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與我

喜樂與我

《喜樂與我》是一本獲紐伯瑞兒童文學獎的書,講述了小男孩馬提和一隻叫喜樂的小狗互相關愛,並且馬提在之中開始學會思考、尊重的故事。

基本信息

基本資料

叢 書 名: 國際大獎小說
作 者: (美)那勒 著,吳禎祥 譯
出 版 社: 新蕾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4-1
字 數: 66000
版 次: 1
頁 數: 147
印刷時間: 2008/04/01
開 本: 大32開
印 次: 1
紙 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530741641
包 裝: 平裝

獲得獎項 紐伯瑞兒童文學獎

紐伯瑞,英國著名出版家。1713年,紐伯瑞出生在英國農家。他是自學成才的兒童文學作家和出版家。1744年他編寫並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專門的、價格低廉的兒童書:《美麗小書》;他開辦了世界上第一家專門的兒童讀物印刷廠、世界上第一家專門的兒童書店,從此他不斷改進,印刷發行了許多精美的兒童圖書,深受兒童喜歡,由於他打破當時保守的風氣,崇尚的“快樂至上”的兒童教育觀念,開闢英美兒童文學之路。

編輯推薦

這真的是一本極棒的書!在十一歲的兒子的強烈推薦下,我讀了這本改變了我通常只閱讀歷史與傳記類叢書習慣的書。它不僅是一本在炎炎夏日裡消磨時間的書,閱讀《喜樂與我》成為我一次心靈深受震撼的閱讀體驗。小說以純正原始的西維吉尼亞口吻向讀者講述故事,自然流暢,毫不矯揉造作,就好像馬提在你耳邊娓娓道來一般。
——亞馬孫網站
這本書不僅告訴孩子們關於狗及其他動物的故事,更重要的還有是非與對錯。在這部小說中,沒有完全的黑與白、對與錯,即使是壞蛋賈德。在小說高潮處出現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場景:馬提開始思考什麼是合法的,什麼又是道義的……
所有的情節都充分展現了一個小男孩在關愛一隻小狗的經歷中,如何學會了成長、信任與尊重。
——亞馬孫網站

內容簡介

“喜樂”是一隻遭主人虐待的小狗,它先後兩次從兇惡的主人那裡偷偷逃跑,來向馬提求救。馬提決定不顧一切拯救喜樂,他將喜樂藏在山林中,每天節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去餵它,撿拾鋁罐賣錢給它買食物,還給喜樂治好了傷。為了贖回喜樂,馬提答應給喜樂主人做二十小時的苦工。在狗主人惡意的壓榨下,馬提熬得住所有的苦嗎?狗主人真的會把喜樂交出來嗎?“喜樂”能逃脫被虐待的命運嗎?

目錄列表

第一章 河邊相遇
第二章 忍痛送還喜樂
第三章 送信路上
第四章 藏起喜樂
第五章 我和喜樂分享晚餐
第六章 和賈德的談話
第七章 大衛的寵物
第八章 撒謊帶來的惡果
第九章 媽媽為我保守秘密
第十章 喜樂受傷
第十一章 喜樂出院
第十二章 可怕的賈德
第十三章 迎戰賈德
第十四章 達成協定
第十五章 終於留住了喜樂

