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譁兩成敗法

封建時代的刑法之一。

介紹

封建時代的刑法之一。對於喧譁(二者間發生糾紛、暴力衝突)者,不問誰是誰非,衝突的雙方都必須受到懲罰。室町幕府也好、戰國大名的分國法也好,皆採行喧譁兩成敗法作為仲裁的原則。

歷史

江戶時代之後,雖然御定書中沒有明文規定,但喧譁兩成敗法已經成為一種慣習法(不成文規定)繼續殘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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