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控制投資組合的久期不超過一年,力求本金穩妥,保持資產較高的流動性,降低基金淨值波動風險,取得超過比較基準的穩定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具體包括國債、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及以上的企業債和次級債券等;債券回購;央行票據、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目標是在保持傳統貨幣市場基金的本金穩妥、高流動性特點的同時,通過適當延長基金投資組合的久期,投資於期限稍長的固定收益工具,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因此本基金的投資策略也是在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策略基礎上的增強型投資策略,一方面將基金的大部分資產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保持基金資產的高流動性,同時提供穩定的收益;另一方面,通過價值挖掘,將一小部分資產投資於收益率較高的固定收益類投資工具,比如投資級的企業債、金融債、次級債、浮動利率債等,為基金資產提供超額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者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下稱"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且每份基金份額可分配收益超過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個月應將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進行分紅。每年分紅次數不超過20次;
7、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管理人利用嘉實基金投資績效與風險評估系統,對投資組合的風險進行綜合評估,並針對各類風險,制定了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