精彩書摘

第一章 河邊相遇

發現喜樂的那天,我們全家剛共享完一頓豐盛的周日午餐。吃飯時,大妹黛拉琳像平常一樣,把麵包泡在裝著冷開水的杯子裡,這是她最喜歡的吃法。小妹貝琪努力地把豆子全部堆到盤子邊緣,想一口氣把豆子吃光。
媽媽不高興地看著她們說:“你們這些小鬼,一定要把食物折騰一番才肯吃嗎?如果有一天能看到你們規規矩矩地吃一頓飯,我這輩子就心滿意足了!”
媽媽說話的時候,當然也瞪著我。其實我不是不喜歡吃炸兔肉,只是我擔心會咬到子彈頭,所以才把兔肉翻來翻去,仔細檢查。
“馬提,我早就把兔子仔細檢查過了,你大可放心。”爸爸拿起麵包,邊塗奶油邊說,“兔子中彈的部位是脖子。”
爸爸不說還好,一說我反而更吃不下了。我把盤子裡的肉從左邊推到右邊,穿過馬鈴薯片,再從右邊推回左邊。
“它中彈後是不是馬上死掉?”如果不把這件事弄清楚,我一口也吃不下的。
“沒錯,一彈斃命。”爸爸回答。
黛拉琳興致勃勃地問:“你真的一槍就打中它的頭?”
爸爸慢條斯理地嚼著兔肉,謙虛地說:“也沒那么準!”我實在不想再聽下去,就站起來,離開餐桌。
一個星期中,我最喜歡的是星期天,因為這一天我們會提早吃一頓豐盛的午餐,肚子填得飽飽的。我幾乎還有一整個下午的時間可以玩,這么長的時間,我差不多可以逛遍整個西維吉尼亞,直到肚子又開始鬧饑荒為止。平常的日子,要吃過晚餐才能出去玩,而且還得趕在天黑前回家,根本玩不過癮。
我帶著一把點二二口徑的來復槍出門。這把槍是去年三月我十一歲生日時,爸爸送我的生日禮物。其實我帶槍只是為了好玩,通常我只會打樹上的蘋果,測試自己的槍法;不然就是把鋁罐排列在鐵路旁邊的柵欄上,瞄準他們,一個一個地射擊;我從來就沒想過拿這把槍去傷害有生命的東西。
我們的家位於友誼山的山坡上。只是這么介紹,大概沒有人知道那是哪裡。準確地說,友誼山靠近姊妹谷,剛好位於車輪鎮和派克斯堡的中間地帶。爸爸常常對我們說,姊妹谷是我們這個州最適合居住的地區之一。不過如果你問我,哪裡是最舒適的居住地方,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是我的家,一棟三面環山、有四個小房間的房子。
如果讓我選擇的話,下午還不是上山坡玩的最好時光,早晨才是,尤其是夏天的早晨,越早越好。有一次,我在大清早上山坡,除了貓、狗、青蛙、牛、馬之外,我還在那裡看到另外三種動物:土撥鼠、母鹿和小鹿,還有一隻頭上有紅斑的灰狐。當時我猜想,這隻狐狸的爸爸可能是灰狐,媽媽則是紅狐。
我最喜歡的地方,是在舊橋那邊。那裡有一條小路,彎彎曲曲地繞過喜樂學校的舊校舍,路旁是一條清澈的小河,河邊是青翠的樹林,還有稀稀落落的人家。
今天下午對我來說,似乎很特別。我沿著小河,走了大約一半的路程,突然從眼角瞄到一樣東西。那樣東西正在移動,我側頭一看,距離我十五碼的地方,有一隻白中帶黑、全身有棕色斑點的短毛狗,靜悄悄地跟著我。它低垂著頭、尾巴夾在兩條腿中間,默默地看著我,樣子非常卑微。我看它像一隻獵犬,大約一歲或兩歲。
