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

國家發改委等11部委在系統內部聯合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已確定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試點名單來源

2015年2月4日,國家發改委通知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根據該方案,發改委匯通中央編辦、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1個部門,對申報地區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評審,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方案顯示,此次將於2014年底前開始試點,並根據情況不斷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2020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方案提出,此次試點的主要任務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方案要求,加強部門間政策協同配合,推動新型城鎮化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率先在試點地區落地,具體包括:完善轉移支付辦法;省級政府舉債使用方向要向試點地區傾斜;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等相關政策,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

省:江蘇省、安徽省

計畫單列市:寧波市、大連市、青島市

省會城市:河北省石家莊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廣州市、重慶市主城九區

地級市(區、縣):北京市通州區、天津市薊縣、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金山區、浙江省嘉興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鷹潭市、山東省威海市、山東省德州市、河南省洛陽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株洲市、廣東省東莞市、廣東省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四川省瀘州市、貴州省安順市、雲南省曲靖市、甘肅省金昌市、青海省海東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

縣級市(區、縣):河北省定州市、河北省張北縣、山西省介休市、內蒙古自治區扎蘭屯市、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延吉市、浙江省義烏市、福建省晉江市、江西省樟樹市、山東省鄆城縣、河南省禹州市、河南省新鄭市、河南省蘭考縣、湖北省仙桃市、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資興市、海南省儋州市、四川省閬中市、貴州省都勻市、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陝西省高陵縣、青海省格爾木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拉爾市

建制鎮: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吉林省安圖縣二道白河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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