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息產業廳

(七)負責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的實施,引導與扶持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及產品、企業結構的調整和電子信息企業的重組、改制工作;最佳化電子信息資源配置。 (七)負責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的實施,引導與扶持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及產品、企業結構的調整和電子信息企業的重組、改制工作;最佳化電子信息資源配置。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我省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戰略和促 進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規;負責信息產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二)研究擬定全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省公用計算機網和廣播電視傳送網及其他專用信息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三)組織貫徹執行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和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與技術標準;負責有關信息產業技術標準的備案工作。
(四)組織擬定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負責全省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和無線電台(站)設定的審核報批與管理;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監測與管制;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管理市、地、州一級無線電派出機構。
(五)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和電子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管,實行必要的經營許可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地方信息服務資費政策與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
(六)負責全省黨政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協調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工作。
(七)負責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的實施,引導與扶持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及產品、企業結構的調整和電子信息企業的重組、改制工作;最佳化電子信息資源配置
(八)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通信業和軍工電子產品的科研開發及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工作;負責對軍工電子實行行業管理;扶植電子信息民族工業。
(九)指導協調跨部門、跨地區、關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信息工程項目的規劃與建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協助業主推進國家和省重點信息化工程;研究提出重大電子信息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和開工建設的意見;負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行業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廳級領導

李偉四川省信息產業廳廳長、黨組書記
劉偉華四川省信息產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徐揚四川省信息產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施曉川四川省信息產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劉盛富四川省信息產業廳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李建疆四川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

機構性質

主管全省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信息服務業和軟體業,推進全省經濟和社會服務信息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我省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戰略和促進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規;負責信息產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二)研究擬定全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省公用計算機網和廣播電視傳送網及其他專用信息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三) 組織貫徹執行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和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與技術標準;負責有關信息產業技術標準的備案工作。
(四) 組織擬定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負責全省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和無線電台(站)設定的審核報批與管理;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監測與管制;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管理市、地、州一級無線電派出機構。
(五) 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和電子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管,實行必要的經營許可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地方信息服務資費政策與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
(六) 負責全省黨政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協調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工作。
(七)負責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的實施,引導與扶持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及產品、企業結構的調整和電子信息企業的重組、改制工作;最佳化電子信息資源配置。
(八)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通信業和軍工電子產品的科研開發及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工作;負責對軍工電子實行行業管理;扶植電子信息民族工業。
(九)指導協調跨部門、跨地區、關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信息工程項目的規劃與建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協助業主推進國家和省重點信息化工程;研究提出重大電子信息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和開工建設的意見;負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行業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