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

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綿陽中學實驗學校委員會領導的先進青年的學生團體,是同學們在實踐中學習並傳播“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願者精神,繼承並發揚中華民族團結友愛、助人為樂、尊老愛幼、尊師重教等傳統美德的天地,是校團委的得力助手與後備力量。

基本信息

組織簡介

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 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堅決擁護校團委的領導,以青年志願者精神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綱領為行動指南,立足青年,兼濟天下,致力於幫助有特殊困難的社會成員、弱勢群體;致力於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倡導求知好學、奮發向上的社會氛圍;致力於建立互助友愛、互信協作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公德;以推動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青年志願者組織形式和制度的完善為己任。以組織青年志願者進行志願活動,集中志願力量,鍛鍊自我,服務社會,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願者精神為工作目的。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由綿陽中學青年志願者協會2012級分會於2010年9月28日成立。協會會訓為“去服務,去奉獻,去開拓,去創造”。

協會下設實踐活動部、對外聯繫部、組織策劃部、宣傳信息部四個部門。協會最高管理機構為全體成員大會,工作委員會是全體成員大會的常設機構。

協會會徽

會徽是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象徵和標誌,會徽中心為青蔥的四葉草,四周是麥穗色的綬帶。四葉草是2008年5月9日綿陽中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第一次活動及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綿中學子的志願者標誌,每片葉子都如同一個心,象徵著綿中學子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共同抵禦自然災害,團結奮發的精神。

青蔥的翠綠色,象徵著綿中學子欣欣向榮、嚮往進步的美好心愿。

逐漸變深的綠色,意味著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逐漸壯大與繁榮。

四片葉子代表著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四個部門:實踐活動部、對外聯繫部、組織策劃部、宣傳信息部團結一致,齊頭並進。

環繞四周的綬帶,代表青年志願者協會全體成員團結在青年志願者協會周圍,共同努力,發揮好青年志願者的作用,為社會做出貢獻。

麥穗色代表著耕耘與收穫,意味著志願者的付出與辛勞將以精神和心靈的滿足和自我的完善、發展和提升作為回報。

綿中實驗校青協會徽 綿中實驗校青協會徽

主要活動

地球一小時

地球一小時 地球一小時

地球一小時是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最主要的活動之一。3月25日晚7點,2016級青年志願者協會聯合綿陽凱德廣場共同舉辦了“藍色WE來”地球一小時活動。

敬老院慰問老人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2016級在3月26日於涪城區博愛頤養院開展了關愛老人的活動。

植樹節主題活動

植樹節 植樹節

植樹節當天,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志願者們到校園四周開展活動。

運動會秩序維護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春季球類運動會期間,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志願者們來到操場維持運動會的秩序。

發展歷史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是在綿陽中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基礎上發展而來,是綿陽中學最早的學生團體。上世紀90年代末,綿陽中學出現了以自發的社會實踐為主要活動內容的志願小組, 2008年5月9日,以 陳功婷為首的志願服務小組成員在綿陽中學本部正式創立了綿陽中學青年志願者協會,並於當年接受校團委的領導,成為學校唯一由校團委直接管理的優秀青年志願服務組織,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協會積極聯同同學們展開自救,得到了學校領導和同學們的普遍肯定。地震中,協會迅速發展壯大,並在地震後成為綿陽市中學中最大的學生組織。近年來,協會秉持“精兵簡政、高效透明”的治會思想,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注重提高成員素質。到目前為止,協會已擁有自己的綱領與紀律,形成了較為規範的組織和發展制度,並在綿陽乃至全國與各大志願團體保持了廣泛的聯繫。

主要領導

現任領導

2016級:會長:空缺

郭笑非:代理副會長

甯昕:代理副會長

郭傲:工作委員會委員

許璐:工作委員會委員

黃瑩:工作委員會委員

李暢:工作委員會委員

張正國:活動實踐部部長

雷天雨:對外聯繫部部長

馮志強:宣傳信息部部長

鍾元玲:組織策劃部部長

歷屆領導

2015級:山脈: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

楊奇正: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會長

張浩:工作委員會委員

肖亞麗:工作委員會委員

李柏成:工作委員會委員

侯譽:工作委員會委員

陳嘉琪:活動實踐部部長

趙鵬傑:對外聯繫部部長

張琰萍:宣傳信息部部長

熊怡:組織策劃部部長

2014級:宋科玉: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

李明珊: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會長

杜彤:工作委員會委員

盧珏月:活動實踐部部長

羅嘉琪:對外聯繫部部長

王一:宣傳信息部部長

譚 昊;組織策劃部部長

2013級:喻國峰: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

楊 都: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會長

段亦非:工作委員會委員

黃振宇:工作委員會委員

陳璽驕:工作委員會委員

寥明慧:工作委員會委員

盧珏月:活動實踐部部長

范鑫浩:對外聯繫部部長

張夢園:宣傳信息部部長

譚 昊;組織策劃部部長

2012級:

