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遺址 位於房山區琉璃河內。距市區43公里。範圍包括琉璃河北部的洄城、劉李店、董家林、黃土坡、立教、莊頭等村。遺址東西長3.5公里,南北寬1.5公里。包含居住址、古城址和墓葬區3部分遺存。這處古文化遺址從70年代初開始發掘,通過對出土器物的分析和研究,認定屬商周二代的古文化遺存。
居住址發現了當時人們居住的房子,使用過的窖穴,以及屬西周時期的遺物,包括生活用具和生產工具,其中有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等。在一些使用過的灰坑中也發現屬於商代的遺物。
古城址位於遺址中部的董家林村。60年代初期,北城牆有的地段,在地面上還留有1米多高的城牆,後被夷為平地。但整個城址仍比周圍地面高出1米有餘。經過發掘,得知北城牆和東西二面城牆的北半部,地下尚保留了大部分牆基。其中城的東北角保存最好。北城牆全長829米,東、西二面城牆保留的北段長約300米,南城牆及東、西面城牆的南段,由於破壞嚴重,長度不明。在東、西、北三面城牆外,發現有深2米多的護城壕溝。據已知的城牆長度,推測城的平面應是方形或長方形。由於城牆內側的“護坡”,被商末周初的墓葬以及屬於西周時期的灰坑、房址所打破,說明古城的修建年代最遲不應晚於西周初期。這和古代文獻所記西周初期北京地區的歷史情況,基本一致。
墓葬區1973年秋開始墓葬的鑽探和發掘工作,最集中的地區,是在遺址中部的黃土坡村。至1986年冬,兩區共發掘墓葬200餘座,車馬坑近30餘座。按照墓葬規模,可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墓葬的基本特徵是:中、小型墓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四周一般有熟土二層台,坑底置棺停,大型墓墓室部分亦為長方形土坑豎穴,一般帶有二條墓道,個別的帶有四條墓道,坑底木停保存較好。入骨保存情況,一般是小型墓較好,葬式多為仰身伸直,屈肢葬則較少。中、小型墓,有殉狗。其中七座墓發現有殉人現象。隨葬器物。多放在二層台上及頭前的棺槨間,小型墓以陶器為主,中型墓以青銅器為主,大型墓因被盜嚴重,青銅器不多見。附葬的車馬坑,最少的二匹馬,一輛車,最多為四十二匹馬,十餘輛車。有的車馬坑,出有眾多的銅質車馬器。
隨葬品在出土的器物中有陶器、青銅器、玉石器、瑪瑤器、骨角器以及原始青瓷器、漆器、蚌器、貨貝等。青銅禮器有百件之多,大都鑄有銘文,加上其它質料隨葬品,全部出土器物有數千件。青銅禮器及其器物上所鑄的銘文,尤其是鑄有“匽侯”銘文的青銅禮器,為確定古城址的性質、作用,提供了直接的證據。此外,就其器物本身的造型、紋飾等方面看,對研究古代的鑄造工藝、美術等方面內容,也都有很高的價值。251號墓出土的伯矩鬲,通體飾滿浮雕牛頭形花紋,蓋內和口沿內都鑄有內容相同的銘文,記述伯矩受到匽侯賞賜的情況。253號墓出土的堇鼎。通高62厘米,口徑48厘米,重41.5公斤。是目前北京地區發現和出土的商周青銅禮器中最大的一件。器內壁鑄有銘文26字,記述堇奉匽侯之命,前往宗周向太保貢獻食物,而受到太保的賞賜。銘文所記正好與文獻上所載召公本人並未前往燕國就封燕侯,而“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為召公”一事相印證。在一些青銅禮器中,銘文中有明確記載人的名字和事跡的,有十數件之多。大都是中型墓里發現的,聯繫到鑄有銘文,尤其是鑄有“匽侯”銘文青銅禮器的發現,可知分布在黃土坡村周圍的這批墓葬,應是燕侯家族的一處墓地。而墓地中的一些大型墓,可能是燕國的某一代侯王墓,其生前所居之所,就是墓地西側的古城。出土器物中,有青銅器、玉器、漆器等,玉器製作,表現了商代的琢玉工藝水平。漆器包括豆、杯、俎、簋、彝、觚、壺、罍等器類,有的器表採用蚌片鑲嵌技術,並有彩漆繪製成的各種圖案。其中以一件通高50厘米的漆罍形體最大,是漆器製作中的精品。這批漆器的被發現,把中國出現螺鈿漆器的歷史,從南北朝開始的說法,提早了1500年。從墓葬及其出土器物以及古城址的存在,再加上遺址本身的範圍,結合文獻進行綜合分析。考古學家認定這裡是西周初燕國的封地,而古城則是燕國的都城,從而解決了自漢代以來對燕的封地具體所在之爭。證明了《史記·燕召公世家》“周武王之滅封,封召公於北燕”的記載是可靠的。琉璃河商周遺址的發掘,是北京地區考古工作中一項重大的收穫。1988年琉璃河遺址被定為全國重點保護文物。