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生產安全協會

第二十條 第二十四條 第四十條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四川省食品生產安全協會協會簡稱省食安協,英文縮寫SPAQ,2008年成立,註冊機關是四川省民政廳,業務主管是四川省質監局。省食安協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四川省各地區、各行業食品安全生產協會及單位會員與個人會員組成,是全省致力於食品安全生產的企、事業單位及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民眾性科學技術團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是我省政府聯繫食品安全生產工作者的紐帶和推動是食品生產事業的助手。

協會章程

四川省食品生產安全協會經四川省民政廳批准於2008年成立,業務主管單位為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協會是由四川省五糧液股份公司、四川劍南春集團、四川瀘州老窖股份公司、四川高金食品、四川若男面業等大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發起及省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科研、管理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參加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食品生產加工行業協會。
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各項工作,在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搞好行業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倡導公平競爭,努力為會員服務;發揮協會作為企業與政府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建立行業內部及相關行業之間聯繫的平台,為政府當參謀,為企業做嚮導,積極促進四川省食品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協會自成立以來,不斷完善自身建設,積極開拓業務。協會主要負責省內食品生產及相關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及檢驗員培訓;同時為會員單位提供基本的信息資料以及諮詢服務;協會積極組織食品生產及相關企業進行省內、國內、乃至國際間的交流學習;協會還與省內知名媒體合作,共同關注與食品相關的熱點、焦點問題,積極把握輿論導向,引導健康消費。協會具體業務服務如下:
1、為協會會員單位提供基本服務,包括企業文化的建立、生產工藝的查驗、改造、更新等、食品安全的培訓、產品企業標準的制定、食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諮詢、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的宣貫與導入、產品市場調研和廣告植入等業務諮詢與指導。
2、協會擁有省內食品行業知名的專家教授30多位,一直崇尚產學研的發展模式,可提供省市乃至國家級的項目申報服務或聯合申報項目。同時,亦可將企業的傳統技術或新開發技術進行整合打包,申報科技進步獎或者國家發明專利。
3、協會與省內多家電視台、報紙、入口網站等媒體建立有長期合作關係,可以為會員單位提供高效、優質、價適的廣告、促銷、產品展示等服務;同時協會整合了律師顧問、公證等資源,可以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諮詢、官司承接、社會公證等綜合業務,並可享受VIP團隊會員的優惠政策。
四川省食品生產安全協會作為聯繫政府、企業、消費者的樞紐,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協會的發展不僅需要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廣大企業和消費者的支持與監督。熱忱歡迎省內信譽良好、質量穩定的食品生產加工或相關企業加入協會,共謀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四川省食品生產安全協會。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由與食品生產安全相關的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業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自願結成的地方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根據全省食品生產安全工作的需要,發揮食品生產安全管理部門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橋樑作用,協助監督管理機關規範和加強食品生產安全工作,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食品生產安全意識,幫助企業提高管理水平。促進全省食品產業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機關四川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同時,本會還接受省衛生部門等單位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辦公地點設在成都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任務是: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橋樑作用,反映本協會廣大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協調和組織與食品生產安全有關的事宜,提高全省食品生產安全水平。其具體業務如下;
(一)開展對食品生產安全情況的調查研究,探索食品生產安全技術實施手段,為政府部門制訂食品生產安全發展規劃和有關法規政策提供信息。
(二)向政府部門反映食品生產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三)協助政府進行食品生產安全檢測和危害評價,促進食品生產安全綜合監督體制的形成。
(四)開展食品生產安全技術諮詢和學術研討,為食品生產安全培訓提供技術支持,組織技術交流、鑑定、推廣科技成果,申報食品生產安全方面的重大科研課題。
(五)協助政府相關部門起草、修訂和審查食品生產安全方面的相關法規和相關標準。
(六)協助政府職能部門對農貿市場、商超的食品進行檢測,督促整改。
(七)協助政府部門開展食品生產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對本區域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的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食品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申報、備案、綜合評定。
(八)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和推薦食品生產安全方面的優秀論著、重要發明創造、專利和重大科技成果。
(九)開展農產品基地、各大賣場(超市)食品生產安全綜合評價體系的建立和評價結果的發布食品生產安全信息發布。
(十)宣傳食品生產安全法律法規,普及食品生產安全相關知識,引導消費者安全消費,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十一)推進我省食品企業食品生產安全的各類相關認證,提高產品質量。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四川省食品生產安全協會,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四川省食品生產管理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單位會員:從事食品檢驗、檢測、檢疫、科研、教學、生產加工、流通以及原料供應的企事業單位,擁護本協會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二)個人會員:凡對食品產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專家、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常年從事食品行業檢驗、檢測、檢疫、科研、教育、生產、流通部門的人員或在食品加工技術方面有特長的個體勞動者,擁護本協會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協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享有獲得協會印發的有關刊物、資料以及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協會在生產技術、科技開發、質量管理等方面進行諮詢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五)享有獲得協會提供的相關金融機構進行的項目融資諮詢服務的權利;
(六)享有獲得協會提供的相關農資產品的加工供銷信息及渠道的諮詢服務的權利;
(七)享有獲得協會提供的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扶持資金的諮詢服務的權利;
(八)會員有入會和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以書面形式報理事會備案,會籍即行註銷,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團結所有會員;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參加協會的活動。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嚴重違反本章程規定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的
產生和罷免
第十四條 四川省食品生產管理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單位推薦產生,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及任務;
(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
(五)決定中止事宜;
(六)審議會費收繳標準、辦法以及財務報告;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3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召開(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上報省業務主管單位和省民政廳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的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情況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納和除名;
(六)制訂協會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有2/3以上理事提議罷免和選舉協會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推選會議主持人召集理事會。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並行使第十五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秘書長為專職;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為3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並報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且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來源及管理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的會費;
(二)接受的捐贈和贊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結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同意,並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
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者自行解散或者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中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中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中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表決。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四川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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