索書涵: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
黃楚硯: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會長
杜欣洋:工作委員會委員、組織策劃部部長
韓嘯宇:工作委員會委員
范 雄:活動實踐部部長
張漓平:對外聯繫部部長

張怡臨:宣傳信息部部長

2011級:

馬向鵬: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

何 陽:工作委員會委員、實踐活動部部長

熊正富:工作委員會委員、實踐活動部幹事

嚴宇超: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會長

劉品辰:工作委員會委員、組織策劃部部長

張俊傑:宣傳信息部部長

林 玲:對外聯繫部部長

2010級:

童懿賢: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

李楊怡:工作委員會委員、對外聯繫部副部長

胡 幫:工作委員會委員、實踐活動部部長

易鑫柯:工作委員會委員、組織策劃部部長

彭 丹:工作委員會委員、宣傳信息部部長

雷永懿:對外聯繫部部長

楊晚藝:宣傳信息部副部長

組織章程

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

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四川省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已於2011年3月2日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第二次全體大會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3月6日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堅決擁護校團委的領導,以青年志願者精神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綱領為行動指南,立足青年,兼濟天下,致力於幫助有特殊困難的社會成員、弱勢群體;致力於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倡導求知好學、奮發向上的社會氛圍;致力於建立互助友愛、互信協作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公德;以推動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青年志願者組織形式和制度的完善為己任。以組織青年志願者進行志願活動,集中志願力量,鍛鍊自我,服務社會,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願者精神為工作目的。

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由綿陽中學青年志願者協會2012級分會於2010年9月28日成立。協會會訓為“去服務,去奉獻,去開拓,去創造”。

協會的一切活動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 堅持團的領導。協會以團的綱領、決定、指示為工作中心,以團的工作路線統一思想和行動,服從團的決定,堅持團建帶會建。

(二) 堅持志願者的先進性。協會成員應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永葆青年志願者的奉獻性與先進性。協會成員團結一致,共同進步。

(三) 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協會的基本組織原則。協會內部充分實行民主集中制,切實保障成員的民主權利。成員以強烈的組織性和紀律性要求自己,以保證協會的決議得到有效的執行,維護協會的成長與發展。

(四)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校規校紀、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尊重民族風俗習慣。

第一章

第一條:本章程所指志願者,是指綿陽中學實驗學校的師生,倡導“團結、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願者精神,基於良知、信念與責任、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在全社會範圍內,自願為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自願捐獻個人時間、精力或財物的人。

第二條:凡具有奉獻精神、熱心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積極向上的綿陽中學實驗學校師生,願意參加協會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參與討論與執行協會決議,承認協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

申請加入協會應填寫入會申請表、入會申請書。經所申請部門部長同意後方可入會。

第三條:協會成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 遵守協會的活動原則。

2) 履行志願服務承諾。

3) 執行協會決議,聽從協會各項活動安排。

4) 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活動。

5) 維護協會團結,不從事任何有損協會利益與團結的活動。

6) 自覺維護協會和青年志願者的形象。

7) 不得以協會成員或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8) 遵守中國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協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 參加協會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協會培訓的權利。

2) 在協會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 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或建議的權利。

4) 被表彰權及被獎勵權。

5) 自由退出協會的權利。

6) 根據自身情況,報假及請求調換工作的權利。

7) 對有損志願者形象、協會形象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的權利。

8) 對違反協會章程、紀律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舉報的權利。

第五條:協會成員如對協會決議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及時向上級組織或會長直接反映。

第六條:對於不執行協會決議,違反協會章程,不參加協會或所屬部門活動、不參加協會或所屬部門工作會議的協會成員,協會可以酌情給予批評、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開除的處分。

第七條:協會成員如對批評或處分有異議的,可以提請工作委員會重新合議,可以向工作委員會申辯或答辯,並要求工作委員會給予答覆。對於部長的批評或處分有異議的,可以提請召開全體成員大會合議。其他協會成員可以為其辯護。

任何人無權剝奪協會成員上述權利。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由幹事、部長、副部長、副會長、工作委員會委員、會長組成。副會長、副部長根據需要設定。

