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與服務類似
(GOODS SIMILAR TO SERVICES)1.商品與服務類似是指:商品和服務之間存在特定聯繫、容易使相關公眾混淆。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於商品或者服務是否類似,應當以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一般認識綜合判斷; 《商標註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我國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作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12條。"類似問題"不僅發生在商品與商品之間以及服務與服務之間,商品與服務之間也可能類似,例如汽車與汽車修理,食品與餐飲服務,衡量的標準仍然是普通消費者是否可能認為生產商品的廠商同時也提供相應的服務。服務行為與提供該服務所使用的商品之間存在特定聯繫的,該服務與為提供該服務所使用的商品視為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