我停下來,這隻狗也跟著停下來,好像遭遇到什麼恐怖的事情。當我確定它只是想跟著我走時,就拍拍衣服對它說:“過來呀!小子。”
但是這隻狗卻趴下去,用肚皮在草地上翻滾,我覺得好笑,便走上前察看。它的脖子上有一個很舊的項圈,看來好像已經用過兩年了。我敢打賭,以前這個項圈一定是套在別的狗的身上。我伸出手說:“過來呀!小子。”
但是它卻馬上站起來向後退。從剛才到現在,它連吠都沒吠一聲,好像是一隻啞巴狗。
有時候,看到這樣卑微、畏縮的狗,會令人感到心痛,因為它可能常受到虐待,或被踢打,才會嚇成這副德性。
“別怕,我不會傷害你。”我又向前靠近一些,但是它還是不停地向後退。於是我只好拿起槍,繼續沿著河邊走。偶爾我回頭看一下,這隻獵狗依然和我保持一段距離,我一停下來,它也跟著停下來。它看來雖然不是骨瘦如柴,但是肋骨清晰可見,顯然營養不良。
走著走著,我看到河邊一棵樹上,有一截樹枝折斷了一半,懸垂在河面上,本來我想試試自己的槍法,把那截樹枝打斷,但是我正準備舉槍瞄準時,卻想到槍聲可能會嚇跑那隻狗,於是又把槍放下,同時決定今天不再動這把槍。
這條小河的水流非常緩慢。沿著河邊走,有時還以為河水是靜止不動的,但你還是可以看到水面的落葉和漂浮的雜物慢慢地移動;偶爾還會有魚跳出水面,那種魚好像叫作鱸魚。
那隻狗還是繼續跟著我,尾巴低垂,沒發出半點兒聲音,真是令人感到奇怪。
後來我坐在一段樹幹上休息,把槍放在腿邊,等著看它會有什麼反應,結果沒想到它也在路中央坐了下來,把頭靠在腳掌上。
於是我拍拍膝蓋,又對它說:“過來呀!小子。”
它輕輕地搖了搖尾巴,並沒有走過來。我心裡想,它會不會是只母狗。於是我改變另一種叫法:“過來呀!小妞兒。”它還是沒有動靜。
我打算多等一會兒,等它自己走過來。但我在樹幹上坐了大約三四分鐘,就開始覺得無聊,只好站起來繼續走下去,那隻獵狗也站起來跟著我走。
雖然常常到這裡玩,但我還不知道順著小河會走到哪裡。聽說,這條小河彎彎曲曲,最後還會流回這裡。但是萬一不是,我順著小河走,可能會走到很遠的地方,到時候不能在天黑之前趕回家,肯定會招來一頓打。所以通常我只走到河水的淺灘邊,就往回走了。
當我轉身往回走時,那隻獵狗馬上躲到樹林中,我想大概再也看不到它了。但是在回家的半路上,我再回頭看時,它又出現了,而且照樣是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
這時候我突然想到一件事,那就是“吹口哨”。
這一聲口哨就像按了魔術鈕一樣,獵狗馬上飛奔過來,一對長耳朵啪嗒啪嗒地響,尾巴豎得像旗桿一樣直。我伸出一隻手,這次它沒有後退,而是熱情地舔我的手指頭,還跳起來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發出一種尖細的叫聲。它顯得興致勃勃,好像要把許多天的親熱一次補回來似的。這時候我總算看清楚了,它果然是只公狗,就和我猜的一樣。
