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盤虧

固定資產盤虧

固定資產盤虧是指對固定資產清查時發現的,固定資產的盤點實物數少於賬面應有數的情況。對盤虧固定資產,必須查明原因,並填制“固定資產盤虧報告單”。在報告單內填列固定資產編號、名稱、型號、數量、原值、已提折舊、短缺毀損原因等,按照規定程式上報。

基本信息

釋義

簡介

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實際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低於固定資產賬面數量或賬面淨值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損失

概念闡述

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盈虧對比表》對盤虧的固定資產進行賬務處理。按實際發生的虧損固定資產的淨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累計折舊”,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待批准後,再將短缺毀損固定資產的帳面淨值自“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的貸方轉入“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科目的借方。如有屬於責任人賠償的,應將賠償款部分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同時將“固定資產卡片”註銷,將它連同“固定資產盤虧報告單”一併歸檔保管。

企業在固定資產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註銷手續,在按規定程式批准處理之前,應將該固定資產卡片從原來的歸類中抽出,單獨保管,並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批准處理時再轉入有關科目。

具體說,企業在固定資產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時,應按盤虧固定資產的賬面淨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報經批准處理後,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

區別

介紹

固定資產盤虧固定資產盤虧

固定資產減少是固定資產的價值流出和實物流出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的統一。即:在賬簿上記錄固定資產減少時,固定資產實物也必定同時減少。在賬務處理上,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核算。

固定資產盤虧是在固定資產清查中發現實存數小於賬存數的一種賬實不符的現象。這種賬實不符的現象有可能是平時記錯賬導致的。而且,在對固定資產盤虧進行賬務處理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只是為了把賬實不符調整為賬實相符。實際上此時並沒有固定資產實物的流出。因此,固定資產盤虧核算屬於固定資產清查的核算範疇而不屬於固定資產清理的核算範疇,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

所需科目

(1)固定資產(2)待處理財產損益(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累計折舊(5)營業外支出(6)其他應收款

處理方法

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方法:

方法

清查中發現的盤虧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編制固定資產盤虧報告,報經企業管理部門批准後處理。其賬務處理程式與固定資產報廢處理基本相同。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核算,盤虧造成的損失,通過”營業外支出——盤虧損失“科目核算,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例子

報經批准前: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貸:固定資產報經批准後:1)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2)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借:營業外支出——盤虧損失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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