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塔臘·邁柱

1670—1738

鑲藍旗滿洲人。清康熙末由筆帖式授國子監助教,累遷為監察御史。雍正三年(1725)署理江西巡撫,任內積極實施攤丁入畝、耗羨歸公及官給養廉銀等各項改革。五年,擢湖廣總督。在當地推行改土歸流,將永順、保靖、桑植、容美等土司改為州縣。裁施州、大田2衛所,置施南府,下轄宣恩縣、來鳳縣、鹹豐縣、利川縣四縣,設兵駐守,強化清朝對湖廣地區之統治。晚年官至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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