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

2007年4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07〕7號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加強基礎建設,完善基層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實現社區服務全覆蓋;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推動社區服務工作深入開展5部分。 主要任務是:以建設和諧社區為目標,積極加強基礎建設,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覆蓋社區全體成員的社區服務體系,實現社區居民困有所助、難有所幫、需有所應,使社區服務工作做到服務更加到位、管理更加科學、民眾更加滿意。

基本信息

2007年4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

川府發〔2007〕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省社區服務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社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服務與社區自助互助服務和商業服務互補的社區服務體系日益迫切。做好社區服務工作,對於擴大黨的執政基礎、體現政府的施政宗旨,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滿足居民民眾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把社區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駐社區單位、企業及居民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積極作用,提高社區建設水平,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為建設和諧四川打好基礎。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著眼於居民的服務需求,從居民最需要、通過努力又可以解決的問題入手,為社區居民提供及時便捷服務。

2、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駐社區單位、企業及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務,鼓勵、支持社區居民和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

3、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從實際出發,從民眾關心和急需解決的問題入手,積極發展適合本地實際的社區服務項目,不斷拓寬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水平。

4、民主參與、居民自治。培育居民民主參與社區事務意識,逐步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三)主要任務。以建設和諧社區為目標,積極加強基礎建設,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覆蓋社區全體成員的社區服務體系,實現社區居民困有所助、難有所幫、需有所應,使社區服務工作做到服務更加到位、管理更加科學、民眾更加滿意。

三、加強基礎建設,完善基層管理體制

(一)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社區居委會是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根據居民居住狀況,按照便於居民自治、服務管理和規模適度的原則設立。社區居委會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負責社區日常事務的管理。建立健全規範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推行居務公開,全面深化居民自治工作。社區居委會要積極協助城市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組織社區居民開展自助和互助服務,充分發揮在了解社區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原則上按照300戶左右配備1名社區工作者的要求,通過依法選舉、公開招聘等方式鼓勵素質好、文化高、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的優秀人才到社區工作,選齊配強社區工作者隊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城市社區建設五年發展規劃〉的通知》(川府發〔2002〕4號)規定切實解決好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待遇問題,其生活補貼原則上不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聘用人員補助水平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社區工作人員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事宜,切實解決社區工作者的後顧之憂。

(三)加強社區民間組織建設。社區民間組織是社區建設的重要力量,要鼓勵發展,依法指導,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溝通居民的作用。支持和鼓勵社區居民成立形式多樣的慈善組織、民眾性文體組織、科普組織和為老年人、殘疾人、困難民眾提供生活服務的組織。積極培育社區志願服務意識,推行志願者註冊制度,支持社區居民組建和加入志願服務隊伍,推動社區自助、互助服務健康發展。

(四)加強社區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搞好社區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對新建社區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開發建設單位將社區組織的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納入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並同步建設。老城區社區沒有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統一協調,通過新建、購買、租賃或公用房調劑等辦法予以解決。由家屬委員會改制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用房和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由原單位負責解決。通過多種途徑解決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在“十一五”期末每個社區居委會工作用房不低於100平方米、公益性服務用房不低於100平方米,保證辦公有地方、服務有陣地、活動有場所。

四、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實現社區服務全覆蓋

(一)建立健全社區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實現勞動保障信息共享。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積極發展面向老年人、殘疾人、貧困家庭的社會福利和服務崗位,面向社區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商業和勞務服務崗位,維護社區治安、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的社區保潔、保全、綠化、協助交通管理、停車場管理等公益性崗位;興辦勞動密集型社區就業實體,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推行非全日制、臨時性、彈性工作時間等就業形式,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制定加強街道、社區就業工作的有關政策,挖掘社區就業潛力,援助“4050人員”就業,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提高就業穩定性。提供資金支持,探索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推動政策落實和社區就業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區為老服務體系。發展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基礎,社區老年醫療保健、社區老年文化體育教育、社區老年參與社會發展等為主要內容的社區老年服務體系,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作機制,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照顧;發揮“星光計畫”項目在社區的作用和“星光老年之家”的服務功能,為居家養老提供支持;發展社區老年醫療保健、文化、體育和教育等服務,滿足其多層次需要;加強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為離退休人員融入社區創造條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支持老年人民眾組織的發展。

(三)建立健全社區救助服務體系。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社會互助和臨時救助為補充,責任明確、參與廣泛、運轉協調、資金落實、管理規範、網路健全的新型社區救助體系。建立科學有效的以社區為基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統和服務系統,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落實城市居民醫療救助、城市特殊困難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等城市居民分類救助、專項救助制度在社區層面的運作,為城市社區居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發展社區殘疾人事業,為社區殘疾人提供無償或低償服務;搞好社區優撫工作,為社區優撫對象提供救助,為退役士兵提供社區安置就業服務;創造條件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建立“愛心超市”、“慈善門診”等,使社會救助體系不斷擴充完善。