第一節 全體成員大會

第九條:全體成員大會是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它的常設機構是工作委員會。

大會採用直接民主的民主集中制。由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全體成員組成。

全體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 修改協會章程。

2) 根據協會成員提議研討表決決議。

3) 選舉或罷免會長。選舉下屆會長。

4) 選舉或罷免部長。選舉下屆部長。

5) 選舉或罷免工作委員會成員。

6) 審議會長和各部門的工作報告。

7) 審計和批准協會和各部門的會計預算、決算。

8) 決定大型活動開展和終止事宜。

9) 決定是否與其他社會團體結交外聯關係和重要協定。

10) 修改或終止工作委員會作出的決議。

11) 全體成員大會認為應當由其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條:協會章程的修改,必須由四分之一以上的成員提議,並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通過。其他決議的制定或修改,須由一人以上的成員提議,半數以上的成員通過。

第十一條:部長的選舉和罷免,必須由本部門四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半數以上成員通過。會長的選舉和罷免,須由四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通過。

第二節 工作委員會

第十二條:工作委員會是全體成員大會的常設機構。由會長及其提議並經全體成員大會通過的協會成員組成,成員人數一般在5人以上10人以下。

工作委員會的人員組成應充分考慮各部部門的人員組成及學校其他組織的情況。

第十三條:工作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1) 在全體成員大會休會期間,行使全體成員大會第(2)(4)(7)(8)(9)項職權。

2) 對部長、幹事進行表彰、獎勵、批評或處分。

3) 收集協會成員意見或建議,完善協會工作機制。

4) 收集協會成員關於人事任免、議案、會計預算決算的提議。

第三節 會 長

第十四條:會長是綿陽中學實驗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直接代表。由全體成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對團委負責,對會員負責。

第十五條: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統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2) 協調與學校各社團組織間的聯繫。

3) 根據全體成員大會和其工作委員會的表決,宣布處分。

4) 對協會成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5) 代表協會參加其他社團活動,進行外事活動。

6)代表協會向學校匯報工作,申請活動支持。

7) 根據全體成員大會和其工作委員會的表決,代表協會與其他社會團體結交外聯關係、締結條約和重要協定。

8) 管理協會經費,負責協會的經費收支和賬目公開。

9) 維護成員的正當權利和利益。

10) 在無法及時召開工作委員會會議和全體成員大會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時作出決策。

第四節 實踐活動部

第十六條:實踐活動部實行部長責任制,負責以下事務:

1) 常規活動帶隊,現場組織安排參與活動的志願者的具體工作,規範和約束參與常規活動志願者的行為。

2) 對參與常規活動的志願者的安全負責。

2) 負責大型活動的前期材料採購、場地安排等具體工作。

3) 我校信件以及報紙的送遞工作。

4) 積極協助其餘各部門開展工作,聯繫各部門之間的實際工作關係。

第五節 對外聯繫部

第十七條:對外聯繫部實行部長負責制,負責以下事務:

1) 鞏固和發展原有的常規組織聯繫。

2) 帶隊外出的聯繫工作。

3) 積極建立新的外聯渠道,廣泛地與各正規志願組織建立相對穩固的聯繫,適當建立與相關企業的聯繫,籌集日常活動經費。向會長匯報經費籌措情況。

4) 積極做好各部門間的溝通,促進與其他社團之間的交流,積極協助青協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第六節 宣傳信息部

第十八條:宣傳信息部實行部長負責制,負責以下事務:

1) 常規活動的到班宣傳,大型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

2) 志願活動現場宣傳、記錄。

3) 志願活動後期記錄整理、反饋工作。

4) 學習先進的志願服務精神,積極的傳播大眾。

5) 積極協助協會其他部門工作。

第七節 組織策劃部

第十九條:組織策劃部實行部長負責制,負責以下事務:

1) 常規活動的建立與策劃,大型活動的前期安排與策劃案的討論制定。

2) 現場組織協調,監督各部門幹事的工作。

3) 收集整理活動總結,討論分析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協調各部門解決。

4) 管理協會成員的組織關係,積極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5) 保管協會的集體財物。

6) 積極協調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第三章 協會經費

第二十條:協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對外聯繫單位對於協會的支持經費、是正當的社會資助。在協會經費緊張時期,可以向學校團委申請下撥經費。

第二十一條:經費的使用應是公開透明的,對於志願者捐贈的物資,協會向全校公布收支情況、結算報告。對於對外聯繫單位捐贈的物資,協會向該單位公布收支情況、結算報告。

第二十二條:經費的使用,必須依據事前預算申請,事中詳盡記錄,事後結算匯報的原則。

申請經費必須進行書面申請,申請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使用目的 2、使用對象 3、使用時間 4、經費用途 5、申請部門

事後結算必須進行書面匯報,匯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使用項目 2、使用時間 3、經費收支明細 4、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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