“嘿!好小子,你是只獵狗,對不對?”我對它說,它不停地繞著我跑,我忍不住大笑。我蹲下來,它就在我臉上和脖子上到處舔,我心裡想,它到底在哪裡接受過這樣的訓練?只會昕口哨聲的命令。
我只顧著觀察這隻狗,沒注意已經開始下起雨來。老天爺,雨水不要來打擾我們。我忙著找這隻獵狗的主人。每走過一戶人家,我就猜想它會停下來,然後會有人出來吹口哨。但是一路上沒有人出來,狗也沒停下來。
我們一直往回走,經過喜樂學校的舊校舍,來到舊橋上,還是什麼也沒發現。它不停地搖著尾巴,還不時地舔一下我的手,好像要確定我還在身旁。它的嘴張得大大的,好像在笑。我想它真的是在笑。
走過橋後,我們又來到磨粉廠。我開始有點兒擔心,它是不是想賴上我,打定主意要跟我回家?我淋得一身落湯雞回家,肯定會被罵得很慘(因為媽媽總是忘不了外婆是得肺炎死的,所以她經常叮嚀我們,不準淋雨,以免得肺炎),而且家裡規定不準養寵物的。現在我淋了雨,又帶一隻狗回家,真是罪大惡極。
媽媽常說,如果你沒有錢替寵物買食物,它生病了也沒辦法送它去看獸醫,那你就沒有權利擁有它們。不錯,這也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回家的後半段路程,我沒有再對這隻狗說半句話。我希望它走到某一個地方,會自己回頭走開,但是它還是一直跟著我。
我彎下腰來對它說:“回家去吧!小子。”話一說完,我發現它不再笑了,尾巴再度垂落在兩腿間,然後默默地走開了。突然,我的心感到一陣酸楚。它走到一棵無花果樹下,趴在濕淋淋的草地上,頭靠在腳掌上。
我才走進屋內,媽媽就問:“那是誰家的狗?”
我聳聳肩回答:“不知道,它一路跟著我回來。”
爸爸接著問:“它從什麼地方開始跟著你?”
“就在喜樂學校旁邊的橋附近。”
“在靠河邊的路上?那肯定是賈德·崔佛斯的獵犬。”爸爸說,“他在幾個禮拜前剛買了一隻新獵犬。”
“既然他花錢買獵犬回來,為什麼不好好照顧它呢?”我問。
“你怎么知道他沒有好好照顧它?”
我說:“從那隻狗的外表就可以看出來了。你看它一副嚇破膽的樣子。”媽媽聽了,抬頭看了我一眼。
爸爸從窗戶往外看,仔細端詳那隻狗,然後說:“我看不出它身上有什麼記號。”
在狗身上做記號,那會多痛啊!
“大家都別理它,待會兒它自己就會離開。”爸爸說。
媽媽對我說:“除非你想感染肺炎,像外婆一樣提早上天堂,否則你最好趕快去把那身濕衣服換掉。”
我換下濕衣服後,坐下來打開那台只有兩個頻道的電視。星期天下午通常一個頻道播棒球,一個播宗教節目。我大約看了一個小時的棒球賽後,覺得有點兒不放心,就偷偷溜到窗戶邊看那隻狗還在不在。
媽媽看出我的心事,便問我:“那隻狗還在嗎?”我點點頭。
那隻狗看到我出現在窗戶邊,馬上把尾巴豎得直直地望著我。我決定把它命名為“喜樂”。

