鎮化建設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立規範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和有效的債務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支持省級投融資平台與政策性金融機構開展新型城鎮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方面的融資合作。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民間投資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益性事業項目。鼓勵公共基金、保險基金等參與項目自身具有穩定收益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營運。

四、推進行政區劃和管理創新

最佳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定,合理調整增設城市建制,增加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數量。支持符合條件的縣撤縣設市,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改設鎮和鎮改設街道辦事處。深入推進撤鄉設鎮,實施擴權強鎮。

五、加快建立城市群發展協調機制

構建城市群管理協調製度,建立健全城市群聯席會議制度,加快形成城市群重大事項溝通協商機制。探索建立有利於分工協作的區域利益分享和補償機制,構建區域間產業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聯動機制。創新城市群要素市場管理機制,推動各種要素自由流動和最佳化配置。建立城市群成本共擔和利益共享機制,加強對區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布局的統籌協調。完善區域災害和環境聯防聯控機制,實現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和污染同治。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加強省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省城鎮化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城鎮化工作協調機制,統籌研究和制定相關政策。省級有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對地方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將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二、分類試點示範

支持瀘州市、閬中市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為全國推進新型城鎮化積累經驗、提供示範。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創新型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鎮等試點。選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各類城鎮,積極開展省級示範試點,探索形成因地制宜、多樣化的新型城鎮化路徑。

三、強化政策統籌

省級有關部門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加強部門間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協調配套,推動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形成合力、落到實處。其它各類規劃要相互協調,加強與本規劃的銜接,落實本規劃要求。

四、抓好人才培養

切實加強城鎮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著重培養一批專家型城市管理幹部,提高城鎮化管理水平。加強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專業培訓和管理知識培訓,引導各級領導幹部加快更新思想觀念和知識結構,提高領導幹部推進城鎮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養和引進規劃建設人才,有計畫地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完善人才評價和激勵保障機制,提高城鎮建設人才的整體素質。

五、嚴格目標考核

建立健全新型城鎮化發展評價指標體系,規範統計口徑、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方法。加快制定城鎮化發展監測評估體系,加強各地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監測與跟蹤分析。強化督促檢查,推動本規劃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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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6日下午,四川省委召開常委會議,審議《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關於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四川省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方案》,討論四川省第七屆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有關事宜等。省委書記王東明主持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規劃》認真貫徹中央精神,總結近年來我省新型城鎮化的經驗做法,明確了到2020年我省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強調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依法推進,堅持質量與速度並重,走符合我省實際的“形態適宜、產城融合、城鄉一體、集約高效”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為深入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推進“兩個跨越”奠定堅實基礎。《規劃》提出了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最佳化城鎮布局和形態、增強城鎮就業吸納能力、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提高城鎮建設水平和質量、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等7個方面的建設任務。會議將《規劃》細化為22項具體指標和42項重點任務,落實了牽頭單位、參加單位和完成時間。會議強調,新型城鎮化事關現代化建設全局,是惠長遠、利當前的戰略重點,是“轉方式、調結構、擴內需、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分類試點示範,強化政策統籌,抓好人才培養,嚴格目標考核,在已有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落實力度,推動新型城鎮化各項工作取得更大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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