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和省畜牧食品局以及省編委的有關檔案的規定,我所(中心)的主要職能是:
負責全省獸藥質量監督、檢驗、技術仲裁;承擔獸藥新新製劑的質量覆核;調查、監督全省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情況;承擔獸藥地方標準制訂、修訂、參與部份國家獸藥標準的起草、修訂工作;指導全省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製劑室質檢機構的建設,並提供技術諮詢、服務;負責全省獸藥檢驗技術交流和技術培訓;開展有關獸藥質量標準、獸藥檢驗技術、新方法及其它有關的研究工作;參與獸藥生產企業的考核驗收;負責全省獸藥產品的預審。
全所現有職工27人,其中所長1人(楊松沛)、副所長2人(程江、謝青)。在27人中, 3人具有研究員技術職務;15人具有高級技術職務;3人具有中級技術職務;2人具有初級技術職務。有技術職務人員占職工總數的85%以上,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占90%,現有碩士研究生3名,在讀博士研究生1名。
機構設定
所內設辦公室、業務科、化藥檢測室、抗生素檢測室、中藥檢測室、獸藥殘留檢測室。建築面積3160平方米,分為藥品檢驗區和辦公區,擁有固定資產1000多萬元。檢驗區環境良好,設備較好。擁有高效液相色譜儀,氣相色譜儀,紫外分光光度計,薄層掃瞄器和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等高級精密儀器,常規檢驗設備等。儀器設備的配置基本滿足開展獸藥殘留檢測的常規分析和獸藥監督檢驗工作的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