(四)建立健全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完善計畫生育服務。堅持政府主導和公益性質的原則,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建立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體的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網路,形成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體系。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為重點,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診療服務。大力培養社區衛生、計畫生育服務技術和管理人員,加強對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的監督管理,保證服務質量。實施國家政策規定的計畫生育基本項目免費服務。逐步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和監督機制,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內部管理和社區監督,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人員的準入退出機制。加大對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投入,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降低住院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加強醫保引導,建立“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和“首診制”制度,做到“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目標。積極推進社區計畫生育居民自治,切實搞好社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社區居民和社區流動人口在生育、節育、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求。

(五)建立健全社區文體、教育服務體系。發展面向基層的公益性文化事業,逐步建設方便社區居民讀書、閱報、健身、開展文藝活動的場所,加強對社區休閒廣場、演藝廳、棋苑、網咖等文化場所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調動社區資源和力量支持和保障社區內中國小校開展素質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區環境。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不斷提高居民科學素質,開展創建科普示範社區活動。統籌各類教育資源,充分發揮社區學院、市民學校的作用,積極創建各種類型的學習型組織,面向社區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和科普活動,建立覆蓋各類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區學習服務體系。培育民眾性體育組織,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配置相應的健身器材,全面實施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試點工作,不斷增強居民體質。

(六)建立健全社區公共安全服務體系。堅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實現以社區治安防控網路為核心、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機制為基礎的社區安全服務體系。加強社區警務室、治安崗亭建設,配齊配強社區民警,加強以社區居委會為依託的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治保會、保全隊、治安志願者等群防群治隊伍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民眾性的治安巡邏、看樓護院、鄰里守望等活動,推廣運用物防、技防等科技手段和措施加強社區治安防控工作,提升社區治安防範水平。強化社區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加強對社區刑釋解教人員、監管對象的安置、幫教和轉化工作,建立和實施社區矯正、社區戒毒等管理服務體系,有效開展社區掃黃、禁毒、禁賭和禁止非法傳銷等工作。建立社區居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建立暢通的民情溝通渠道,不斷完善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社區普法和安全防範宣傳、法制教育工作進社區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建立傳染病、食品安全、消防等災害事故的預警和緊急反應機制,提高社區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社區商業服務體系。以便民、利民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滿足居民綜合消費為目標,完善新社區商業服務功能,最佳化老社區商業結構布局,提升社區商業網點的綜合配套和服務水平,加快營造和諧的社區消費環境,滿足和促進城市社區居民消費。制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統籌安排社區商業服務設施建設的規模、結構和布局,明確社區商業發展目標和重點。制定社區商業扶持政策,以“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主題,引導和支持企業運用連鎖經營、信息和網路服務平台進入社區,為居民提供放心、快捷、安全的家庭服務。發展社區物業管理,理順社區物業機構、業主委員會與居民委員會的關係,促進物業管理企業更好地發揮作用。逐步建立和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運轉高效、質量可靠、便民利民的社區商業服務體系,基本實現社區居民購物、餐飲、維修、美容美髮、洗染、家政服務和再生資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區內得到滿足。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推動社區服務工作深入開展

(一)建立社區服務工作協調運行和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把社區服務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政府統一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領導機構,落實工作人員,解決社區必要的工作經費,將社區服務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內容。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勞動保障、建設、文化、衛生、人口計生、工商行政管理、環保、體育等部門要針對本部門實際積極開展社區公共服務,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各級發展改革、財政、商務、銀行、稅收、工商行政管理、物價等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促進我省社區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老齡等組織要按照各自職能積極支持社區服務工作;民政部門作為具體負責社區建設日常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積極發揮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的職能,當好參謀助手。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社區服務的宣傳力度,及時報導社區服務典型事例和經驗做法,大力倡導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努力營造促進社區服務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二)加強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區服務工作納入當地社會發展規劃,按照社區服務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的原則明確目標和重點,分步組織實施。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把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統籌安排,通過新建和改造不斷完善各類服務設施。幫助社區落實開展公共服務的資金、場所和人員,對社區組織開展的互助性服務、志願服務和社會力量興辦的微利性商業服務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綜合運用行政、法律手段監督管理社區服務。及時制定社區各類服務標準,建立社區服務工作評估體系,嚴格財務和審計制度,及時查處違法違紀和損害民眾利益的行為,促進社區服務健康快速發展。

(三)不斷探索改進社區服務方式。整合政府各部門在城市基層的工作力量,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要不斷完善功能,逐步承擔起從政府、企事業單位分離出來的職能。有關部門可統一在社區服務中心設立服務視窗,逐步實行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一站式”辦公模式,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將自身承擔的行政性工作攤派給社區組織,對有些社區組織開展起來並具有優勢的行政性工作要落實“費隨事轉”,為社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各地要積極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開展社區服務業務、單位服務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探索通過委託、獎勵、補助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把有關公共服務項目交給有實力的民間服務組織去運作,調動民間服務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積極性,促進社區服務工作不斷發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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