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依法不依人
法是指真理;學佛應該以真理為依據,凡事按真理行事,人不足以為依,因為人的思想、見解互異,人有生老病死、去來遷流,而法(真理)則亘古今而不變,歷萬劫而常新。學法求學,修法,所求所行的都是法。依靠法可以入道。關鍵是法。凡夫所說,若能契於正法,也應信受奉行。假令有人雖能顯現如佛之相好,但所說不契正法,於其所說,也應舍離,萬不可依靠。我們尋求善知識,不是看他是什麼地位。這位是佛學權威,那位是佛教團體的首長。專去聽這些頭銜,這就是依人。應該不論這些。我們只是看他的法任何,是不是契理契機。《圓覺經》告訴我們,凡夫想要得成聖道,首須尋求正知正見的人。經云:“末法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怎么認清善知識呢?應從他的正知正見,而不是從別的條件來選擇的……時下一些人喜歡到各個寺院走動、應酬,到頭來終被人情包圍,而不能選擇真正的信仰,殊為可惜。因此佛陀明示要依法不依人,就是要我們依據佛陀的教法而求“信解行證”,不要因人的優劣而放棄信仰,或只做某一個寺院、某一個僧眾的信徒,而置整個佛法於不顧。
依智不依識
智指無漏的般若智慧,識是指有漏的分別意識。因為世相虛幻,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所分別、認識的現象,時刻都隨著虛幻的世相而變化,所以以識來分別、認識世間的森羅萬象、千差萬別,畢竟不夠徹底。在人的八識中,眼耳鼻舌身和阿賴耶識都沒有問題,出生毛病的在於第六和第七識。第六識就是要分別,第七識就要執我。如果依第六識第七識當家作主,那就是認賊作子。所以要依靠智慧。而無漏般若是本性上的大圓鏡智,好比一面鏡子,可以如實照見世間萬象;又如光明朗照,可以看到我們自己的本來面目。《大智度論》說:“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與法性契合。學人宜定止妄識,策發真智。”所以學佛不僅要“依智不依識”,還要進一步“轉識成智”,如此才不會被世間幻象所迷惑。
依義不依語
語言文字是使我們獲得知識,幫助我們獲證真理的方便,是一種假名,是用來詮釋道理的工具,而非真理的本體。在日常生活中,語言文字可以成為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樑,但也可能因為斷章取義,或因不同的語言、不同的表達方式而造成誤解。世法尚且如此,何況微妙甚深的佛法真理。所以禪宗主張“不立文字”,禪宗六祖惠能大師甚至說“諸佛妙理,非關文字”。微妙的法門和真理,無法只靠文字來表現傳達,所以學佛應該從義理上去了解佛法,而不應該在語言上推敲、計較、執著、否則造成文字障,只會與道相去日遠。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寶積經》說:“若諸經中,有所宣說,厭背生死,欣樂涅槃,名不了義。若有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分別,是名了義。”佛法有世俗諦與第一義諦之分。世俗諦是不究竟的方便法,第一義諦是究竟絕對的真理。方便法門是佛陀為適應眾生的程度、根機而施設,我們不能把方便法當成究竟,最究竟的是與佛心相應,所以學佛應該依了義佛心,不依不了義之方便
套用
“ 四依止”是學佛應知的道理,並且要確實實行。
《金剛經》云:“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佛陀說種種法,是為了幫助眾生找到自己的真如佛性,譬如以指頭指我們見到月亮。所以修學佛法要能“因指見月”,千萬不能執著指頭,反遮蔽雙目而見不到月亮,徒然空費寶貴光陰。
東方陽熹批註: 宗教既可以使人獲得超凡的智慧,也可以使人變得感性和痴迷。“四依止”,可以使學佛修道者走向理性和覺悟。人們不依“四依止”,盲聽盲從,感性主觀,就會誤入歧途。
講法者的存在形式是虛幻無常的,但講法者講述的真理是真實永恆的。“依法不依人”意在讓人們接受真理,認識自心,而不要迷在心外的各種虛妄相上。釋迦牟尼佛在《金剛經》中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當今一些人錯解經義,隨意把某些聖賢的經典說成是偽經,以“依法不依人”為由,對講述正法的善知識肆意毀謗。釋迦牟尼佛在《金剛心總持論·輕師慢法論第三十三》中說:“此等薄福少慧眾生。不悟無為。取相執著邪見。自慢障礙本心。不得正見。何以故。重師者。便重其法。輕師者。便輕其法。重師者。法便行。輕師者。法不行。輕師慢法。是憎慢上人。雖然與師同行。如隔千由旬外。身命終時。入大阿鼻。千佛出世。莫能救度。一失人身。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