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以下簡稱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管理,保障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根據《國家地震安全計畫管理辦法》、《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國家有關的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項目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監督檢查,維護項目資金使用安全,促進項目建設規範、順利進行。
第三條 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單位審計實行建設單位法人責任制。
第四條 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遵循“事前參與、事中監督與事後檢查相結合”、對項目實施全過程審計的原則。
第二章 審計管理體制及職責
第五條 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實行兩級管理。
中國地震局為社會服務工程項目一級審計單位,中國地震局監察司按職責對項目審計行使巨觀管理;項目法人受中國地震局委託,對項目審計實施具體管理;建設單位為二級審計單位,負責本單位項目審計。
第六條 項目法人審計職責
一、組織制定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
二、負責監督、檢查建設單位項目審計工作;
三、負責對建設單位項目預算、資金執行和項目資產的審計監督;
四、負責對項目重大經濟契約、協定的簽訂進行監督;
五、組織匯總建設單位季度審計報表和年度審計報告;
六、負責提交項目年度審計報告和竣工審計總報告;
七、負責項目執行期間審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
八、組織並接受上級審計部門和中介審計機構的監督檢查;
九、協助上級審計部門查處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
第七條 建設單位審計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單位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和相關細則;
二、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審計工作,並報項目法人備案;
三、對本單位項目預算、資金使用與資產安全實施全過程追蹤監督和審計;
四、負責本單位項目經濟契約、協定的簽訂的審核;
五、負責提交本單位季度審計報表、年度審計報告和竣工審計報告;
六、督促本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和違規事項進行整改;
七、協助上級審計部門查處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
第三章 審計監督重點
第八條 對項目採購的審計
一、項目招投標程式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中國地震局的相關規定;
二、項目採購行為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採購審批手續是否健全。
第九條 對項目契約的審計
一、項目簽訂的契約文本,是否符合國家工商管理局等部門規定的統一契約文本;
二、契約內容是否完備合法、對方是否具備契約執行能力、雙方的責權利是否對等、契約簽訂審批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嚴格按照契約條款執行。
第十條 對項目資金的審計
一、項目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有無轉移、侵占、挪用問題;
二、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有無擅自擴大或縮小建設規模、提高或降低建設標
準問題;
四、項目資金支出審批許可權是否健全;
五、施工現場津貼、業務招待費等費用列支是否超標,
是否合規;
六、對項目質保金及銀行保函是否進行規範管理;
七、項目預算是否變更或調整,變更或調整有無按規定
程式報批。
第十一條 對項目會計核算的審計
一、是否執行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有關財務規定,財務支出是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否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獨立設賬,會計核算是否合規,建設成本歸集是否規範。
第十二條 對項目資產的審計
一、項目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資產核算是否合規;
二、項目資產是否做到採購驗收、登記建卡、保管使用規範健全,資產是否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 對項目財務竣工決算的審計
一、“竣工工程概況表”、“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決算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三、往來款項、債權債務的清理是否及時、徹底;
四、未完工程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第四章 項目審計實施
第十四條 以建設單位為主開展社會服務工程項目審計,項目法人可通過抽查和不定期檢查的方式,對建設單位財務核算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五條 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應當對審計工作進行記錄,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底稿作為審計檔案備查,其主要內容是:
一、審計分項及子項名稱及審計時間;
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記錄;
三、審計人員及覆核人員姓名;
四、審計賬簿、憑證索引號及頁次;
五、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第十六條 如有需要,建設單位可以邀請中國地震局監察司和法人單位介入項目審計。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法人單位提交季度審計報表(詳見附屬檔案1)、年度審計報告(詳見附屬檔案2、3)和竣工審計報告(詳見附屬檔案4、5)。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對項目實施審計後要出具審計意見書,審計意見書做為附屬檔案與審計季度報表一併提交法人單位。審計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有:
一、審計時間、範圍、內容和審計方式;
二、對審計事項的評價意見和評價依據;
三、責令建設單位自行糾正的事項;
四、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章 審計檔案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審計檔案管理,並嚴格執行社會服務工程項目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及時收集、整理審計檔案資料,待項目竣工後,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
審計檔案包括:項目審計規定、審計報表、審計意見書及工作底稿、年度審計報告、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上級及中介機構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等資料。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項目法人中國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相關詞條
-
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目的是規範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源於《中國地震局基本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體制與職責 第三章 投資管理 第四章 質量管理 -
天津市地震局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財務管理辦法
》、《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財務管理辦法》、《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項目(以下簡稱...
總則 管理機構及職責 預算管理 資金管理 會計核算 -
國家地震局地震事業計畫管理條例
震事業計畫的主體。 4.指導國家地震局下屬各單位專項(部門)計畫的編制和實施。 項計畫項目任務的完成。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地震事業計畫的分類 第三章 地震事業計畫的編制 -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1年度跟蹤審計結果
2012年4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公告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1年度跟蹤審計結果(第5號)——939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蹤審計結果。
全文 答記者問 -
惠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管理辦法報同級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經政府批准...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1號...項目(以下簡稱“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適用本辦法。應急工程項目和救災復產...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規劃和計畫 第三章 審 批 第四章 變 更 -
陝西省防震減災條例
共享平台,為社會提供服務。縣級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地震監測信息及時...工作。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干擾及危害。建設國家重點工程,確實無法避免對地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防震減災規劃 第三章 地震監測預報 第四章 地震災害預防 -
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
從合肥市軌道公司獲悉,《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已經合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在捷運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運營與服務 第四章 安全保護區管理 -
山東省農村公路規範化管理辦法
省、設區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規劃計畫、建設、養護和管理服務工作。 縣道、大型以上橋樑和所有隧道建設項目及縣道養護大修工...
-
甘肅省地震災後重建項目管理辦法
第三條重建項目分為政府重建項目和企業重建項目,實行分類管理。 第十四條政府重建項目應編制可研報告、初步設計並履行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政府重建項目嚴格按...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重建項目規劃管理 第三章 重建項目資金管理 第四章 建設程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