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廳關於開展省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站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文單位:四川省人事廳
文 號:川人辦發[2005]238號
發布日期:2005-8-31
執行日期:2005-8-31
各市、州人事局,省級有關部門、單位,中央部委屬在川單位主管(代管)部門:
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企(事)業單位聯合培養、使用高層次科技、管理人才,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一個重要載體。近幾年來,在國家人事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省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設站規模逐漸擴大,博士後研究人員不斷增加。目前,共有國家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41個,累計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近200人。實踐證明,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在培養、使用、引進高層次人才,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加大產品研發力度,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於受發展規模的限制,許多具備了設站條件的單位未能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給企事業單位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根據國家人事部有關政策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在部分企業和科研開發(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開展省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站試點工作。
 一、設站基本條件
(一)連續3年產值超億元、利潤千萬元以上的國有、民營企業、企業集團或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省屬科研開發(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
(二)建有國家、省級技術(研發)中心,或擁有一支較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較好的研究開發條件;
(三)能提出市場前景好、學術技術水平高的研究開發項目;
(四)重視人才工作,對開展博士後工作有積極願望,能為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必要的研發經費和必需的生活條件。
 二、申報推薦程式
具備設站條件的單位按隸屬關係進行申報,經省級部門、中央在川單位主管(代管)部門和市、州人事部門審核後報省人事廳;中央在川單位無主管(代管)部門的,可直接向省人事廳申報。
三、名額分配
省級部門和中央在川單位原則上各推薦1個,成都市不超過5個,其餘市、州各1個。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填寫《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審批表》一式三份。
(二)各地各部門於2005年10月10日前將申報函和《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審批表》報省人事廳專家管理處。聯繫電話略;聯繫人:趙文旭趙仕榮
附屬檔案:《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審批表》(略)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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