第二章 忍痛送還喜樂

星期天的晚餐通常是吃中午的剩菜。如果中午沒有剩菜,媽媽會另外煮粥,湊合點加了糖漿的烤麵包。但是今天晚上還有一些中午吃剩的兔肉。我對兔肉一點兒興趣也沒有,不過喜樂一定會喜歡。
我假裝沒什麼食慾,把盤裡的兔肉翻來翻去,打算找個機會把兔肉藏起來。可是這個計畫不太行得通。
“你到底是要吃兔肉,還是玩兔肉?”爸爸說,“如果你不想吃,那就留給我明天當午餐。”
“我等一下就會吃。”我趕緊回答。
媽媽說:“你可別想把肉留給那隻狗。”
看樣子已經瞞不過了,我只好咬了一小口。
“那狗狗要吃什麼?”貝琪問。貝琪今年三歲,比黛拉琳小四歲。
媽媽說:“我們家沒有東西可以給它吃。”
貝琪和黛拉琳看看爸爸,希望爸爸能給她們別的答案。她們終於也開始同情那隻獵犬了。有時候小女孩撒撒嬌,反而更容易得到想要的東西,可惜今天晚上並沒有成功。
“等我們吃完晚餐,那隻狗就會自己回家去的。”爸爸說,“如果它是賈德新買的狗,也許還不認得回家的路,我們可以用吉普車送它回去。”
我不清楚爸爸講這些話的意思。但是我想,他是不是暗示,如果等到明天那隻狗還留在原地,我們就可以把它留下來?我絞盡腦汁想把盤裡的兔肉藏到口袋裡,可是媽媽緊盯著我的一舉一動,使我無法下手。於是我只好說吃飽了,離開餐桌。
其實我還有另外一個計畫。我偷偷溜到後院的雞舍,那裡有媽媽養的三隻母雞,雞窩裡有兩個蛋,我偷了一個,躲到樹叢里。
我輕輕吹了聲口哨,喜樂慢慢地跑過來。我弄破蛋殼,將蛋黃和蛋白倒在手裡,小心地把手伸到喜樂面前,它一口氣就把蛋吃光了,並且把我手指間的蛋液舔得乾乾淨淨。
“可愛的喜樂!”我低聲說,同時用手輕拍它的全身。
這時候我聽到後門打開的聲音,爸爸走到台階上叫我:“馬提!”
“什麼事?”我轉身回答,喜樂就趴在我的腳邊。 “我們把狗送回去吧!”爸爸走到吉普車旁,打開車門。喜樂夾著尾巴站在那裡不動。我繞到另一邊的門,自己先上車,然後吹了一聲口哨,喜樂跳到我的腿上,但是它的表情好像不大快樂。
這是我第一次抱喜樂,它的身子暖暖的。當我用手摸它的身體時,發現它的身上長了很多虱子。
“這隻狗的身上有虱子。”我告訴爸爸。
爸爸說:“賈德會幫它弄掉的。”
“可是,如果他不幫它弄掉呢?”
“那是他的事,馬提,你別操心,又不是你的狗。你只要把自己的事管好就行了。”爸爸說。
車子走在崎嶇不平的路上,我把背儘量靠著椅背。“有一天我要當獸醫。”我對爸爸說。
“我要當一個‘流動獸醫’,就是那種把診所設在貨車上,開車到別人家裡去幫動物看病的獸醫,我在學校的雜誌上看到過這種行業。”
爸爸問:“成為一名獸醫要先做什麼準備,你知道嗎?”
“一定要到學校念書,我當然知道。”
“你必須上大學接受訓練,就跟念醫學系一樣。而且念獸醫學校要花很多錢。”爸爸說。
這時候我的夢想就像紙袋裡的水一樣,慢慢漏掉了。“雖然我沒有錢上大學,但是我可以去醫院裡當學徒。”這是我的第二種選擇。
“或許這也是一種辦法。”爸爸說,然後把吉普車朝著山區的道路開去。
車子走了一陣子,天色漸漸變暗,但氣溫並沒有下降,畢竟現在還是盛夏。黃昏的天空,滿天紅色的晚霞,使得地面的樹看起來顏色更為鮮艷。家家戶戶開始亮起燈來,這裡一盞,那裡一盞,感覺很溫暖。我想,或許在這些燈火里,隨便找一家來照顧喜樂,都會比賈德好,為什麼偏偏喜樂那么倒霉,就落在賈德的手裡?
我討厭賈德·崔佛斯的理由有一大籮筐,先告訴你第一個。有一次在華里士的雜貨店裡,我親眼看到他欺騙華里士老先生。他在櫃檯結賬時,給華里士先生十元,然後一直跟他說話,等華里士找他零錢時,他卻說他給的是二十元。
我在一旁看得一清二楚,便對華里士眨眨眼睛,暗示他受騙了。但是老先生搞不清楚,我只好開口說:“不,我看到他給你的是十元。”
賈德瞪了我一眼,猛然從口袋裡拿出皮夾,抽出一張二十元的鈔票在我面前晃,他說:“小鬼,鈔票上印的照片是誰,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
他又看了我一眼,一副不屑一顧的樣子,說:“他是安德魯·傑克遜。我走進這家店的時候,皮夾里有兩張這種鈔票,現在只剩一張。另一張就是這位先生拿走的,當然得找我零錢。”
華里士老先生覺得很難堪,趕緊從抽屜里把零錢拿出來找給他。事後我回想,賈德所說的安德魯·傑克森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賈德就是仗著說話像連珠炮來唬人。這裡的人大都不喜歡賈德,卻也沒有人想去招惹他,就如同爸爸說的:“大家都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這是本地居民一向的生活態度。
我不喜歡賈德的第二理由是,他總是從嘴角吐菸草,尤其是當他討厭你時,他就故意吐得離你很近。第三個理由是,去年夏天,我們去逛露天市場,他簡直像個陰魂,跟我形影不離,而且站在我前面,擋住我的視線,害得我泥漿大賽、拖車比賽、機車特技表演全都沒看清楚。
不喜歡他的第四個理由是,他競在禁獵期間射殺了一隻鹿。雖然他矢口否認,但是他在黃昏的時候,把雄鹿綁在卡車上運回家,被我撞見了。他對我說,是那隻鹿自己跑來撞上他的車的。但是我明明看到鹿頭上有彈孔。哼,如果他被逮到,兩百元的罰款,一定會讓他破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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