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兒童

困境兒童

困境兒童,是指:流浪的未成年人,因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受愛滋病影響的兒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間的兒童、貧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等。

基本信息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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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範大學兒童福利研究中心的數據,截至2011年12月,全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總數為57萬(不包括父母雙重殘兒童)或58萬(含父母雙重殘的兒童)。這些兒童的主體,是農村中父親去世、母親離家改嫁、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占91% 。

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統計,中國0-18歲兒童總數約為3億人,占中國人口總數的22.5%,其中半數以上兒童分布在農村地區 。

中國社科院、國務院婦兒工委前幾年的聯合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生活在低保線的18歲以下兒童有700多萬人。

法律保障

其他國家(地區)

在最近半個世紀(21世紀),英國日本瑞典挪威以及中國香港台灣地區都先後出台了兒童福利專門法案。而有一條在不少國家嘗試過的路徑,即從法律層面確立“困境兒童的監護權轉移”原則,並且成立相應的國家保護機構 。

中國(大陸)

由於缺乏相關法律規定,中國現有的兒童救助保護機構嚴重匱乏。據統計,全國有2000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但只有130個兒童保護中心,且大多數兒童保護中心和救助站是一套機構,兩套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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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法規也沒有明確規定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救助區別。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流浪乞討人員在接受救助方面必須是自願的。沒有明確規定未成年流浪乞討人員如何接受救助。但對於未成年人來說,特別是幼童,由於身心尚未發育成熟,不能作出準確判斷,如果被一些成年人暗中控制,更是無法自願接受救助。

2013年6月,民政部將在4地開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的試點,兒童群體將按照孤兒困境兒童、困境家庭兒童、普通兒童4個層次,分成不同類型,並依類型按不同標準予以福利保障。此次試點將率先在江蘇省崑山市、浙江省海寧市、河南省洛寧縣、廣東省深圳市實行 。

民政部著重提出,試點地區要把困境兒童確定為重點保障對象,並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同時要求,要協調教育、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制定相關的保障政策和具體措施,充分發揮社會參與兒童福利的積極性,調動社會力量,建立健全社會化的兒童福利服務體系。

分類救助

2013年6月,民政部的兒童福利制度試點,將兒童群體按照孤兒、困境兒童、困境家庭兒童、普通兒童4個層次:
困境兒童分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和流浪兒童3類,
困境家庭兒童分父母重度殘疾或重病的兒童、父母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兒童等4類。

相對於以前,救助範圍有所擴大,分層分類救助更有針對性,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也為孩子們多設了一道防護網 。

政策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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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照孤兒進行生活救助。
2、對暫時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延長救助和教育時間;確實無法查明身份的,由兒童福利機構進行安置。
3、對患大病的貧困家庭兒童,給予醫療救助。
4、將貧困家庭“0—6”歲殘疾兒童納入“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
5、各類兒童福利機構、康復特教機構等要為殘疾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康復服務。
6、鼓勵建立社區康復工作站,為孤兒和殘疾兒童服務,組織開展殘疾兒童家長培訓,及時提供康復特教技術支持 。

社會事件

留守兒童的溺水,到城市流浪兒悶死垃圾箱中,每一個悲劇事件背後,都關聯著與孩子有關的社會問題,暴露了兒童權益保護方面的缺失。

微博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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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0日,8名在海南省三亞市第一市場行乞的河南籍兒童被警方發現後帶至三亞市救助管理處。經調查,這8名乞討兒童均來自河南省周口市,其中7名來自周口市太康縣張集鎮,當時的調查結論是不存在被拐與被脅迫行乞問題。

2011年春節期間,街頭流浪乞討兒童驀然成了媒體的關注焦點。原因是方興未艾的網路微博發起了一股“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熱潮,不少網友紛紛將見到的乞討兒童照片上傳至微博,不斷與各地新聞媒體以及公安部門互動交流,形成了難以阻擋的“微博打拐”力量。

微博打拐”行動發起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者于建嶸提出了“禁止兒童乞討”的兩會建議草案:“對收買被拐賣兒童進行乞討營利的,建議專門立法進行打擊,加重用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未成年人乞討犯罪的量刑。此外,對有能力撫養兒童的家庭但仍帶兒童乞討的要以法制手段處理,而因為無能力撫養兒童因此帶兒童乞討的家庭則要進行救助。 ”

幼女餓死家中

2013年6月,南京兩名兒童的不幸遭遇引起廣泛關注。這兩個孩子,他們的父親在獄中服刑,母親是吸毒者,無人照看,最後竟活活餓死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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